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拒保释张剑虹:相信他或续犯危害国安行为

遭控违反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前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上周五(5日)向高院申请保释遭拒。法官今(10)日颁布判词称,没有充分理由相信张剑虹若获保释不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故驳回其保释申请。

法官颁布的书面判决书称,申请方张剑虹指,有关控方的串谋指控与其无关,其只是受雇于集团管理层,没有证据指控其个人涉及发布有关涉及指控之材料,亦没有证据指控其涉及任何政治或外国联系,或曾涉及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材料。

申请方认为,控方的指控只是基于其为壹传媒高层所作的推论,并没有其他任何证据指控其涉及任何政治或外国联系。其工作职责仅涉及集团财政与业务运作,毋须负责日常编辑及出版事宜,加上集团已永久停止出版《苹果日报》及《壹周刊》,且其已辞去所有职务,不可能再透过《壹传媒》或《苹果日报》实施任何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控方律政司指称,国安法生效后,台湾苹果新闻网仍不断针对港府及警方做出无事实根据的指控,而张剑虹是壹传媒高层,有权授权、指导、监督他人撰写及发表涉嫌违法的文章及影片。尽管他已辞去壹传媒所有职务,但仍是壹传媒旗下台湾子公司的董事,认为他仍有风险和能力,秘密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律政司还指称,串谋者不必亲自执行计划,作为《苹果日报》高层,张可以授权、指挥及监督别人刊出有关文章或讯息;警方向《苹果日报》及张剑虹等人采取执法行动时,英国前首相蓝韬文、美国国务院等立刻声明指摘批评国安法,反映出张与美国及其他外国政党有紧密联系。

法官考虑双方陈词后,拒绝张剑虹的保释申请。

张剑虹与另五名《苹果日报》高层,连同集团旗下三间公司,遭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间,在香港与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另五名被告分别是:前总编辑罗伟光、笔名“李平”的前主笔杨清奇、前副社长陈沛敏、笔名“卢峰”的前英文版执行总编辑冯伟光、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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