态度有别?结果不同!

上周笔者收到一对申请保护签证的夫妻再次申请获得上诉庭驳回移民部决定的好消息,他们通过AAT上诉,最终取得永居身份!

笔者在此介绍他们的经历让读者们参考一下:L先生在1999年已经来到澳洲,他跟一般典型的逾期居留人士一样先取得游行签证,到步后便申请保护签证,当然他跟大部分申请人一样很难通过移民局及上诉庭的审批,最终他的难民申请被拒绝,而他也没有再继续,他选择逾期居留在澳洲,一边工作一边参加教会活动,成为一名真正的基督徒。再过几年他的太太也来到澳洲跟他团聚,也是跟他走同一道路,签证被拒绝,两人便一直以黑民身份逗留在澳洲,在2008年工党上台,推出一连串放宽黑民居留的政策,他们经过长时间考虑,一直犹犹豫豫,直到2012年提出申请,但可惜在2012底联盟党上台,把黑民放宽政策收紧,他们的案件不幸碰上了,新移民部长不批准他俩的申请,但是他们却赶上申请第二次难民的机会,笔者为他们递交申请后,他们持有过桥签证一直到上周,最终通过上诉到AAT取得胜诉,在整个案件里,他们一直非常积极的参与教会的活动,而他们对于基督教的虔诚也感动了牧师和教会兄弟姐妹为他们做证人,在他们的宗教生涯里他们已经将自己奉献给上帝。他们经历过无数次的申请可以说是多灾多难但最终苦尽甘来,迎来愉快的未来。

X先生1996年取得旅游签证来澳洲后便申请保护签证,他本身生长在一个基督徒家庭,因本身的经历他选择申请保护签证,十分可惜碰到当时的联盟党最严格的移民部长,申请被拒绝,签证没有了祗能以黑民身份留在澳洲。我们都知道黑民常常被欺负,例如老板不发工资,身边的人借钱不还,可以说有怨无路诉。在2013年我致电x先生,告诉他可以有申请第二次难民的机会,但他总是因为工作关系没有到笔者的办公室来准备文件,经过多次约会不成,某日x先生终于有空来到办公室准备再次申请保护签证,但笔者告知他,再次申请保护签证的政策刚被修改,政府不容许再次申请难民,x先生最终错过了黄金机会,对他而言已经没有其他合适的选择。

以上两个案件有很多共通之处,但申请人对申请的事情有著不同的态度,最终产生不一样的结果。很多客人在申请签证之初就没有能够很好的对待每一个文件,有时笔者比客人还要著急。笔者有时会亲自去客人处拿资料,但是在对待这类申请时态度这一方面是笔者无能为力的,机会错过就没有了。

说到移民部长上诉,最近也有一些放宽,对于申请人来讲是一个好事,很多人能够抓住这个机遇及时递交申请希望获得干预。对于上诉的条件和时机希望有这方面疑问的客人来电谘询。

以上专栏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谘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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