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中國六十年代饑荒紀實(八十四)

(接上期)

共產風共颳了五次的江蘇省曲唐公社胡莊大隊。十二條下達後,強調退賠兌現。當然,要完全兌現是很難的。只要兌現一點農民就感激不盡。七隊社員劉文彬退賠得到了13元錢,高興得不得了,說:「再不好好生產,就對不起毛主席。」七隊社員馬金榮退回了兩件農具,高興地說:「做夢也想不到拿去的東西還能拿回來。」兌現的第二天早上,隊長的喇叭還沒有喊,社員已經到齊,個個爭做重活,一會兒功夫就把公路兩邊全都種上了蠶豆。 

1961年2月4日,中共中央轉發了洛陽地委關於退賠的報告。這個文件介紹了靈寶縣大王公社「政策兌現」的情況。時任洛陽地委書記的紀登奎親自到這個公社抓中共中央「十二條」的落實。層層召開「兌現會」。但是,「各大隊兌現退賠的財物合計,只占平調總數的23%」,退賠中最困難的是,大辦鋼鐵的虧損,興修水利的虧損,公社無法向大隊退賠。於是,「地縣社工作組決定,在元月1日,又召開第二次兌現會,除了大辦鋼鐵和修水利平調的財產以外,其它基本上退賠徹底了。」中共中央將大王公社的退賠經驗向全國介紹。 要求各地「充分發動群眾,真正依靠貧僱農和下中農,經過幾次嚴肅的鬥爭」來搞退賠工作。實際上,鬥爭再嚴肅,公社也無法退賠已經消耗了的財物。例如,直到1961年6月,四川省眉縣大辦鋼鐵中平調走的財物,基本沒有退賠;大辦水利、大辦交通的調走的財物,只退賠了一小部分。 中共四川省委退賠委員會辦公室的一份報告中提出,在退賠中,縣、公社一級沒有錢退賠,要求財政拿錢出來;而財政又拿不出錢。各地工商部門組織生產出一部分退賠物資,但由於平調單位沒有現金支付,以致這批物資積存起來,退不到社、隊和社員手中。 

有些地方在退賠時定了很多限制。江蘇省東台縣盧南大隊規定:「在退賠時,苗豬和小肉豬退還給社員,母豬還是全部歸集體飼養,以免發展資本主義。」「糾正共產風是人民內部的事,地主富農沒有參加運動的權利,對地主富農被颳走的物資,暫不清算」。 據1961年8月統計,全國平調總數為250億元(較原來估算的111億元增加了1.4倍),已退賠了的占平調總數的20%-30%。經過退賠,大部分人相信今後「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像個過日子的樣子了。」但是,退賠普遍不徹底,據各地統計,實際退賠到社員手中的,只占平調數字的20%-30%,其中實物退賠很少。有的地方又發生了新的平調現象。在1961年夏收中,有的地方還沒收群眾自留地產的小麥,頂上交任務;有的把自留地產的糧食頂分配口糧食。 

五、擴大農民自由,但執行中遇到意識形態障礙

集體組織不能保證農民的生活,只好給社員一點自由,讓他們自找生路。從1959年春夏之交開始,對農民的某些政策開始鬆綁。

1959年5月7日,中共中央指示各地,為改變牲豬頭數大量減少的問題,採取公社各級集體養豬和社員家庭私養並重的方針,兩條腿走路,雞、鴨也是如此,為此,必須分配社員一定的自留地,按人口計算,不超過每人平均占有土地的5%,也可以按豬計算,每頭豬撥給一分或二分自留地。 

1959年6月11日,中共中央又發出四點指示:一,社員私養的豬羊雞鴨兔賣得價款歸社員個人所有,為了經營自留地和養豬羊雞鴨兔,每月給社員放假幾天;二,恢復自留地,不管餵不餵豬,都給自留地。自留地的產品不征公糧,不派統購任務,但自留地不准社員出賣、出租和私自轉讓;三,鼓勵社員利用零星空閒時間,把屋旁、村旁、水旁、路旁的零星土地利用起來。這些土地誰種誰收,不征公糧,不派統購任務。四、房前屋後的零星樹木(包括竹木果樹)歸社員私有。 

恢復自留地和家庭飼養以後,又放開了農村集市貿易(有的地方稱為「自由市場」),以調節農民家庭種養產品的餘缺。以江蘇省為例,集市貿易是1960年底和1961年初允許恢復的。到1962年有了一定的發展,幾年不見的生畺、百合、荷藕、荸薺、茨菇都有賣的了。農村集市貿易的商品流通量,大致占社會商品零售總額的15%左右。集市貿易剛開放時,食品的價格比國家牌價高出兩倍以上,高價格剌激生產,使東西逐漸多了起來,價格也下降了,到1962年6月,食品只比國家牌價只高出百分之幾十。 雖然開放了自由市場,但還是把自由市場當作資本主義的東西。黨內規定,黨員幹部不得到自由市場上買東西。

這些政策是受農民歡迎的。但是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出現偏向農民利益的情況(即偏右),各級黨委立即制止。中共廣東省委很快發現並糾正了農村副產品自給部分過多的現象。《宣教動態》1959年第60期發表了廣東省委的作法,8月1日,毛澤東就作了批示,認為「這是一個大問題,必須一律採取措施,改變現狀」。中共中央於8月19日轉發了這個材料和毛澤東的批示,要求「適當限制自給部分,儘可能按照城鄉需要增加商品部分」,「切實做好農副產品的收購工作」。 這實際是壓農民的肚皮,讓農民不吃,保城市、保出口。

實際上,有些地區並沒有按中央5%的要求給足自留地。江蘇省全省平均只占4.7%,有的地方不足4%。一部分幹部認為自留地和自由市場「是資本主義」,怕影響集體生產,怕社員搞「自發」,對於恢復自留地的規定採取陽奉陰違的態度。 四川省根本沒有執行中央關於自留地的指示。

六、實行責任田,僅是暫時措施

在農業集體化以後,農村實行生產資料公有、集體勞動、統一經營、統一分配的原則。怎麼分配?按工分分配。工分掙得越多,分得的勞動報酬就越多。開始是「死分死記」,壯勞動力勞動一天記12分,普通勞動力勞動一天記10分,婦女和幾童勞動按勞動能力不同,一天記5分或6分不等。但「死分死記」的辦法造成出工不出力。後來又發展為「死分活評」。每天勞動以後,晚上開會評工分。但評工分時拉不開面子,很難評出真正的勞動成果。後來又發展為「定額包工」的辦法。這一畝地交給你鋤,鋤完了,再檢查一下,如果合格,就給你30分。從包工發展到包產到組,最後發展到包產到戶。所謂包產到戶,就是這塊地包給一個家庭,上交集體1000斤,多餘的歸自己。責任越明確,勞動和分配掛鈎越緊密,勞動積極性就越高。包產到戶也叫「責任田」。但是,包產到戶主要生產過程是家庭經營,打破了集體經濟統一經營、集體勞動、統一分配的原則,因而被認為瓦解集體經濟、走資本主義道路。

為了解決吃飯問題,有些地方實行種種變相的包產到戶。這實際是生產隊自發搞起來的,1959年5-7月就出現了。1961年初春安徽省委推廣,安徽10戶農民中有8戶參加包產到戶。當時把分到農戶的田稱為「救命田」。各地也先後採取了同樣的措施。如甘肅的臨夏、浙江和四川局部,參加包產到戶的農戶十中有七。廣西龍勝、福建連城和貴州全省,十中有四。廣東、湖南、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也有大體同樣的比重。到了1962年5月,劉少奇和鄧小平都認定,全國包產到戶者至少已占總數的20%。 

「救命田」的形式是不一樣的。例如,廣西出現了7種形式:1,分田到戶;2,包產到戶;3,「公私合營」,即早造私人種,晚造集體種;4,「井田制」,即徵購田集體種,口糧田個人種。有的實行三三制:即口糧田,上交田,照顧田;5,「抓大頭」,即畲地分到戶,水田集體種;6,山田,遠田,壞田分到戶,誰種誰收;7,化整為零,即過小地劃分生產隊,有的成了兄弟隊、父子隊。江蘇省有些地方在全部農活包到戶的同時,還以「定田到戶,超產獎勵」的辦法,實行了全部或部分農作物(如山芋等)包產到戶。 

然而,包產到戶是和共產黨的理想相悖的,也是與集體化的方針相悖的。在三年饑荒以前的1956年,浙江省永嘉縣委農業書記李雲河和縣委農村工作隊隊長戴潔天,就在這個縣的燎原合作社搞過包產到戶的試驗。從生產看效果非常好。當時毛澤東認為,「包產到戶是方向問題」。1958年初,李雲河成了右派分子,開除黨籍,撤消職務,勞動改造。戴潔天成了右派分子和反革命的雙料罪犯,押回原籍管制,舉家遣返農村。 

在三年大饑荒中,挽救危機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包產到戶。如果沒有這項措施,可能還要餓死更多的人。但是,對這是群眾的自發的救命措施,省、縣級領導人只能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只有安徽的曾希聖1961年才明確支持並推廣,不過,曾希聖也是採取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辦法,對外稱「包工包產責任制」,實際搞的是「包產到戶」。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對包產到戶的態度微妙而多變。在1959年,由於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對饑荒嚴重程度估計不足,對剛露頭的包產到戶極力打壓。1959年11月2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揭穿「包產到戶」的真面目》,指出,「包產到戶這種毒草必須連根拔掉,一丁點也不許留!」同年12月4日,《光明日報》發表了題為《包產到戶是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在農村復辟資本主義的綱領》的文章,把反包產到戶和反右傾結合在一起。

1959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批轉江蘇省委的《關於立即糾正把全部農活包到戶和包產到戶的通知》,中共中央的按語中說,「把全部或者大部農活包工到戶或者包產到戶的作法,實際是在農村中反對社會主義道路、而走資本主義道路的作法,凡有這種意見和活動的地方,都必須徹底加以揭露和批判。」 

1959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轉發了《河南省委關於幾個典型材料的報告》,河南省委給中央的報告是9月29日寫的,並作如下批語:

這個報告所反映的情況很值得注意。河南省委候補委員、新鄉地委第一書記耿起昌同志和洛陽地委第一書記王慧智同志,借着整社和包工包產的機會,推行所謂「地段責任制」,重新丈量土地、定界碑,主張把土地、牲畜、農具、勞力等,按戶包給家長,在家長指導下幹活,他們讚揚所謂「滿地人,不成群」的單幹景象。他們想把「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倒退為「一小二私」的互助組或單幹戶。這裡明顯暴露出,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對人民公社的本心和實質,是根本反對農業合作化,反對走社會主義道路。這種思想直接反映的是一部分富裕中農的要求。但是,歸根結底,最後是要走資本主義道路,是企圖使資本主義在農村復辟,實質是反黨反人民的資產階級思想在黨內的反映。如果不徹底地加以肅清,黨的總路線是不可能順利貫徹的,社會主義建設是不可能順利進行的。對於這種思想,各地黨委應找出一批典型材料,組織黨員幹部進行深入徹底地揭發和批判,把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的險惡面目徹底揭露,把他們的市場縮小得小而又小,把一切右傾思想、右傾活動徹底搞臭,以保證黨的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的貫徹執行。

195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批轉了農業部黨組《關於廬山會議以來農村形勢的報告》,批評「今年五、六、七月間,農村中曾經出現了一股右傾的邪氣、歪風,搞什麼『生產小隊基本所有制』、『包產到戶』利用小私有、小自由,大搞私人副業,破壞集體經濟」

也是在10月15日,中共中央轉發湖南省委關於在十個公社中選擇十個大隊整社試點即進行兩條道路鬥爭的經驗,中共中央的按語說:「目前農村中正在進行着一場兩條道路的鬥爭,這場鬥爭是十年來農村中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條道路鬥爭的繼續,是一場很激烈很深刻的階級鬥爭。」 

在當時那種意識形態條件下,在政權機構內部反對「救命田」的力量相當強大。有些領導人,批判右傾比毛澤東還要堅決。據對有關文獻的分析,中共中央上述四個報告的按語,除湖南這個報告經過毛澤東的修改以外,其它都不是出自毛澤東之手。

到了1960年底,毛澤東等中央領導人才真正知道饑荒的嚴重程度,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才以生產責任制的名義默許包產到戶,但不明確表態支持。毛澤東在不同時間對曾希聖說的三句話可以看出毛澤東對包產到戶的微妙態度:1961年3月15日說:「你試驗嘛!搞壞了檢查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產10億斤糧食,那就是一件大好事。」1961年7月說:「你認為沒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廣。」1961年12月說:「生產恢復了,是否把這個辦法(指責任田)變回來。」 

1960年以後,由於大量餓死人,中共中央再沒有打壓包產到戶,包產到戶在各地發展很快。到1962年秋後,饑荒稍有緩解,中共中央就明確表示,包產到戶是資本主義道路,下令各地「改正」。

原來搞包產到戶比較多的地方,為了擺脫政治上的困境,就千方百計地淡化包產到戶的情況。廣西桂林地區龍勝縣是搞包產到戶比較有名的地方。1962年6月6日到7日,中共中央中南局書記陶鑄和王任重,到龍勝縣聽匯報,召開座談會。他們寫的《關於鞏固生產隊集體經濟問題――在廣西龍勝縣舉行的座談紀要》中寫道:「情況表明,絕大多數幹部和群眾願意走社會主義道路…….這是目前形勢的主流。同時確有一部分貧下中農對社會主義道路發生了暫時的動搖;也確實還有一小部分地富分子和少數富裕中農留戀資本主義道路,積極進行單幹。但這不是主流。原來估計全縣有60%甚至70%的生產隊單幹了。事實上單幹並沒有那麼多。那是因為界限不清,把那些正確地採取田間管理責任制和其它基本上仍是集體經營的生產隊,都算到單幹裡面去了。」這個報告表明,在最困難的時刻,中國農民都堅持社會主義道路。毛澤東很需要這樣的報告,7月22日,毛澤東對這個報告作了批示:「印發中央工作會議各同志。這個文件所作的分析是馬克思主義的」。 

為了推動改正「責任田」,1962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以《安徽改正「責任田」情況》為題,向全國轉發了安徽省委關於改正責任田的總結。這個文件介紹,據最近統計,安徽省已改正「責任田」的生產隊有60100多個,占實行「責任田」生產隊總數的23%。這個文件說,從改正責任田過程中揭發出來的大量材料說明,實行責任田雖然不到兩年,但是已經暴露出來許多嚴重惡果:生產資料支配權已逐漸轉移到個人手裡,生產資料所有權發生很大變化;生產上不能統一計劃,不能統一使用勞動力;統一分配受到破壞,集體和國家利益受到損害;四,出現了嚴重的兩極分化現象;農民中個人主義、自私觀念日益發展,社會主義和愛國主義思想逐漸削弱。 

改正責任田的過程是一次批判資本主義的過程,當初實行責任田的積極分子,從死亡線上救助農民的基層幹部,卻遭受到打擊。這種打擊不僅在改正的過程中,在以後的「四清」和「文革」中,還加倍清算這筆政治帳。

七、下放城鎮職工,減小糧食壓力

糧食徵購是為了滿足城鎮的需要。工業上得太快,城鎮人口增長太快,使農業不堪重負。陳雲說,三年來招收職工2500多萬人,使城市人口增加到1億3千萬,現在看來,並不恰當。 大躍進中,各地上的工業項目太多,造成物資、財政十分緊張。因此,「下馬」一些工業建設項目,精簡城鎮人口,是解決糧食不足和緩解緊張氣氛的一個必要措施。陳雲對此作過精確的計算,他說,下鄉1000萬人可以少供應糧食45億斤,下鄉2000萬人就可以少供應糧食90億斤。 

在大躍進中,由於要儘快地建立獨立的工業體系,大批農民進城當了工人,成了吃商品糧的人。他們由農民身份變成了工人身份,他們的社會地位上升。但是好景不長,糧食一緊張,他們就成了精簡下放的對象,又由工人變成了農民,社會地位下降。千萬個家庭由此經歷了一次悲歡離合。陳雲建議,「凡是近三年從農村來的,一般地都要動員他們回去。那裡來的,就回到那裡去」。 

精簡職工從1959年在一些地方就開始了。但精簡人數不算很多,廬山會議反右傾以後,「三面紅旗」重新高高舉起,各地又進一步招工。由於國民經濟嚴重困難,資金和原料不足,一些工廠無法開工,大批工廠被迫關、停、並、轉,一些基建目被迫停止,成千上萬的工人無事可做。大規模精簡職工是從1961年伴隨着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開始的。1961年5月21日至6月1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工作會議,5月31日,陳雲在會上作了「動員城市人口下鄉」的發言。他說,要解決糧食緊張問題,有四條:第一,繼續調整黨在農村的政策,如貫徹中央十二條緊急指示等;第二,工業要大力支援農業;第三,進口糧食,但沒有外匯,沒有運輸力量;第四,動員城市人口下鄉。以上四條,第一條是基本的,第二、第三兩條有時間和數量的限制,第四條則是必不可少的,非採取不可。 中央接受了陳雲的建議,1961年6月18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減少城鎮人口和壓縮城鎮糧食銷量的九條辦法》,提出在1960年的基礎上,三年內減少城鎮人口2000萬以上。同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核實城市人口和糧食供應的緊急指示》。中央一聲令下,各地加緊執行,大批城市居民扶老攜幼回到了農村。1962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又下達《關於進一步精簡職工和減少城鎮人口的決定》,又加強了城鎮人口下放的工作。

當年到底有多少城鎮人口下放到農村?1963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在批准中央精簡小組《關於精簡任務完成情況和結束精簡工作的意見報告》中說,從1961年到1963年,全國減少職工1833萬人,城鎮人口減少2600萬人,吃商品糧人口減少2800萬人。

在中國當時那種制度下,不管做什麼事,中央一聲令下,各地總是要超額完成上級下達的指標。下放城鎮人口任務也是如此。吉林省的下放指標是81.2萬人,實際下放98.0萬。 河南省任務是109.9萬人,實際下放120.6萬人。 福建省的任務是87.3萬人,實際下放94.5萬人。 除了近三年進城農民以外,城市中其它弱勢群體的部分人口也被迫下放。上海市在1961年到1963年間,將社會閒散戶和無固定工作戶計6000戶、2.6萬人遷往安徽農村。 在齊齊哈爾市,1960年下放了11.4萬人,其中在城裡的盲流3.5萬人,無固定職業的5.6萬人。 在有些地方,勞改、勞教人家屬,如果在農村有家的,也要下放,這種家庭里超過16歲的學生,也是下放對象。

在精簡職工、壓縮城市人口的過程中,涉及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因而遇到一些阻力。被精簡的職工,有的是城市戶口,在農村無依無靠;有的早就脫離農村,在城裡已經成家立業;如果下鄉務農,不僅生產勞動、衣食住行等方面實際困難很多,而且農村並不歡迎他們。因此,精簡職工的阻力很大。以安徽省蚌埠市為例,1961年計劃壓縮城市人口35600人,到10月底,只完成任務28390人,很難完成當年計劃。11月份市委召開擴大會議,專門討論這個問題,把剩下的指標進一步下達到各個部門,要求所有的企業事業單位,摸底排隊,落實計劃,該停的停,該並的並,該減的減,把一切可以精簡的人員,迅速壓回農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完成了1961年的計劃,1962又下達了25000人的計劃。 有些地方在精簡過程中還出了些小亂子,如江蘇省常州市大明紡織廠1962年5月20日到23日,70名安排下放回農村的老工人,集體鬧事,經過幾天的說服工作,事態沒有擴大,這70名工人還是老老實實地回農村去了。 也有的城市,一些確定去農村的城市人口並沒有去農村,而是逗留在城市通過種種不合法的手段謀生。但總的說來,兩千多萬人從城市下放到農村,沒有出什麼大亂子,是很不容易的,這隻有在中國的制度下才能做到。毛澤東曾說:「我們的人民好啊!幾千萬人招之即來,揮之即去。」 實際上,這幾千萬人回到農村,留下了大量的遺留問題,受害者中的部分人,幾十年來一直上訪告狀,70年代,我在新華社天津分社工作時,就接待過不少這樣的來訪者,以求得到公正的解決,但很少有如願者。

八、整風整社,把責任推給基層幹部

上述糾錯措施,都是針對「三面紅旗」中過激的問題,事實上正是「三面紅旗」造成了大饑荒。所以,一糾錯,就會傷及「三面紅旗」,一傷及「三面紅旗」,就觸動了毛澤東等人最敏感的神經,認為有一股「猖狂的反對社會主義道路的逆流」。認為大量餓死農民的原因不是「三面紅旗」,而是「猖狂的反對社會主義道路的逆流」。

「猖狂的反對社會主義道路的逆流」來自何方?毛澤東認為,在上層來自右傾機會主義分子。而在基層則來自地、富、反、壞、右。他們反對「三面紅旗」,是他們造成了農村的嚴重問題。自從1960年底信陽事件在黨的高層揭露以後,毛澤東就把過去九分之一(「一個指頭」)的問題改為「三分之一」的地方有問題。而這三分之一的問題是基層幹部中壞人掌權造成的。這就把農民受摧殘的原因歸罪於基層幹部。

1960年11月10日, 中央精簡幹部和安排勞動力五人小組向中央寫了一個報告:《關於中央一級機關抽調萬名幹部下放基層情況的報告》。11月15日,毛澤東在這個報告上批示:「一定要在五個月內把三分之一地區的形勢扭轉過來,爭取1961年的農業大豐收。」「全國大好形勢,占三分之二地區;又有大不好形勢的占三分之一地區。五個月內,一定要把全部形勢扭轉過來。共產黨要有這樣一種本領,五個月工作的轉變,一定要爭取1961年農業大豐收,一切壞人壞事都改過來,邪氣下降,正氣上升。」在同一報告上,毛澤東批給周恩來一句話:「在講大好形勢、學習政策的過程中,要有一段時間大講三分之一地區的不好形勢。壞人當權、打人死人、糧食減產、吃不飽飯,民主革命尚未成功,封建勢力大大作怪,對社會主義更加仇視,破壞社會主義的生產關係和生產力…….」 

1960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在《關於山東、河南、甘肅和貴州某些地區所發生的嚴重問題的指示》中進一步闡述了民主革命補課問題。其中寫道:

山東、河南、甘肅三省某些地區所發生的嚴重情況,你們已有所知。現將中央監委工作情況反映215號轉發給你們。這個反映中描述的貴州省的遵義和畢節地區的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嚴重情況、特別是幹部中極其嚴重的鋪張浪費、貪污腐化、破壞黨章、違法亂紀、不顧人民死活的情況,有些簡直不能令人想象,其中某些反革命破壞行為,顯然是封建勢力在地方上篡奪領導、實行絕望性的破壞性報復。這是農村中階級鬥爭最激烈的表現。要知道,中國農村人口中還有8%的地富分子及其家屬,連同城市的資產階級分子、資產階級知識分子和上層小資產階級分子及其家屬,總共占全國人口10%左右。他們中間絕大多數人都經過不同程度的社會主義改造,現在已經生活在農村和城市人民公社中,在種種企業、事業、學校、機關、部隊中,至少也生活在街道組織中。因此,我們有絕對必要改造他們。但是,他們中間或多或少的封建的和資產階級的自發勢力,也天天在影響和腐蝕我們。其中,未被改造和不接受改造的最堅決的最隱蔽的反革命分子,他們對社會主義極端仇視,有意識地隨時都在準備「借屍還魂」篡奪領導,實行報復和瘋狂掙扎。毛澤東同志說,我們不僅要繼續實行社會主義革命,而且還要徹底完成民主革命的未了任務。革命勝利,無產階級掌握了政權,生產關係的改變,經過一定時間是可以實現的,而上層建築的政治上思想上的改造則需要更多的時間。只要我們領導疏忽麻痹,政策出了偏差,反革命分子利用鑽進來的機會,把我們中間的革命動搖、意志薄弱的人拖過去,使部分地區、單位、至少個別地區、單位黨的領導變質,隨着也就極大地破壞現在的生產關係和生產力。這個材料揭發的事實中,已有不少明證。由此可見,整個社會改造是一個長期而艱苦的階級鬥爭任務。反革命分子只要存在一天,決不會自動放棄他們絕望的破壞和掙扎,我們對他們萬萬疏忽麻痹不得。孫中山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我們可以拿來借用……. 

中共中央和毛澤東沒有從制度、政策、指導思想方面尋找大饑荒的原因,而把大量死人的原因歸罪於早已被打入十八層地獄的地、富、反、壞、右。說是因「民主革命不徹底」,而使階級敵人篡奪基層領導權。這顯然是違背事實。河南信陽是革命老區,民主革命就很徹底。但也被毛澤東定為「民主革命不徹底」的典型。因此,一些餓死人較多的地方,都進行民主革命補課,就是像土地改革時期那樣,像鬥爭地主惡霸一樣鬥爭基層幹部,讓農下中農申冤訴苦,然後全面奪權。(見本書「禍起中原」一章中「信陽事件」)本書作者在九十年代到甘肅、四川、廣東等地了解當年情況時得知,在民主革命補課中,也像信陽一樣,有大批農村基層幹部受到摧殘。

1962年10月,中央派到四川的工作組對據四川省合川縣作一了次調查,調查結果是:由於反瞞產私分、反右傾、整風整社等運動,農村幹部受打擊的面很廣:全縣共有幹部25283人,自1959年到1961年,共處理了5184人,占幹部總數的20.5%。其中,公社黨委書記被處理的占60%,大隊正副書記被處理的占57.2%,生產隊正副隊長被處理的占24.8%。 

中國農村的基層幹部中,的確有一批流氓地痞,他們藉助國家政權,狐假虎威,欺壓百姓。但其中多數人是在執行了中共中央的政策才傷害了農民。有些人在執行中過激了些,才對農民造成了更嚴重的傷害。這中間雖然有幹部素質低下的原因,但其責任應在中央,而不能讓一些基層幹部當替罪羊。

九、幾個重大錯誤一直堅持到底

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共中央雖然在所有制問題上一波三折地調整極左政策,也曾下令糾正農村幹部作風,改變1958年大躍進中一些過激的作法,但是,在幾個重大的問題上,沒有採取切實措施。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糧食問題上對農民見死不救,繼續高徵購,繼續出口,從而加劇了饑荒;二是在建設速度和經濟指標上,繼續堅持大躍進,遲遲得不到調整。

1958年冬就出現了餓死人的情況,1959年春天餓死人更多。也就是說1959年春天,大饑荒已經全面出現。面對成千上萬的農民在死亡線上掙扎,執政者在糧食上沒有採取應急救助措施,反而繼續從農民口裡剝奪糧食,繼續出口糧食。

國務院秘書廳1959年4月6日,送上了山東、江蘇、河南、河北、安徽五省缺糧情況的報告,4月9日,又送上了15省春荒情況統計表,說有2517萬人無飯吃。毛澤東於4月17日作了批示,只採取兩項措施:一是將這兩個材料印30份,15份在3日內送到15省委第一書記手中,請他們迅速處理;二是給15省在京開會的人大代表每人一份。毛澤東認為這是「暫時的(兩個月)緊急危機」。 對這麼大面積的危機,毛澤東沒有採取全局性的措施,還是當作局部問題交給地方自己處理。特別是沒有在糧食上鬆口。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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