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模式”真面目已大白于天下

该发生的发生了,该做什么做什么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全国人大果然“全票”通过了国安恶法。恶法颁布之前,没有人知道内容,没有经过公开的征询,如此鬼祟心虚,全世界没有一个文明的国家会如此处理一条涉及七百万人根本利益的法律。

与中共讲法治,岂不是笑话?时至今日,所谓“中国模式”的真面目,已经大白于天下。

香港人对国安恶法已有充份的思想准备,该来的总会来,既来之则安之。恶法之生,并不显示中共的强大,只暴露中共的虚弱,暴露中共反人类、反时代潮流、反普世价值的本质。若中共真的强大,真的对自己有自信,一个泱泱大国,拥有数百万军队,可以从容与香港人协商,以基本法为依据,合情合理处置,该坚持的坚持,该纠偏的纠偏,良性互动得到良性后果,对中共和港人,都是最佳选择。

可惜中共从头到尾就没有打算给香港人高度自治。回归早年风平浪静,只是中共急于休养生息,从多年政治动乱中扭转濒危的处境,腾不出手来压制香港。及至经济恢复成长,国力逐日强大,中共专政全国、严控社会的死性不改,终于使横手、出毒招,以恶法侵凌香港,不惜牺牲香港人的根本利益,来挽欲倒之狂澜。

该发生的发生了,该做什么做什么。黄之锋、罗冠聪与周庭已宣布退出众志,随即众志也宣布解散。他们不想坐待中共的欺凌,以自动消失来抗拒中共压迫,这是聪明的对策。众志不在了,可众志的成员化整为零,到处潜伏,随时随地做该做的事。平时零星活动,必要时快速集结、快速解散,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灵活走位,尽占先机。中共港共没有把柄可抓,虽有恶法,可没有着力处。这帮年轻人,有丰富的斗争经验,此后只看他们如何与中共过招了。

有人离港逃亡,有人选择留下,际此严峻时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这完全是正常的。各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的方式,有人着意保全自己,以留有用之身,以待日后的长期抗争;有人选择在恶法限定的范围之内,不正面挑战,而作迂回周旋,总之各有各的考虑。最要紧的是,没有人选择放弃,没有人甘愿屈服。

因为不设追溯期,李柱铭、黎智英们都没有即时的危险,从此以后,只要他们不再出头露面,不再到外国游说,政府有恶法,也告他们不入。十五位已被告的民主派人士,面临的都是轻微的罪行,也一定只能在香港上庭,即使被告有罪,还能上诉,上诉到终审庭,即使仍维持原判,也只需付出相当轻微的代价。至此,香港人可以放下心头大石。

中共不敢设追溯期,证明他们还不敢肆无忌惮地行使专政权力。恶法下来,红色恐怖弥漫,吓跑国际商家,外国企业纷纷撤离,香港成一臭港,对中共来说,打击也非同小可。为中共自己的利益计,他们也不敢把事情做得太绝,因此恶法虽然来了,也并没有预先想像的那么可怕。

恶法针对的主要针对四项罪,包括分裂国家、颠覆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境外势力,这四项罪名都要有实际行动,大多数香港市民都不会触及。当然,像颠覆政权这种,可以借以剥夺言论自由,中共可加以玩弄,但一般来说,不至于要拉到大陆去审。只要在香港上庭,仍旧要依普通法规则来审,到时仍会有抗辩上诉的机会。

至少,游行还是合法的,集会仍可进行,控诉特区政府的施政,抗议大陆政府的野蛮,抵制国民教育,支持黄色经济,都还有很多活动空间,不在恶法规管范围之内。甚至六四维园集会,只要小心研究恶法细则,用更灵活的方式,更隐晦的口号,掌握好分寸,不送头自残,也还事有可为。

中共要藉恶法来收服香港人,只要香港人不服,不管有没有行动,对中共都不会成为好事。消极抵抗也是抵抗,不合作不顺从,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也能搞得他们哭笑不得。

国际上大规模的制裁陆续有来,且看中共如何承担恶法的恶果。正邪交锋,你死我活,来日之世界,必是人民的天下。(本文由上报转载自作者脸书专页。原标题:该发生的发生了,该做什么做什么) 

※作者1978年赴香港定居。曾任《新晚报》副刊编辑、《文汇报》副刊编辑及天地图书公司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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