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共产风共刮了五次的江苏省曲唐公社胡庄大队。十二条下达后,强调退赔兑现。当然,要完全兑现是很难的。只要兑现一点农民就感激不尽。七队社员刘文彬退赔得到了13元钱,高兴得不得了,说:“再不好好生产,就对不起毛主席。”七队社员马金荣退回了两件农具,高兴地说:“做梦也想不到拿去的东西还能拿回来。”兑现的第二天早上,队长的喇叭还没有喊,社员已经到齐,个个争做重活,一会儿功夫就把公路两边全都种上了蚕豆。
1961年2月4日,中共中央转发了洛阳地委关于退赔的报告。这个文件介绍了灵宝县大王公社“政策兑现”的情况。时任洛阳地委书记的纪登奎亲自到这个公社抓中共中央“十二条”的落实。层层召开“兑现会”。但是,“各大队兑现退赔的财物合计,只占平调总数的23%”,退赔中最困难的是,大办钢铁的亏损,兴修水利的亏损,公社无法向大队退赔。于是,“地县社工作组决定,在元月1日,又召开第二次兑现会,除了大办钢铁和修水利平调的财产以外,其它基本上退赔彻底了。”中共中央将大王公社的退赔经验向全国介绍。 要求各地“充分发动群众,真正依靠贫雇农和下中农,经过几次严肃的斗争”来搞退赔工作。实际上,斗争再严肃,公社也无法退赔已经消耗了的财物。例如,直到1961年6月,四川省眉县大办钢铁中平调走的财物,基本没有退赔;大办水利、大办交通的调走的财物,只退赔了一小部分。 中共四川省委退赔委员会办公室的一份报告中提出,在退赔中,县、公社一级没有钱退赔,要求财政拿钱出来;而财政又拿不出钱。各地工商部门组织生产出一部分退赔物资,但由于平调单位没有现金支付,以致这批物资积存起来,退不到社、队和社员手中。
有些地方在退赔时定了很多限制。江苏省东台县卢南大队规定:“在退赔时,苗猪和小肉猪退还给社员,母猪还是全部归集体饲养,以免发展资本主义。”“纠正共产风是人民内部的事,地主富农没有参加运动的权利,对地主富农被刮走的物资,暂不清算”。 据1961年8月统计,全国平调总数为250亿元(较原来估算的111亿元增加了1.4倍),已退赔了的占平调总数的20%-30%。经过退赔,大部分人相信今后“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像个过日子的样子了。”但是,退赔普遍不彻底,据各地统计,实际退赔到社员手中的,只占平调数字的20%-30%,其中实物退赔很少。有的地方又发生了新的平调现象。在1961年夏收中,有的地方还没收群众自留地产的小麦,顶上交任务;有的把自留地产的粮食顶分配口粮食。
五、扩大农民自由,但执行中遇到意识形态障碍
集体组织不能保证农民的生活,只好给社员一点自由,让他们自找生路。从1959年春夏之交开始,对农民的某些政策开始松绑。
1959年5月7日,中共中央指示各地,为改变牲猪头数大量减少的问题,采取公社各级集体养猪和社员家庭私养并重的方针,两条腿走路,鸡、鸭也是如此,为此,必须分配社员一定的自留地,按人口计算,不超过每人平均占有土地的5%,也可以按猪计算,每头猪拨给一分或二分自留地。
1959年6月11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四点指示:一,社员私养的猪羊鸡鸭兔卖得价款归社员个人所有,为了经营自留地和养猪羊鸡鸭兔,每月给社员放假几天;二,恢复自留地,不管喂不喂猪,都给自留地。自留地的产品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但自留地不准社员出卖、出租和私自转让;三,鼓励社员利用零星空闲时间,把屋旁、村旁、水旁、路旁的零星土地利用起来。这些土地谁种谁收,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四、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包括竹木果树)归社员私有。
恢复自留地和家庭饲养以后,又放开了农村集市贸易(有的地方称为“自由市场”),以调节农民家庭种养产品的余缺。以江苏省为例,集市贸易是1960年底和1961年初允许恢复的。到1962年有了一定的发展,几年不见的生畺、百合、荷藕、荸荠、茨菇都有卖的了。农村集市贸易的商品流通量,大致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5%左右。集市贸易刚开放时,食品的价格比国家牌价高出两倍以上,高价格剌激生产,使东西逐渐多了起来,价格也下降了,到1962年6月,食品只比国家牌价只高出百分之几十。 虽然开放了自由市场,但还是把自由市场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党内规定,党员干部不得到自由市场上买东西。
这些政策是受农民欢迎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偏向农民利益的情况(即偏右),各级党委立即制止。中共广东省委很快发现并纠正了农村副产品自给部分过多的现象。《宣教动态》1959年第60期发表了广东省委的作法,8月1日,毛泽东就作了批示,认为“这是一个大问题,必须一律采取措施,改变现状”。中共中央于8月19日转发了这个材料和毛泽东的批示,要求“适当限制自给部分,尽可能按照城乡需要增加商品部分”,“切实做好农副产品的收购工作”。 这实际是压农民的肚皮,让农民不吃,保城市、保出口。
实际上,有些地区并没有按中央5%的要求给足自留地。江苏省全省平均只占4.7%,有的地方不足4%。一部分干部认为自留地和自由市场“是资本主义”,怕影响集体生产,怕社员搞“自发”,对于恢复自留地的规定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 四川省根本没有执行中央关于自留地的指示。
六、实行责任田,仅是暂时措施
在农业集体化以后,农村实行生产资料公有、集体劳动、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的原则。怎么分配?按工分分配。工分挣得越多,分得的劳动报酬就越多。开始是“死分死记”,壮劳动力劳动一天记12分,普通劳动力劳动一天记10分,妇女和几童劳动按劳动能力不同,一天记5分或6分不等。但“死分死记”的办法造成出工不出力。后来又发展为“死分活评”。每天劳动以后,晚上开会评工分。但评工分时拉不开面子,很难评出真正的劳动成果。后来又发展为“定额包工”的办法。这一亩地交给你锄,锄完了,再检查一下,如果合格,就给你30分。从包工发展到包产到组,最后发展到包产到户。所谓包产到户,就是这块地包给一个家庭,上交集体1000斤,多余的归自己。责任越明确,劳动和分配挂钩越紧密,劳动积极性就越高。包产到户也叫“责任田”。但是,包产到户主要生产过程是家庭经营,打破了集体经济统一经营、集体劳动、统一分配的原则,因而被认为瓦解集体经济、走资本主义道路。
为了解决吃饭问题,有些地方实行种种变相的包产到户。这实际是生产队自发搞起来的,1959年5-7月就出现了。1961年初春安徽省委推广,安徽10户农民中有8户参加包产到户。当时把分到农户的田称为“救命田”。各地也先后采取了同样的措施。如甘肃的临夏、浙江和四川局部,参加包产到户的农户十中有七。广西龙胜、福建连城和贵州全省,十中有四。广东、湖南、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也有大体同样的比重。到了1962年5月,刘少奇和邓小平都认定,全国包产到户者至少已占总数的20%。
“救命田”的形式是不一样的。例如,广西出现了7种形式:1,分田到户;2,包产到户;3,“公私合营”,即早造私人种,晚造集体种;4,“井田制”,即征购田集体种,口粮田个人种。有的实行三三制:即口粮田,上交田,照顾田;5,“抓大头”,即畲地分到户,水田集体种;6,山田,远田,坏田分到户,谁种谁收;7,化整为零,即过小地划分生产队,有的成了兄弟队、父子队。江苏省有些地方在全部农活包到户的同时,还以“定田到户,超产奖励”的办法,实行了全部或部分农作物(如山芋等)包产到户。
然而,包产到户是和共产党的理想相悖的,也是与集体化的方针相悖的。在三年饥荒以前的1956年,浙江省永嘉县委农业书记李云河和县委农村工作队队长戴洁天,就在这个县的燎原合作社搞过包产到户的试验。从生产看效果非常好。当时毛泽东认为,“包产到户是方向问题”。1958年初,李云河成了右派分子,开除党籍,撤消职务,劳动改造。戴洁天成了右派分子和反革命的双料罪犯,押回原籍管制,举家遣返农村。
在三年大饥荒中,挽救危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包产到户。如果没有这项措施,可能还要饿死更多的人。但是,对这是群众的自发的救命措施,省、县级领导人只能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只有安徽的曾希圣1961年才明确支持并推广,不过,曾希圣也是采取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办法,对外称“包工包产责任制”,实际搞的是“包产到户”。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包产到户的态度微妙而多变。在1959年,由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饥荒严重程度估计不足,对刚露头的包产到户极力打压。1959年11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揭穿“包产到户”的真面目》,指出,“包产到户这种毒草必须连根拔掉,一丁点也不许留!”同年12月4日,《光明日报》发表了题为《包产到户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农村复辟资本主义的纲领》的文章,把反包产到户和反右倾结合在一起。
1959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批转江苏省委的《关于立即纠正把全部农活包到户和包产到户的通知》,中共中央的按语中说,“把全部或者大部农活包工到户或者包产到户的作法,实际是在农村中反对社会主义道路、而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作法,凡有这种意见和活动的地方,都必须彻底加以揭露和批判。”
1959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转发了《河南省委关于几个典型材料的报告》,河南省委给中央的报告是9月29日写的,并作如下批语:
这个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很值得注意。河南省委候补委员、新乡地委第一书记耿起昌同志和洛阳地委第一书记王慧智同志,借着整社和包工包产的机会,推行所谓“地段责任制”,重新丈量土地、定界碑,主张把土地、牲畜、农具、劳力等,按户包给家长,在家长指导下干活,他们赞扬所谓“满地人,不成群”的单干景象。他们想把“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倒退为“一小二私”的互助组或单干户。这里明显暴露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对人民公社的本心和实质,是根本反对农业合作化,反对走社会主义道路。这种思想直接反映的是一部分富裕中农的要求。但是,归根结底,最后是要走资本主义道路,是企图使资本主义在农村复辟,实质是反党反人民的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如果不彻底地加以肃清,党的总路线是不可能顺利贯彻的,社会主义建设是不可能顺利进行的。对于这种思想,各地党委应找出一批典型材料,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深入彻底地揭发和批判,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险恶面目彻底揭露,把他们的市场缩小得小而又小,把一切右倾思想、右倾活动彻底搞臭,以保证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贯彻执行。
195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农业部党组《关于庐山会议以来农村形势的报告》,批评“今年五、六、七月间,农村中曾经出现了一股右倾的邪气、歪风,搞什么‘生产小队基本所有制’、‘包产到户’利用小私有、小自由,大搞私人副业,破坏集体经济”
也是在10月15日,中共中央转发湖南省委关于在十个公社中选择十个大队整社试点即进行两条道路斗争的经验,中共中央的按语说:“目前农村中正在进行着一场两条道路的斗争,这场斗争是十年来农村中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继续,是一场很激烈很深刻的阶级斗争。”
在当时那种意识形态条件下,在政权机构内部反对“救命田”的力量相当强大。有些领导人,批判右倾比毛泽东还要坚决。据对有关文献的分析,中共中央上述四个报告的按语,除湖南这个报告经过毛泽东的修改以外,其它都不是出自毛泽东之手。
到了1960年底,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才真正知道饥荒的严重程度,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才以生产责任制的名义默许包产到户,但不明确表态支持。毛泽东在不同时间对曾希圣说的三句话可以看出毛泽东对包产到户的微妙态度:1961年3月15日说:“你试验嘛!搞坏了检查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产10亿斤粮食,那就是一件大好事。”1961年7月说:“你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1961年12月说:“生产恢复了,是否把这个办法(指责任田)变回来。”
1960年以后,由于大量饿死人,中共中央再没有打压包产到户,包产到户在各地发展很快。到1962年秋后,饥荒稍有缓解,中共中央就明确表示,包产到户是资本主义道路,下令各地“改正”。
原来搞包产到户比较多的地方,为了摆脱政治上的困境,就千方百计地淡化包产到户的情况。广西桂林地区龙胜县是搞包产到户比较有名的地方。1962年6月6日到7日,中共中央中南局书记陶铸和王任重,到龙胜县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他们写的《关于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问题――在广西龙胜县举行的座谈纪要》中写道:“情况表明,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愿意走社会主义道路…….这是目前形势的主流。同时确有一部分贫下中农对社会主义道路发生了暂时的动摇;也确实还有一小部分地富分子和少数富裕中农留恋资本主义道路,积极进行单干。但这不是主流。原来估计全县有60%甚至70%的生产队单干了。事实上单干并没有那么多。那是因为界限不清,把那些正确地采取田间管理责任制和其它基本上仍是集体经营的生产队,都算到单干里面去了。”这个报告表明,在最困难的时刻,中国农民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毛泽东很需要这样的报告,7月22日,毛泽东对这个报告作了批示:“印发中央工作会议各同志。这个文件所作的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
为了推动改正“责任田”,1962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以《安徽改正“责任田”情况》为题,向全国转发了安徽省委关于改正责任田的总结。这个文件介绍,据最近统计,安徽省已改正“责任田”的生产队有60100多个,占实行“责任田”生产队总数的23%。这个文件说,从改正责任田过程中揭发出来的大量材料说明,实行责任田虽然不到两年,但是已经暴露出来许多严重恶果:生产资料支配权已逐渐转移到个人手里,生产资料所有权发生很大变化;生产上不能统一计划,不能统一使用劳动力;统一分配受到破坏,集体和国家利益受到损害;四,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农民中个人主义、自私观念日益发展,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思想逐渐削弱。
改正责任田的过程是一次批判资本主义的过程,当初实行责任田的积极分子,从死亡线上救助农民的基层干部,却遭受到打击。这种打击不仅在改正的过程中,在以后的“四清”和“文革”中,还加倍清算这笔政治帐。
七、下放城镇职工,减小粮食压力
粮食征购是为了满足城镇的需要。工业上得太快,城镇人口增长太快,使农业不堪重负。陈云说,三年来招收职工2500多万人,使城市人口增加到1亿3千万,现在看来,并不恰当。 大跃进中,各地上的工业项目太多,造成物资、财政十分紧张。因此,“下马”一些工业建设项目,精简城镇人口,是解决粮食不足和缓解紧张气氛的一个必要措施。陈云对此作过精确的计算,他说,下乡1000万人可以少供应粮食45亿斤,下乡2000万人就可以少供应粮食90亿斤。
在大跃进中,由于要尽快地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大批农民进城当了工人,成了吃商品粮的人。他们由农民身份变成了工人身份,他们的社会地位上升。但是好景不长,粮食一紧张,他们就成了精简下放的对象,又由工人变成了农民,社会地位下降。千万个家庭由此经历了一次悲欢离合。陈云建议,“凡是近三年从农村来的,一般地都要动员他们回去。那里来的,就回到那里去”。
精简职工从1959年在一些地方就开始了。但精简人数不算很多,庐山会议反右倾以后,“三面红旗”重新高高举起,各地又进一步招工。由于国民经济严重困难,资金和原料不足,一些工厂无法开工,大批工厂被迫关、停、并、转,一些基建目被迫停止,成千上万的工人无事可做。大规模精简职工是从1961年伴随着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开始的。1961年5月21日至6月1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5月31日,陈云在会上作了“动员城市人口下乡”的发言。他说,要解决粮食紧张问题,有四条:第一,继续调整党在农村的政策,如贯彻中央十二条紧急指示等;第二,工业要大力支援农业;第三,进口粮食,但没有外汇,没有运输力量;第四,动员城市人口下乡。以上四条,第一条是基本的,第二、第三两条有时间和数量的限制,第四条则是必不可少的,非采取不可。 中央接受了陈云的建议,1961年6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提出在1960年的基础上,三年内减少城镇人口2000万以上。同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核实城市人口和粮食供应的紧急指示》。中央一声令下,各地加紧执行,大批城市居民扶老携幼回到了农村。1962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下达《关于进一步精简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的决定》,又加强了城镇人口下放的工作。
当年到底有多少城镇人口下放到农村?1963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在批准中央精简小组《关于精简任务完成情况和结束精简工作的意见报告》中说,从1961年到1963年,全国减少职工1833万人,城镇人口减少2600万人,吃商品粮人口减少2800万人。
在中国当时那种制度下,不管做什么事,中央一声令下,各地总是要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下放城镇人口任务也是如此。吉林省的下放指标是81.2万人,实际下放98.0万。 河南省任务是109.9万人,实际下放120.6万人。 福建省的任务是87.3万人,实际下放94.5万人。 除了近三年进城农民以外,城市中其它弱势群体的部分人口也被迫下放。上海市在1961年到1963年间,将社会闲散户和无固定工作户计6000户、2.6万人迁往安徽农村。 在齐齐哈尔市,1960年下放了11.4万人,其中在城里的盲流3.5万人,无固定职业的5.6万人。 在有些地方,劳改、劳教人家属,如果在农村有家的,也要下放,这种家庭里超过16岁的学生,也是下放对象。
在精简职工、压缩城市人口的过程中,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因而遇到一些阻力。被精简的职工,有的是城市户口,在农村无依无靠;有的早就脱离农村,在城里已经成家立业;如果下乡务农,不仅生产劳动、衣食住行等方面实际困难很多,而且农村并不欢迎他们。因此,精简职工的阻力很大。以安徽省蚌埠市为例,1961年计划压缩城市人口35600人,到10月底,只完成任务28390人,很难完成当年计划。11月份市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门讨论这个问题,把剩下的指标进一步下达到各个部门,要求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摸底排队,落实计划,该停的停,该并的并,该减的减,把一切可以精简的人员,迅速压回农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完成了1961年的计划,1962又下达了25000人的计划。 有些地方在精简过程中还出了些小乱子,如江苏省常州市大明纺织厂1962年5月20日到23日,70名安排下放回农村的老工人,集体闹事,经过几天的说服工作,事态没有扩大,这70名工人还是老老实实地回农村去了。 也有的城市,一些确定去农村的城市人口并没有去农村,而是逗留在城市通过种种不合法的手段谋生。但总的说来,两千多万人从城市下放到农村,没有出什么大乱子,是很不容易的,这只有在中国的制度下才能做到。毛泽东曾说:“我们的人民好啊!几千万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实际上,这几千万人回到农村,留下了大量的遗留问题,受害者中的部分人,几十年来一直上访告状,70年代,我在新华社天津分社工作时,就接待过不少这样的来访者,以求得到公正的解决,但很少有如愿者。
八、整风整社,把责任推给基层干部
上述纠错措施,都是针对“三面红旗”中过激的问题,事实上正是“三面红旗”造成了大饥荒。所以,一纠错,就会伤及“三面红旗”,一伤及“三面红旗”,就触动了毛泽东等人最敏感的神经,认为有一股“猖狂的反对社会主义道路的逆流”。认为大量饿死农民的原因不是“三面红旗”,而是“猖狂的反对社会主义道路的逆流”。
“猖狂的反对社会主义道路的逆流”来自何方?毛泽东认为,在上层来自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而在基层则来自地、富、反、坏、右。他们反对“三面红旗”,是他们造成了农村的严重问题。自从1960年底信阳事件在党的高层揭露以后,毛泽东就把过去九分之一(“一个指头”)的问题改为“三分之一”的地方有问题。而这三分之一的问题是基层干部中坏人掌权造成的。这就把农民受摧残的原因归罪于基层干部。
1960年11月10日, 中央精简干部和安排劳动力五人小组向中央写了一个报告:《关于中央一级机关抽调万名干部下放基层情况的报告》。11月15日,毛泽东在这个报告上批示:“一定要在五个月内把三分之一地区的形势扭转过来,争取1961年的农业大丰收。”“全国大好形势,占三分之二地区;又有大不好形势的占三分之一地区。五个月内,一定要把全部形势扭转过来。共产党要有这样一种本领,五个月工作的转变,一定要争取1961年农业大丰收,一切坏人坏事都改过来,邪气下降,正气上升。”在同一报告上,毛泽东批给周恩来一句话:“在讲大好形势、学习政策的过程中,要有一段时间大讲三分之一地区的不好形势。坏人当权、打人死人、粮食减产、吃不饱饭,民主革命尚未成功,封建势力大大作怪,对社会主义更加仇视,破坏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
1960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山东、河南、甘肃和贵州某些地区所发生的严重问题的指示》中进一步阐述了民主革命补课问题。其中写道:
山东、河南、甘肃三省某些地区所发生的严重情况,你们已有所知。现将中央监委工作情况反映215号转发给你们。这个反映中描述的贵州省的遵义和毕节地区的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严重情况、特别是干部中极其严重的铺张浪费、贪污腐化、破坏党章、违法乱纪、不顾人民死活的情况,有些简直不能令人想象,其中某些反革命破坏行为,显然是封建势力在地方上篡夺领导、实行绝望性的破坏性报复。这是农村中阶级斗争最激烈的表现。要知道,中国农村人口中还有8%的地富分子及其家属,连同城市的资产阶级分子、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上层小资产阶级分子及其家属,总共占全国人口10%左右。他们中间绝大多数人都经过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改造,现在已经生活在农村和城市人民公社中,在种种企业、事业、学校、机关、部队中,至少也生活在街道组织中。因此,我们有绝对必要改造他们。但是,他们中间或多或少的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也天天在影响和腐蚀我们。其中,未被改造和不接受改造的最坚决的最隐蔽的反革命分子,他们对社会主义极端仇视,有意识地随时都在准备“借尸还魂”篡夺领导,实行报复和疯狂挣扎。毛泽东同志说,我们不仅要继续实行社会主义革命,而且还要彻底完成民主革命的未了任务。革命胜利,无产阶级掌握了政权,生产关系的改变,经过一定时间是可以实现的,而上层建筑的政治上思想上的改造则需要更多的时间。只要我们领导疏忽麻痹,政策出了偏差,反革命分子利用钻进来的机会,把我们中间的革命动摇、意志薄弱的人拖过去,使部分地区、单位、至少个别地区、单位党的领导变质,随着也就极大地破坏现在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这个材料揭发的事实中,已有不少明证。由此可见,整个社会改造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阶级斗争任务。反革命分子只要存在一天,决不会自动放弃他们绝望的破坏和挣扎,我们对他们万万疏忽麻痹不得。孙中山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我们可以拿来借用…….
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没有从制度、政策、指导思想方面寻找大饥荒的原因,而把大量死人的原因归罪于早已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地、富、反、坏、右。说是因“民主革命不彻底”,而使阶级敌人篡夺基层领导权。这显然是违背事实。河南信阳是革命老区,民主革命就很彻底。但也被毛泽东定为“民主革命不彻底”的典型。因此,一些饿死人较多的地方,都进行民主革命补课,就是像土地改革时期那样,像斗争地主恶霸一样斗争基层干部,让农下中农申冤诉苦,然后全面夺权。(见本书“祸起中原”一章中“信阳事件”)本书作者在九十年代到甘肃、四川、广东等地了解当年情况时得知,在民主革命补课中,也像信阳一样,有大批农村基层干部受到摧残。
1962年10月,中央派到四川的工作组对据四川省合川县作一了次调查,调查结果是:由于反瞒产私分、反右倾、整风整社等运动,农村干部受打击的面很广:全县共有干部25283人,自1959年到1961年,共处理了5184人,占干部总数的20.5%。其中,公社党委书记被处理的占60%,大队正副书记被处理的占57.2%,生产队正副队长被处理的占24.8%。
中国农村的基层干部中,的确有一批流氓地痞,他们借助国家政权,狐假虎威,欺压百姓。但其中多数人是在执行了中共中央的政策才伤害了农民。有些人在执行中过激了些,才对农民造成了更严重的伤害。这中间虽然有干部素质低下的原因,但其责任应在中央,而不能让一些基层干部当替罪羊。
九、几个重大错误一直坚持到底
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虽然在所有制问题上一波三折地调整极左政策,也曾下令纠正农村干部作风,改变1958年大跃进中一些过激的作法,但是,在几个重大的问题上,没有采取切实措施。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粮食问题上对农民见死不救,继续高征购,继续出口,从而加剧了饥荒;二是在建设速度和经济指标上,继续坚持大跃进,迟迟得不到调整。
1958年冬就出现了饿死人的情况,1959年春天饿死人更多。也就是说1959年春天,大饥荒已经全面出现。面对成千上万的农民在死亡线上挣扎,执政者在粮食上没有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反而继续从农民口里剥夺粮食,继续出口粮食。
国务院秘书厅1959年4月6日,送上了山东、江苏、河南、河北、安徽五省缺粮情况的报告,4月9日,又送上了15省春荒情况统计表,说有2517万人无饭吃。毛泽东于4月17日作了批示,只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将这两个材料印30份,15份在3日内送到15省委第一书记手中,请他们迅速处理;二是给15省在京开会的人大代表每人一份。毛泽东认为这是“暂时的(两个月)紧急危机”。 对这么大面积的危机,毛泽东没有采取全局性的措施,还是当作局部问题交给地方自己处理。特别是没有在粮食上松口。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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