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铁链女案嫌犯被官方定为虐待罪 最多判2年惹议

江苏省调查组日前通报调查情况,称董志民被检方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2月27日,法律博主林波发文称,听说董志民正在找律师,并指虐待罪不重,董最多判2年,说不定还是缓刑。相关消息引发网友热议。

2月27日,林波律师在微博上发帖说,“听说董某民正在找律师,有要去为他辩护的律师吗?虐待罪也不重,像他这样最多判2年,说不定还是缓刑。”

林波律师还说,“如果是合法夫妻,就不会被认定为强奸。既然认定是虐待罪,就意味着承认了婚姻的合法性。”

2月24日,陆媒澎湃网发布题为“小花梅与董某民的婚姻是否有效 宜重新认定”的评论文章,文章分析认为董某民与小花梅的婚姻关系应当视为“胁迫”,两人的婚姻也应归为“无效婚姻”,以此表达对江苏官方第五份通告里将董某民对铁链女的暴行定性为“虐待罪”的不满。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1月31日,董志民是因涉嫌非法拘禁罪遭到警方立案侦查,而后来又被官方定性为虐待罪。

根据刑法,虐待罪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强奸罪,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官方的处理方式引发外界质疑,有不少网友认为当局是漠视受害者权利、试图淡化董志民的罪行。有网友留言说,“以后光棍都不需要准备彩礼了,随便“捡”一个就行了。”、“为了告诉其他绑架女人的徐州男:放心,你老婆还是你老婆。”、“心堵死了,这是啥意思?全民眼瞎了吗?”

另一位网友嘲讽道:“成本太低了,强奸多久成家人了,笑话。😡”有一位女性网友感到震惊,“作为女生看到这样子的评论真的细思极恐😢以后中国妇女就惨了。”

时事评论员秦鹏分析指出,中共之前宣布对董某民以涉嫌非法拘禁罪逮捕,那么为什么这一次要用所谓的虐待罪处理呢?我认为目的有三个:1. 这样铁链女就不需要还给云南小花梅一家了,公开露馅儿的尴尬就没有了;2. 对于其它拐卖案树立一个榜样,那就是合法!不能判离。这样对于徐州几十万陈年旧案不用搭理了;3. 不需要改变董志民的好男人定性,多子多福继续宣传下去。

秦鹏补充说,中共当局为了维稳,宁愿牺牲掉全国数以百万计的被拐卖者,而且就是要用这种拐卖的方式,去安抚全国的三千万光棍,却不肯采用其它方式解决计划生育和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带来这种社会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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