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和企业税收过高 澳洲或改革税制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的一份新报告显示,只有三个国家的个人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合计超过总收入的50%,澳洲就是其中之一。

据澳洲金融评论报报导,澳洲更依赖对个人收入和企业利润征税,但却同时没有充分利用消费税。在经合组织分析的36个发达经济体中,澳洲10%的消费税是第三低的增值税。经合组织的平均增值税税率接近20%。

经合组织表示,来自个人和公司税的税收收入占澳洲总税收的近60%。

“有10个国家的个人和企业所得税占总税收的40%以上,它们是澳洲、加拿大、丹麦、冰岛、爱尔兰、墨西哥、新西兰、挪威、瑞士和美国。在这些国家中,澳洲、丹麦和纽西兰总税收收入的50%以上是所得税。”

澳洲国立大学(ANU)税收政策专家Robert Breunig表示,经合组织再次指出,“在实现税收结构现代化方面,澳洲总是落后于世界其他地区”。

Breunig说,“我们严重依赖不良税收——企业和个人所得税,这对经济增长和福祉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们没有充分利用那些好的税收,包括土地税和消费税。”

经合组织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澳洲联邦和州政府税收总额的比例升至42%,几乎是经合组织23.5%的平均水平的两倍。

澳洲财长Jim Chalmers在9月22日表示,商品价格上调带来的约300亿澳元额外收入推高了企业税收,而低失业率也增加了个人所得税。

Chalmers提出了税制改革的可能性,他表示,明年可能会展开全国性的讨论,讨论如何承受来自残疾人补助、老年护理、医疗、国防和利息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支出压力。

经合组织在去年的另一份报告中已经呼吁澳洲进行税收改革,以更快、更公平地增长经济。经合组织表示,“税收改革有助于使公共财政更加有利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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