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民主派议员总辞
中共一连串所谓“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举措,实质是打残香港的选举制度,有见及此,近日有不少有识之士鼓吹香港人不参选、不投票、不登记做选民,称之为“杯葛”,目的就是抵制这个已经被打残了的选举制度;但是,大家其实有没有真正反思,这种自说自话的“杯葛”,这种自圆其说的“杯葛”,就是“杯葛”吗?就是真真正正的“杯葛”吗?是否只是自我感觉良好而已?是否有点自欺欺人?是否有点阿Q精神呢? 因为当权者就是想你不参与,否则,就不会有“提名无效”,否则,就不会有“选前被捕、选前被DQ(取消资格)”,否则,就不会有“选后被捕、选后被DQ”,否则,就不会有多次“大搜捕”,否则,就不会有“47人初选案”。 笔者认为,真正的杯葛,必须要考虑“被杯葛者”是否真的希望你不杯葛,如果“被杯葛者”根本不在乎、无所谓、甚至其实是好想你不参与,好想你杯葛,好想你抵制,结果,你真的拒绝参与、你真的不参选、你真的不投票,岂非正中下怀?到时不单止你会自我感觉良好,你的“被杯葛者”肯定会比你更加自我感觉良好,试问这种所谓“抵制”和“杯葛”,还有什么意义? 例如:中共取消2020年9月立法会换届选举,让所有议员延续任期至少一年,开头反对派议员大多选择接受延任,但后来中共DQ了其中四位反对派议员,为了表示反对和不满,反对派议员总辞;笔者认为,这个总辞,既不是“抵制”,也不是“杯葛”,因为“被杯葛者”(中共和林郑)正是千方百计想你们越多人退出越好,你们总辞,正中下怀,求之不得,还更加方便地确认你们没有拥护《基本法》和没有效忠特区政府,更加容易判别你们不是“爱国者”,为将来继续DQ你们打好基础,何乐而不为?你们自我感觉良好,中共和林郑更加自我感觉良好,所谓“抵制”和“杯葛”,还有什么意义? 又例如:1979年12月末,苏联入侵阿富汗,美国等64个国家,决定不参与1980年苏联莫斯科奥运会,抵制(杯葛)苏联;因此,苏联等16个国家也不参与1984年美国洛杉矶奥运会,抵制(杯葛)美国,以示报复。笔者认为,这两次的“抵制”和“杯葛”,都是有效果和有意义的,并非阿Q精神,是真“杯葛”。因为没有一个奥运主办国不希望全球所有国家都能够来作客,都能够来参与。同样,中共也希望2022年全球所有国家都能够来北京作客,都能够来参与“北京冬季奥运会”,但是,如今世人皆痛恨中共治国不力,导致武汉肺炎全球大流行,疫情空前严重,要死的死,要受苦的受苦,经济损失惨重;所以,如果真的有国家杯葛“北京冬季奥运会”,也不出奇,亦很合理;由于这种杯葛是中共不想见到的,杯葛“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就不再是阿Q精神,而是切实可行的“抵制”和“杯葛”,是真“抵制”,是真“杯葛”。 相反,中共都话明不欢迎你们参政,不欢迎你们登记做选民,不欢迎你们投票,不欢迎你们报名参选,在这种情况,你们就跟大家说,是的,我们不登记做选民,我们不投票,我们不报名参选,因为我们要杯葛中共,真的吗?难道中共突然间非常希望你们参政吗?太阳从西方升起,还是你们在痴人说梦呢?其实你们只是不参与而已,毫无抵制的意味,是否杯葛,更加无人在乎,只是你们自己自我感觉良好,自圆其说,自我阿Q精神而已。 又例如: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晚上,全香港最受欢迎两间大学之一的“香港中文大学(中大)”,失常地宣布,不再支援自己的学生会,又要求自己的学生会自行注册,脱离中大。数小时后,2月26日凌晨,候任学生会内阁“朔夜”,深夜约见传媒,表示日后未必能继续服务同学,候任会长林睿睎,两度率领内阁成员,向所有中大同学鞠躬致歉。2月27日凌晨,“朔夜”删除Facebook专页及Instagram帐户上过往的所有贴文,将头像换成黑色照片,并通知全港媒体,已经撤回参选宣言及政纲等有关文件;沉默两天后,3月1日,“朔夜”总辞,虽然没有说明是杯葛,但是客观效果来看,杯葛意味甚浓,因为中大是希望他们认错,而不是希望学生会悬空,学生会悬空,就自然产生对校长抗议,对政权抗议的意味;悬空的时间越长,抗议的意味就越浓。因此,这个学生会总辞,就跟前述反对派立法会议员总辞很不相同,是真“杯葛”,而不是阿Q精神。议员总辞永远不能做到这个效果,除非反对派议员的总辞,也能够令到立法会悬空啦。 总括来说,是否“杯葛”,并非自己说了算,还要看客观条件是否配合,对“被杯葛者”是否有坏影响等因素来决定,阿Q精神的杯葛不是杯葛,自圆其说的杯葛不是杯葛。因此,敬请所有“和理非”三思!敬请所有“抗争者”三思!敬请所有“从政者”三思!敬请所有“香港人”三思!谢谢! (本文为作者投稿,不代表看传媒新闻网立场。作者为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选民。)
林郑果然DQ了四位民主派议员,民主派也果然全体炒了立法会鱿鱼,从此之后,香港人与林郑政府再也没有对话空间,香港人抗争的路子应该怎么走下去,现在到了深入检讨的时候了。 抗争无大台,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发挥群众智慧,不好处是不容易凝聚共识。不少网友在留言中流露对泛民议员很深的成见,对泛民的活动采取敌意的态度,这种情况并非个别,所以更令人忧心。 当前的形势对我们比较不利,一是国安法的压制,二是疫情下群聚限制影响抗争活动的安排,三是美国总统大选未决,前景不明朗,四是我们自己内部的问题,有分化的迹象,也失去长远策略的共识。 这种情况当然是很不利的,因为大家都对日后的抗争心中无数,也想不出得力的办法,更不容易取得统一的思想。如此不利的局势,如不能尽快找到解决办法,可能导致香港人的抗争半途而废,而中共收服香港﹑废除一国两制的险恶用心,最终将会得逞。 立法会议员辞职后,两边阵营壁垒分明,要交手只在街头,但街头抗争受条件限制,一时恐难安排,限聚令之下,普通的集会都不可能获批。在这种恶劣情况下,有什么事可以做,如何做,应该尽快集思广益,取得共识,然后分工合作去做起来。 笔者呼吁大家都冷静一点,不要意气用事,不要互相指责,处境艰难时,更应该加强内部团结,枪口一致对外,否则给人分化瓦解,各个击破,那损失的始终是我们所有人。 另外,笔者也呼吁大家都静下心来,动一点脑筋,做一点有建设性的思考,并将自己的想法在可能的范围内互相交流讨论,然后利用不同的平台发声,引起更广泛的关注与响应,慢慢形成共识。 有什么样的渠道和平台可以更好地展开讨论和形成共识?有了共识后,是否需要一些机制去实施?没有大台的条件下,如何协调资源和人手的分配? 当下面临的问题,笔者初步考虑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最急迫的,是针对近来因政府秋后算帐而被判有罪的手足,如何提供尽可能足够的支援(包括十二位被送中的)。这方面固然有一些原有的机构和基金在做,但时间长后,是否有充份的能力支撑下去,碰到困难怎么办?除了财政上和法律上的支援,针对他们个人的思想和情绪,针对他们家庭面临的困境,有没有更恒常而实际的介入?这些手足始终都是抗争的生力军,都为这场运动作出贡献,他们今日受难,每个人都有责任去关怀,问题是有没有一套机制去做?如何筹集和运用人力物力? 其次是国际线如何开展。美国政府换届之际,不少人担忧日后的变数,笔者认为担心虽无可厚非,但重点不在担心,而在我们自己怎么做。即使拜登上台,我们也要想办法和拜登政府打交道,也要尽可能影响美中关系继续向有利于我们的方向发展,不能因为不喜欢拜登,便放弃与其政府的沟通游说。应该如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需要什么方面的动员和支持,如何利用原有的关系,如何与台湾和海外华人群体之间深入配合,这些都需要找到共识。 其三是香港本土的抗争,日后将有哪些形式可供选择,如何在国安法阴霾密布之下,寻找安全可行的活动空间。疫情总有平息的一天,日常生活恢复常态之后,政府将不可能永远拒绝所有的活动申请,现在如何因应,日后又如何推动,这些都应该引起交流和讨论,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最后,仍然要强调一点,就是团结的重要性。在困难的形势下,团结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可贵。假设有五百万人坚持抗争,小部份骨干已经被拘捕判刑,被迫流亡,有部份意兴阑珊意志消磨也属正常,剩下大部份仍旧不死心不屈服的,如果再因为个别的斗争策略上的分歧,而导致势不两立,那就分化了整个队伍,只令对手开心而已。 为什么笔者一再呼吁大家不要在美国总统大选问题上争吵,原因就在这里。吵来没用,一吵又伤和气,其实大家都为香港好,既然大方向一致,何必在枝节问题上彼此伤害? 笔者认为,斗争策略上的分歧不是什么大问题,那是任何抗争运动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一家人都可能有不同意见,何况大众?立法会几十个人,都可以有不同意见和倾向,更何况大众?因此,我们要找到与不同意见的战友相处的方式,求大同存小异,不要动不动就割席,不要老子天下第一,唯有如此,才谈得上长期抗争。 任何民间的抗争都不可能一帆风顺,运动总有高潮低潮,高潮要奋进,低潮要守住,关键是不要有异心,不要分化。长期怎么做,应该集思广益,应该找到一种机制来统筹,希望大家多想想,不要让牺牲者白白牺牲,也不要轻易就散伙,轻易举白旗。 (作者1978年赴香港定居。曾任《新晚报》副刊编辑、《文汇报》副刊编辑及天地图书公司总编辑。全文转自作者脸书)
港府11日宣布取消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梁继昌4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引发轩然大波,其余15名民主派议员决定共同进退,宣布集体总辞。 11月12日,民主派议员陆续向香港立法会秘书处提交辞职信。秘书处当天确认,收到15名民主派议员的辞职信,其中许智峰辞职于12日生效,毛孟静于13日生效,其余13人全部于12月1日生效。 Embed from Getty Images 目前民主派议员仅剩热血公民郑松泰及医学界的陈沛然留任立法会。而立法会议员至此缩减至43名议员,其中建制派有41人。 自由亚洲电台在报导中说,外界普遍预期,香港议会从此将再无反对声音,沦为”橡皮图章”。 Embed from Getty Images 立法会大楼挂起”林郑祸港殃民,月娥遗臭万年”巨型直幡 “这可能是我在立法会的最后抗议”,在立法会大楼内挂起批评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巨型直幡的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说。 林卓廷批评林郑月娥是“千古罪人”,用谎话歪理来DQ议员(取消议员资格),将会损害国际对香港的信心,也相信会有更多国家替香港发声。他呼吁港人“不要退缩”,要持续为核心价值发声,力守香港民主。 他还说,在民主派总辞的状况下,港府强推的恶法议案,将会按照港府自身的时间表来通过,香港市民要有心理准备,要面对未来长时间只剩一种声音的香港社会,不论是立法会、教育界,又或是公务员等各界,异见人士将面临更大压力。 民主派议员总辞的起因:北京绕过《基本法》DQ4名民主派议员 香港当局11日下午宣布,根据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特区政府宣布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梁继昌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 据明报报导,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11日通过一项涉及香港立法会议员任用资格的决定。内容大致规定,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或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有关决定适用于原定于9月6日举行的香港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因上述情形被裁定提名无效的立法会议员。而依据上述规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由特区政府宣布。 被取消的议员资格的4人都是泛民派的立法会议员。今年立法会9月初重选,他们都曾报名参选,但被选举主任以言行违反基本法等理由裁定参选无效。当局其后因为疫情决定延迟一年举行立法会选举,让本届议会继续运作一年,全体议员因此自动延任。 Embed from Getty Images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11日出席记者会时被问道:过去取消议员资格(DQ)时都须向法院提出司法复核才能正式DQ,被DQ议员也有抗辩及上诉机会,但现在开始DQ议员,毋须经过法庭程序,亦无法再抗辩或上诉,是否违反法律原则?林郑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有全权解释基本法,人大决定亦是“依法”办事。 香港代议政治已死 学者指相关决定“无法无天” 据苹果日报报导,港大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批评有关决定无法无天,指《基本法》第79条列明议员若违反誓言,要经出席议员三分二通过谴责才被DQ,而即使有人违反“港区国安法”,亦须经法庭审讯等,但人大常委会现时认为有议员违反国安法就即时DQ,质疑香港已经没有法治可言。 陈直指,香港的选举主任即使作出取消参选资格的决定前,也让参选人提出理由,被取消参选资格者也可透过举选呈请复核决定,但目前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下,相关议员没有机会陈词答辩,违反公平审讯程序,质疑中央行使武断权力作决定,不理会香港法律及《基本法》,同时关注有关决定并无提及具体程序,即人大常委会可以突然取消议员资格,质疑选举制度还有甚么意思。 港大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教授陈祖为批评人大常委的决定违反《基本法》第79条、破坏三权分立 (基本法规定由立法会主席宣告立法会议员丧失资格)、也违背法治原则 ,因任何具法律效力的决定不应有追溯力。他直斥,“政权现在有权用尽,无权就僭建权力,还大言不惭的说维护法治。干脆承认自己是独裁统治吧。” 台湾大学社会系教授何明修对美国之音指出,这代表在香港、即便是温和的反对派人士,北京也要赶尽杀绝。因此,民主派留在立法会的意义已不大。 香港中大政治及行政学系副教授马岳指出,人大常委会的DQ决议创下恶例,让香港特首有权逾越民意和法律程序,可以随意解除反对派议员的资格。他说,这已打击到立法会监督政府的功能,也严重破坏香港的治理体制和代议政治。 美英澳德加关注 事件亦引发各国政要发声。澳洲外长佩恩发表声明,表示事件严重损害香港的民主进程和制度,以及《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承诺的高度自治。澳洲政府与国际社会将继续密切注视事态发展,继续关注人权、以及自由、自治和法治等原则。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12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所谓“爱国者”决议,只因4名泛民主派议员行使选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就取消他们资格。他又指,北京已近乎摧毁香港自治,取消香港议员资格之举,更加凸显中国无视自身承诺。 蓬佩奥强调,美国会持续与世界各地伙伴盟友合作,为香港人民权利与自由发声,公开批评北京背弃承诺的作为,也会向侵蚀香港自治、自由的人士究责。他说:“我们与遭取消资格与总辞的泛民派议员,以及香港人民站在一起。” 英国外相拉布形容,骚扰、扼杀及取消民主反对派的资格,将会令中国国际声誉变得暗淡,削弱香港长远稳定。也是对中英联合明内香港享有高度自治及自由的进一步侵犯。 德国外交部也称北京此举将“掏空香港的多元和言论自由”。 加拿大外长谴责事件,认为进一步侵蚀香港的自治,收窄表达自由和公众参与管治空间,亦显示《基本法》和一国两制下的高度自治未获正视,加拿大对中国破坏国际承诺深感失望,会继续站在香港人的一方。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早前则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特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合情合理,合宪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