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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谋勾结外国势力

匹夫不可夺志

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黎智英这几天出庭自辩,尽管身体面容应已干瘪不少,但看他的供词,黎生并没有丧失斗志和灵魂。他仍是昔日的他。 黎生之子黎崇恩近日亦马不停蹄接受外媒访问,向世界披露父亲几年来在囚苦况,并寻求各界声援,如申包胥之哭秦庭。我看到加拿大广播公司CBC的一个访问,黎崇恩如是说:“我父亲在过去四年一直被单独囚禁,他77岁,健康已差了不少。单独监禁的目标其实是告诉你:没有人关心你,捍卫自由是毫无意义的,这就是你的馀生。它旨在摧毁你的身体,同时也摧毁你的心灵和精神。(…) “我有时想像,他独自在这个小小混凝土房间,看不见自然光,日复日在那里,昼夜不辨,想一想就心碎了。有时你会认为他是个硬汉,但你不知道这样子过四年会对一个人有什么影响。现在看到他依然是他自己,我松了一口气。他没输掉这场仗,他没有失去精神。” 据早前的报导,黎智英每天被囚23小时以上,只能做运动50分钟,见到自然光的时间非常有限。四年的单独囚禁、不见天日,想一想已苦不堪言,对身心损害之大更难以估计。然而在11月17日,香港特区政府居然发声明“澄清”,单独囚禁是根据黎智英意愿由惩教署安排!这个讲法简直是天方夜谭。 对于有自由的人来说,孤单也足以令他心情低落,在狱中就更是一种能把人逼到崩溃边缘的惩罚。无数的研究指出,单独囚禁会影响生理及心理健康。先谈谈心理健康:被关在一个小黑屋,长期没人说话、没人看你,只听见自己的呼吸声,头脑能保持清醒吗? 首先是焦虑和抑郁:每个漫长的夜晚都像无底深渊,令在囚者怀疑人生,甚至怀疑自己还算不算人。随之而来的是幻觉、妄想和极度的偏执。关得越久,思路也越混乱,记不住东西,无法专注。心灵一旦受伤,出狱后也未必能痊愈。研究显示,独囚的人获释后往往有更高自杀风险。 别以为只有心理受损,身体也照样顶不住。独自囚禁就像一场慢性毒害,失眠、晕眩、高血压、心脏病、胃痛、肌肉酸痛、消瘦等毛病都接踵而来。长年累月不运动、不见光,整个人就会慢慢凋谢。说白了,单独囚禁是一种无形无声的暴力,可以把一个人的心理和身体都摧残得支离破碎,是极不人道的折磨。 受这样的折磨,到底是黎智英本人的意愿,抑或有人企图借此击垮他的精神和身体,请自己判断。再窄的牢房,也应该留一扇能看到光的窗,请问现在有吗?特区政府要澄清的话,不如先澄清这一点吧。(本文转载自作者脸书)

“苹果案”不设陪审团 黎智英申请永久终止聆讯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遭指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案件周一(14日)在高院进行审前复核,还押近2年的黎智英拟就本案不设陪审团申请“永久终止聆讯”。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在法庭上表示,会以案件由3名“指定法官”审理及不设陪审团为由,申请“永久终止聆讯”。法官杜丽冰质疑辩方早知本案不设陪审团,为何现时才提出申请。辩方就此向法官致歉,并解释指,需时搜集资料和证据。 法庭最后安排于开审首日(12月1日)处理“永久终止聆讯”的申请,并要求辩方最迟周五(18日)存档陈词,控方则须于28日前存档回应陈词。 彭耀鸿在庭上提及,本案罪行关键元素之一在于煽动性字句,但控方未指明哪些字句构成煽动。法官杜丽冰对此回应称,留待至控方提交开案陈词后处理。 代表苹果日报有限公司等3间涉案公司的资深大律师郭栋明表示,无意加入黎智英一方提出的终止聆讯申请,并将继续与控方商讨承认事实。 控方在庭上表示,仍未与辩方就承认事实达成共识,会努力与辩方商讨,若未能达成共识,透露或许最少要传召20多名证人出庭作供。 全案暂定有6名污点证人 控方另透露,全案暂定有6名污点证人,包括:已停运的《苹果日报》前员工、市民证人,部分人正在还押,其中一人为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周达权,并为他申请使用特别证人通道。 周达权早前曾以控方特赦证人身分,于壹传媒“违反租契”欺诈案中作证,并获免予起诉。控方当时表示,周达权会在苹果案中作供。 其他的污点证人,过去有传包括“12港人案”之一的李宇轩,他与另一名正被还押的陈梓华,早前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李宇轩的供词称,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为幕后主脑,提供资金及海外人脉,安排两人游说外国政府制裁香港官员。两人暂定明年1月12日再提讯。  本案早前分拆两案处理,首案涉及被告黎智英及另外3间公司,案件12月1日开审,审讯期30天;另案涉及6名被告: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前总编辑罗伟光、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笔名“卢峰”的前主笔冯伟光,及笔名“李平”的前主笔杨清奇,他们将于11月22日在高等法院答辩,众人早前表示拟认罪。

李宇轩承认勾结外国势力 法官延至5月再审

早前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的“12港人”之一李宇轩及其法律助理陈梓华,今(3)日于高等法院再次受审。法官应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5月3日再审。 综合港媒报导,李宇轩及陈梓华去年8月在高等法院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被裁定罪成,还柙近半年仍未判刑。案件今在高等法院再讯,控方要求押后本案,待与本案相关的另一案,即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案,转介高等法院审理。法官原关注判刑一直押后并不理想,但因两名被告均希望先持观望态度,等下次提讯时才处理有关问题,故将案件押后至5月3日再审,期间两名被告须继续还柙。 黎智英涉与李宇轩及陈梓华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案件,将于2月24日在裁判法院进行第四次提审。法官一度提出由于两名被告早已认罪,是否应先判刑,但最后应辩方建议届时视情况再决定何时判刑。 “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早前承认他是“重光团队”(SWHK)的前线角色,负责向英美日等国进行游说,曾到美国会见政要及“香港民主委员会”创办人、朱耀明儿子朱牧民,并向其提供100多名中港官员的制裁名单。陈梓华则是担任中间人角色,负责传达“重光团队”最高层(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的指示。 案情指,“重光团队”共发起四次国际宣传众筹,共筹得逾3千万,以在各国登报宣传。 李宇轩及陈梓华被指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间,在香港与黎智英、Mark Simon、“揽炒巴”刘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黎智英被控于同一期间与同一批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制裁、封锁香港特区或中国。 据港区国安法第29条规定,犯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者,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可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官拒保释张剑虹:相信他或续犯危害国安行为

遭控违反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前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上周五(5日)向高院申请保释遭拒。法官今(10)日颁布判词称,没有充分理由相信张剑虹若获保释不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故驳回其保释申请。 法官颁布的书面判决书称,申请方张剑虹指,有关控方的串谋指控与其无关,其只是受雇于集团管理层,没有证据指控其个人涉及发布有关涉及指控之材料,亦没有证据指控其涉及任何政治或外国联系,或曾涉及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材料。 申请方认为,控方的指控只是基于其为壹传媒高层所作的推论,并没有其他任何证据指控其涉及任何政治或外国联系。其工作职责仅涉及集团财政与业务运作,毋须负责日常编辑及出版事宜,加上集团已永久停止出版《苹果日报》及《壹周刊》,且其已辞去所有职务,不可能再透过《壹传媒》或《苹果日报》实施任何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控方律政司指称,国安法生效后,台湾苹果新闻网仍不断针对港府及警方做出无事实根据的指控,而张剑虹是壹传媒高层,有权授权、指导、监督他人撰写及发表涉嫌违法的文章及影片。尽管他已辞去壹传媒所有职务,但仍是壹传媒旗下台湾子公司的董事,认为他仍有风险和能力,秘密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律政司还指称,串谋者不必亲自执行计划,作为《苹果日报》高层,张可以授权、指挥及监督别人刊出有关文章或讯息;警方向《苹果日报》及张剑虹等人采取执法行动时,英国前首相蓝韬文、美国国务院等立刻声明指摘批评国安法,反映出张与美国及其他外国政党有紧密联系。 法官考虑双方陈词后,拒绝张剑虹的保释申请。 张剑虹与另五名《苹果日报》高层,连同集团旗下三间公司,遭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间,在香港与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另五名被告分别是:前总编辑罗伟光、笔名“李平”的前主笔杨清奇、前副社长陈沛敏、笔名“卢峰”的前英文版执行总编辑冯伟光、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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