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澳洲】迷惑

我们是三十年前从中国移民来澳的华人,至今我们在中国和澳洲居住的时间几乎相等,因此我们总是不自觉地把中国和澳洲作比较。我们不仅喜欢澳洲的蓝天白云、清洁的空气、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我们更喜欢澳洲社会的自由、公正,喜欢我们的民主制度、价值观。 

但是最近从媒体看到、听到的消息,令我们很迷惑。                                      

迷惑之一:                                                                                                             

据SBS报道,新上任的政府要把土著族裔立法为“第一公民”。土著族裔是我们澳洲多元文化大家庭中的一员,他们有独特的文化,有近五万年悠久的历史,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优点。但是在法律层面上把一个种族确立为“第一公民” 恰当吗?符合我们的价值观和多元文化吗?

我们理解“多元文化”,不仅指每个民族有权保留本民族的语言、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更重要的是“多元文化”必须以我们的价值观为基础,它更深一层的含意应该是:各民族之间应该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学习和交流。在“多元文化” 之下,各民族既享有充分的权利来保护本民族的利益和尊严,又必须约束自己的权利,不能过份追求本民族的利益而损害其他民族的利益。这样,就会形成一种各民族之间既独立、又包容的局面,形成一个充满活力而又和谐的社会。

反之,如果某一种族过份强调自己种族的重要性,过份关注本民族的利益和权利,并要求主流社会迎合自己的需求,把自己种族的利益放在其它种族之上,那么,多元文化就会走向极端,就会脱离我们的价值观而走向解体。

我们的担忧是:把土著立法为“第一公民”,显然会打破目前各民族平等的局面;把土著族群放在其它种族之上的做法,与我们的价值观也不符;照此推理,是不是所有民族都要以移民澳洲先后为序,被排序为第二民族、第三民族……?

迷惑之二:

听媒体说,因为土著族裔的平均寿命比其他民族低,吸烟酗酒的比例比其他种族高,关在监狱里的比例比其他种族高,是弱势群体,因此有必要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以改变他们弱势群体的状态。我们觉得,要改变土著群体的弱势地位,不应该简单地从外部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提高他们的民族优越感,而应该从内部,提高他们的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

我们在网上看到中国留学生的吐槽,说为什么在学校里永远只能看到土著受痛苦、受欺压的消极故事,而看不到对土著正面的、积极的报道。我们也认为,我们为什么不多报道土著族群中涌现出来的优秀运动员、优秀政治家、优秀律师,把他们奋发图强改变命运的故事写成小说,拍成电影、电视,以提高土著族群的自尊和自信心。也让土著的年轻一代看到榜样,激励他们树立理想,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也能成为象他们一样的人。

另外,通过“多元文化”,通过各个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使得土著学习到更多医学、保健知识,提高健康水平、增加寿命;学习更多法律知识,改变犯罪率高的现状……还有很多提高他们自信、改变现状的方法,但不应该是提高他们的“民族优越感”。

我们觉得,提高土著民族的优越感,而不是自信心,非但不能帮助他们改变弱势的现状,而且会适得其反,增加他们的“依赖性”,而阻碍他们去努力提高自己,从而更难从“弱势群体”中走出来。                                                                                                        

迷惑之三:

近日听到SBS中文节目朗读了一篇文章,说土著是我们的“房东”,如果你不承认这一点,你就是不懂历史。    

我们从历史资料中了解到:

1770年库克船长登陆澳洲,开始了英国移民的历史。

1788年1月26日,英国航海家亚瑟·菲利普率首批英国移民定居悉尼。当时 澳洲大陆上有314,000左右土著居民,共250个部落,散布在全澳各地。

1901年1月1日 六块英属殖民地组成澳大利亚联邦,澳洲开始脱离殖民主义走上独立的道路。1931年澳大利亚正式取得内政、外交的独立主权,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      

所以,这里就存在一个历史问题和现实存在之间的矛盾。  

而《1976年土著地权法》就是为解决这一矛盾,寻找二者之间平衡而出台的一部法律。它既保护了土著对其部落领地的土地申索权,又保护了澳大利亚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举例说明:现在的意大利不能因为过去罗马帝国时占领过的土地,而向目前存在于这片土地上的主权国家索要土地;土耳其不能因为奥斯曼帝国时占领过的土地,而向目前存在于这片土地上的主权国家讨回领土;俄罗斯也不能因为1991年苏联解体前占领过的土地,而向目前存在于这片土地上的主权国家讨回领土一样。

并非历史上曾经占有过的土地,现在就应该归你。这是目前全世界公认的国际秩序,国际规则。因为澳大利亚在1931年开始就作为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存在于澳洲这片土地上了,所以说 “土著是现在澳大利亚这片土地的主人” ,是我们的“房东”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澳大利亚现在的土地应该属于澳大利亚这个主权国家,属于现在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全体人民,包括土著和所有新、老移民。

令我们不解的是,就在几周前(6月22日),在电视七频道的晩间新闻中,出现二位身着土著传统服饰的人,他们走进维州国会大厦,向正在开会的议员们宣布,他们是土著大使,而不少议员竟起立鼓掌,表示欢迎。我们真的不明白:难道在澳洲有二个主权独立国家?一个是澳大利亚、一个是“土著国”?这不是要分裂澳大利亚吗?作为维省议员,他们不仅是民意代表,更是立法成员,难道他们也不懂这个道理吗?

当即也有议员起立,表示反对,并表达了不同意见。我们真的很担心,事情进一步发展下去:我们的国家会被分裂?或者“多元文化” 会被瓦解?。  

迷惑之四:

每次澳洲国庆日都会引起争论的问题:1月26日到底是“国庆日”,还是“国殇曰”?

我们觉得,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界定200年前从英国首批抵澳的英国人是“侵略者”,还是“建设者”。因为我们是从中国大陆来到澳洲的,所以我们对澳洲的民主制度特别有好感,也因此对在澳洲建立起民主制度的人心存感激。

我们认为,正是这批英国移民,给澳洲带来了先进的思想、先进的制度和科学技术;正是他们,和所有这片土地上的新、老移民(土著是最早移民)共同努力、辛勤劳动,才把澳大利亚建设成一个自由、平等、富裕、发达的现代化国家。

正如邱吉尔所说:“我们要感谢恺撒,因为他给我们英国带来了文明。”我们也要感谢这些早期到达澳洲的英国移民,感谢他们给澳洲带来了文明。

当然,在澳洲建国初期曾有过黑暗的曰子。因为民主制度也是由人管理的,她并非十全十美,也会犯错误。由于一些人的种族偏见和 种族优越感,他们制订了歧视原住民的法律,剥夺了原住民的选举权长达36年,直到1967年才废除了这一法律。同样,因为白色人种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和优越感,澳洲政府在1901年-1973年间实行了“白澳政策”,剥夺了有色人种诸多权利。在废除了这些歧视性法律之后,1980年,澳洲政府提出了“多元文化”政策。“多元文化”政策的确立,标志着澳洲在法律层面摒弃了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但是要真正让“多元文化”在每个人心中植根,还需要更多宣传、学习和捍卫。     

虽然不少人认为废除歧视原住民的法律和“白澳政策”主要是由外部压力引起的,但我们觉得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的价值观和民主制度的“自我纠错机制”。民主制度的“纠错机制”包括:各在野党对执政党的监督;人民的言论自由,尤其是各媒体对政府的批评;三年一次的大选,迫使执政党和下野党都进行深刻的检讨和反省。正是民主制度的这些优良“基因“,使澳洲政府(包括工党和自由党)能够自我纠错,回归我们的价值观。对比中国,他们对新疆维吾尔族的种族迫害,虽然受到国际上极大的批评和压力,但是他们没有“纠错机制”,没有我们的价值观,所以他们绝对不会改过,而会一直错下去,除非改变制度。         

我们不明白,当初犯这些错误的根源是种族歧视和种族优越感,我们今天为什么要用提高某一种族的优越感的方法来反对原来的错误?这不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这一点我们可以肯定:我们今天的一切成就,都得益于当初建立的民主制度和价值观。如果没有民主、法治,我们澳洲也会象非洲、南美洲或亚洲的很多国家一样,虽然矿产丰富、土地肥沃,却因民主、法治不健全导致政府贪污腐败、经济落后、人民贫困。而建立和健全民主、法治是需要付出艰辛劳动、巨大努力的。这些付出努力的人,难道不应该被称为“建设者”吗? 

关于“国殇日”一说,1788年登陆澳洲的英国人确实侵占了原住民的土地,但当时的原住民是以部落形式存在,而不是以国家形式存在,没有警察、监狱、军队,也没有明确的国界线,因而“国殇日”这一说法并不确切。  

关于是否“侵略者”,既然我们讨论的是历史人物,那就让我们回到当时的世界。200年前的世界秩序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那些攻城掠地、拓疆扩土的“大侵略者”,都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而“自由、人权”还刚刚从启蒙思想家的书中走向实践。当时人们的道德观、价值观和现在是完全不同的。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人类痛定思痛,以美国为首的民主国家才开始建立起新的秩序,建立了联合国和各种国际组织,试图用新的比较文明的规则取代旧的秩序。人们对“侵略者” 的概念才渐渐转变过来。  

如果我们不深入分析当时的环境,就用现在的标准来衡量200年前的人的行为,仅仅针对他们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做出的不符合我们现代标准的行为,而完全匆略他们作为“建设者”对今日澳洲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和深远影响的行为,就片面而轻率地对他们下结论为“侵略者”,我们觉得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我们总应该认真地衡量他们的“功”和“过”,对他们做一个历史的全面的评价吧! 

最后一个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过度渲染200年前的事情,来挑起种族之间的仇恨和矛盾,破坏我们现在种族间的平衡和和谐?我们为什么不多宣传爱,宽容和尊重,在”多元文化“之下一起来创造一个团结,和谐的社会?

 以上是我们对关于澳洲土著族裔问题的一些迷惑和看法。有朋友提醒我们,谈论这个问题会被贴上“种族歧视”或“政治不正确”的标签,但是我们坚信在民主制度之下,我们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而作为公民,我们也有保护我们的价值观的义务和责任。

作者: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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