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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簫 7月22日,四川江油一名14歲女孩遭到霸凌。施暴者囂張地說「不怕報警」,並拍攝整個霸凌過程,上傳至網路。更令人憤怒的是,中共一如既往地淡化、鎮壓。以下先講述該事件的經過。 受害女孩的母親是聾啞人,該女孩經常遭受霸凌。影片中,她被三名未成年少女掌摑、踢打、強迫下跪、強迫脫衣。 在由霸凌者拍攝的影片中,受害的女孩說要報警,一名施暴者說:「你覺得我們怕你嗎?又不是沒進去過。」另一人稱:「都進去10多次了,沒20分鐘就出來了。」據悉,霸凌者是官二代。該影片自8月2日起在網上發酵,激起民憤。 警方稱,其中兩名施暴者已被送往「專門學校接受矯治教育」。不少人認為懲罰過輕。8月4日,逾一千人聚集在街頭抗議,要為該女孩討還公道。其父母跪求當地官員,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回應。 市民齊聲高喊:「欺負老百姓」,要求「嚴懲施暴者」、「共產黨下台」。當局調動大批警力鎮壓,用棍棒毆打抗議者,噴辣椒水,有人被打得滿身鮮血。官方還向民眾擲煙霧彈,出動「牲口車」抓捕民眾。有市民在抗議現場直播,質問警察「是不是準備打我們?」隨後警察一聲令下,黑衣人動手,之後直播畫面中斷。 在鎮壓的同時,中共當局封鎖相關消息,許多影片被下架,即使用「江油」的諧音「醬油」發布,也遭到封鎖。警方稱,網上「江油市公安局副局長的女兒打人」、「施暴者親媽是江油市一級警督」等信息均為「謠言」。 當局禁言此事,很可能是想在8月7日成都世運會開幕前粉飾太平。百姓只是想為一名14歲女孩討回公道,卻被官方暴力鎮壓。該事件的不公亦激起海外華人的憤怒,5日,眾多洛杉磯華人聚集在中共領館前抗議,集會人士高呼「聲援江油人民,停止霸凌孩子」、「還我民主」、「拒絕霸凌」。 美國華人發起抗議,並不意外;而在中國大陸,出現如此規模的反抗,實屬難得。中共統治七十餘年,中國黎民的脊梁被歷次恐怖運動摧折,許多人變得膽怯、冷漠,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甚者罹患斯德哥爾摩症。繼1989年「六四事件」、2022年「白紙運動」,最近的江油抗議再度令人看到中國人的希望。其實凡是有良知的人,都會為江油霸凌案忿忿不平,此次抗議的可貴之處在於,民眾不約而同地走上街頭,不單是對霸凌事件的不滿,而且是對體制的怒吼。不為個人利益,只為素不相識的受害者發聲。 國內發生的霸凌不勝枚舉,而該事件最讓人憤怒的,是那句「都進去10多次了,沒20分鐘就出來了」。當局對霸凌懲處過輕,又以重錘砸向和平抗議的民眾,這不單是兩三個人的邪惡,更是體制的邪惡。 近幾年中國民怨達到高潮,任何一起不公的事件都可能成為導火索,憤怒積壓到一定程度必然會爆發。隨著火勢蔓延,若敢於走出來的民眾越來越多,中共暴政必將加速解體。大陸有不少人心存正義感,但缺乏凝聚力,要想尋回公道,需要更多的上街抗議並形成更大規模,因為網路審查很嚴,所以最好走出來聚集。如今江油市民的抗爭讓我們看到了久違的凝聚力,為其他城市做了很好的示範。 海外有人說,江油人的表現,不太像中國人的樣子,大陸百姓長期以來給外界留下的印象是一群懦夫。我希望海外能多一些對江油抗議者的聲援與鼓勵,敢於反抗才是中國人應有的樣子。莫以為中國百姓幾千年來都是懦夫,中共的邪惡程度若放在古代,早被推翻許多次了,當今的大陸人要找回老祖宗的骨氣。中共控制中國人的手段,主要是洗腦教育、經濟利益、生命威脅。現在經濟不景氣,生活不如意,愛黨的熱情不易點燃,當最後一根稻草壓在身上,便不怕死了。《老子》第七四章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中國人現在需要不畏死的勇氣,擺脫中共流氓威逼利誘的枷鎖,爭取本當擁有的人權、自由、民主,驅逐赤匪,恢復中華。 中共對言論自由的箝制,在中國歷史上是空前的,它利用現代科技封鎖一切「敏感」信息,這是古代統治者做不到的。中國古人一向主張以民意為主,《尚書·泰誓中》云:「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並將保障言論自由付諸實踐,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記載: 「鄭人游于鄉校,以論執政。然明謂子產曰:『毀鄉校,何如?』子產曰:『何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我聞忠善以損怨,不聞作威以防怨。豈不遽止?然猶防川,大決所犯,傷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決使道,不如吾聞而藥之也。』」 又如《戰國策》記載: 「乃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上書諫寡人者,受中賞;能謗議於市朝,聞寡人之耳者,受下賞。』令初下,群臣進諫,門庭若市;數月之後,時時而間進;期年之後,雖欲言,無可進者。燕、趙、韓、魏聞之,皆朝於齊。此所謂戰勝於朝廷。」 要使國家強大,政府應當虛心納諫,聞過則喜,兩千多年過去了,這個道理依然不錯。而中共屢次封鎖消息,打壓異見,越噤聲,越失民心。 統治者若堵百姓的嘴,終將自食惡果。如周厲王暴虐侈傲,國民對其不滿,怨聲載道,厲王派人監謗,禁止批評,導致「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史記·周本紀》)。民憤積壓至忍無可忍的地步,終於引發叛亂,厲王遭到圍攻,逃亡至彘。 中國傳統觀念認為,若君主傷害黎民,可以將其驅逐。《左傳·襄公十四年》記載: 「師曠侍於晉侯。晉侯曰:『衞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對曰:『或者其君實甚。良君將賞善而刑淫,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也,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匱神乏祀,百姓絕望,社稷無主,將安用之?弗去何為?』」 衛國人驅逐其國君,師曠認為這樣做並不過分,而是他們的君主太過分。良君愛民如愛子,這樣的國君當然不該驅逐;但如果國君使百姓絕望,就應該驅逐他。 有人說,美國的理念與制度不適用於中國,不要推翻共產黨。那我們不妨從中國人自己的思想中找根據,為何不能解體中共?它如同你的父母嗎?文革、六四、活摘器官、極端清零,到最近鎮壓江油民眾的事件,它把百姓當人看?黃宗羲曾說:「小儒規規焉以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間,至桀、紂之暴,猶謂湯、武不當誅之,而妄傳伯夷、叔齊無稽之事,視兆人萬姓崩潰之血肉,曾不異夫腐鼠。」(《明夷待訪錄》)暴如桀紂,理當誅之,要以萬民為重,當權者為輕。大陸人早該揭竿而起,七十年來實在被中共奴化得太嚴重。 古代百姓向政府表達憤怒的途徑,除起義、戰爭外,也有類似現代集會示威的抗議行為,有的確實效果顯著,連皇帝也被迫妥協。如北宋太學生上書事件,跟隨的軍民多達數萬人。《宋史》卷四百五十五云: 「陳東,字少陽,……李邦彥議與金和,李綱及种師道主戰,邦彥因小失利罷綱而割三鎮,東復率諸生伏宣德門下上書……軍民從者數萬。書聞,傳旨慰諭者旁午,眾莫肯去,方舁登聞鼓撾壞之,喧呼震地。有中人出,眾臠而磔之。於是亟詔綱入,復領行營,遣撫諭,乃稍引去。」 當時金兵迫近京師,李綱主戰,李邦彥主和,朝廷要解李綱的職。太學生陳東主張重用李綱,斥李邦彥,於是與眾學生上書請願。按《三朝北盟會編》卷三十四,聚集在宣德門下的學生達數百人;有數萬軍民也不約而同地在宣德門聚集,乞用李綱。當看到李邦彥時,軍民怒罵道:「汝是浪子,豈能做得宰相!」並撿起瓦礫砸他。抗議者「呼聲震地」,敲碎了登聞鼓。皇帝派遣吳敏、耿南仲來慰諭,希望他們退散,眾人不肯退,並殺傷內侍二十餘人。開封府尹王時雍警告說:「脅天子可乎?胡不退!」學生回答:「以忠義脅天子,不愈於奸佞脅之乎?」欲上前毆打王時雍,嚇得他連忙逃逸。 宋欽宗在壓力下妥協,重新任用李綱。《三朝北盟會編》記載:「遂遣南仲,號於眾曰:『已得旨宣李綱矣!』百姓數千人詣浴室院迎之,帝益恐,於是相繼而宣者,絡繹不絕。」「綱既對,即詣行營司,而師道亦歸其宇,士庶知其復用也,遂散。」當晚,宋欽宗下詔說:「深諒爾等忠義」。這些抗議與請願者不是反賊,而是忠義之士,他們以社稷為先,敢於脅天子。總而言之,他們的請願是成功的。 明代也有一起聲勢浩大的抗議,百姓為周順昌之冤鳴不平,數萬人不約而同地聚集請願,之後群情激憤地毆打官差。《明史》卷二百四十五記載: 「順昌好為德於鄉。有冤抑及郡中大利害,輒為所司陳說,以故士民德順昌甚。及聞逮者至,眾咸憤怒,號冤者塞道。至開讀日,不期而集者數萬人,咸執香為周吏部乞命。」 周順昌為人正直,因觸怒魏忠賢而被誣陷,閹黨遣官差到蘇州,要逮捕周順昌。他平日頗得民心,百姓聽聞後,出來為他鳴冤,把街道堵得水泄不通。儒生王節等詰責巡撫都御史毛一鷺,而毛一鷺只是假意說些好話,實則不願聽諸生的意見。 過了一會兒,一鷺不耐煩了,勃然道:「諸生誦法孔子,知君臣大義,詔旨在,即君父在也,顧群聚而譁如此!」假借君臣大義來壓請願者。這些秀才很清醒,說:「豈惟君父,二祖十宗實式馮焉。諸生奉明公教,萬一異日立朝,不幸遇此等事,決當以死爭之。明公奈何教人諂邪?」(汪琬〈周忠介公遺事〉)就算是二祖十宗來了,也會給臣民公道,當官的遇到此等冤案,應該拼死力爭公正才對。 有差役見他們吵了許久還沒結果,遂將鋃鐺丟在地上,說:「這是魏公的命令,可以緩緩嗎?」此話瞬間點燃民眾的怒火,原來所謂聖旨是假的!和平請願旋即升級為武力抗議,百姓憤怒地撞開闌楯,毆打官差,官差們被嚇得東逃西竄。〈周忠介公遺事〉云: 「爭折闌楯,奮擊官旗,官旗抱頭東西竄,或升木登屋,或匿廁中,皆戰栗乞命。」 《明史》云:「蠭擁大呼,勢如山崩。旂尉東西竄,眾縱橫毆擊,斃一人,餘負重傷,踰垣走。」 有士兵拔刀威脅民眾,百姓更加憤怒,要奪刀殺毛一鷺。為平息眾怒,備兵使者鞭打士兵,局勢才稍安定。 同日,另有一批官差從胥門入城,強買酒肉,欺負市民。市民群起反擊,把這批官差也打了一頓,「群毆之,走焚其舟,投橐裝於水。」(〈周忠介公遺事〉) 上述抗議,雖然百姓動武,但都不到起義的地步。古代聚集抗議的事還有很多,不遑枚舉,諸位莫以為中國百姓自古皆懦弱。當今大陸的百姓也應多一些示威,態度應再強硬一些,無論是共產黨,還是霸凌者,都欺軟怕硬。再有不公的事曝光,還要抗議,儘量聚集,在人數上形成大規模,不達目的,絕不退讓。
文/清簫 近日,台灣大罷免引發全球關注,雖遭挫敗,卻也讓華人更加意識到反共保台的重要性與緊急性。總結其受挫的原因,其中包括中共對台灣的滲透與認知戰,部份媒體刻意淡化中共對中華民國的威脅,渲染大罷免「破壞穩定」,將焦點轉移並簡化為藍綠對立。此外,台灣部份選民懼怕戰爭的心理也是原因之一,擔憂大罷免會導致兩岸關係更緊張。 有些人至今尚未明白,你所謂「維持穩定」,換來的卻是中共更猖獗的氣焰。今天歲月靜好,向對岸示弱,難道中共就會因此改變吞併台灣的野心?你們現在面對的不只是政黨對立,更是亡國危機,是因為要守護中華民國及其價值觀,所以要徹底反共,無論你屬於或支持哪個政黨。昨日之大陸,今日之香港,明日之台灣,七十多年的歷史還不足以使某些人清醒嗎?清醒的大陸人想方設法移民海外,活在自由世界的人卻要向牆內靠攏。偏安一隅已可謂恥,猶能理解,而現在有人不啻在賣國,還不重視,這真是奇恥大辱。台灣人,請不要讓南宋與南明的結局重演!縱不能預測未來,至少現在先守住氣節。 本文旨在講詞,而以時政開場,是因為時事堪憂。幾百年前的詞和今天的國際大事有何關聯?表面上沒有,但先賢的事蹟與氣節迄今猶能激勵讀者,令人潸然淚下。我非時政評論家,但講解昔賢作品,乃力所能及。一直想彙集並講評宋明清高風亮節之士的詩詞,尤其是宋之抗金、抗元英雄,及明之抗清志士、晚清憂國之士,亦包含孤臣遺民,如李綱、辛棄疾、文天祥、蔣捷、陳子龍、夏完淳、張煌言、王夫之、譚嗣同等,不勝枚舉。他們的作品、故事與風節值得吾儕代代傳遞。 今天講南明抗清英雄張煌言的詞。您或許從未聽過他的名字,但您一定知道鄭成功。1659年四月,張、鄭合作北伐,是南明史上最值得濃墨書寫的大事件。以下先簡述張煌言可歌可泣的一生,有助理解他的詞。 伴隨張煌言一生的,是大明風雨飄搖的國運。崇禎八年(1635年),煌言十六歲,考中秀才。彼時國危,朝廷遂要求文試之後試射。煌言文武雙全,「執弓抽矢,三發連三中。」(黃宗羲〈明兵部左侍郎蒼水張公墓誌銘〉) 二十五歲那年,北京淪陷,福王在南京即位。1645年,清軍佔據南都,煌言與里人錢肅樂等舉兵,奉魯王。此後便踏上了坎坷的救亡之路。 世人以張煌言與文天祥相提並論,他們的氣節、丹心均可與日月爭光,而論困難程度,張煌言比文天祥更不易。〈墓誌銘〉曰: 「文山鎮江遁後,馳驅不過三載;公丙戌航海、甲辰就執,三度閩關、四入長江,兩遭覆沒,首尾十有九年。文山經營者,不過閩、廣一隅;公提孤軍,虛喝中原而下之。是公之所處為益難矣。」 自1645年舉兵,至1664年被執,十九年間,與張煌言並肩作戰的志士越來越少,臨終時,他可謂明朝最後的忠臣之一。 張煌言的軍事才略不亞於鄭成功,他向鄭提過不少建議,頗有見地,如鎮江乃長江門戶,應先攻克之;為收復鎮江,應當「速整水師,直搗蕪湖,一則牽殺虜船,二則聲取南都,以分其勢,使不敢來援。」(《從征實錄》) 且他不畏艱險,一心只為復國,《北征得失紀略》云: 「時虜於金、焦間以鐵索橫江,夾岸置西洋大砲數百位,欲遏我舟師。延平屬余領袖水軍,先陸師入。余念國事,敢愛軀命,遂揚帆逆流而上。次砲口,風急流迅,舟不得前。諸艘鱗次且進且卻,兩岸砲聲如雷、彈如雨,諸艘或折檣、或裂帆,水軍之傷矢石者,且骨飛而肉舞也。余叱舟人鼓棹,逆入金山;同䑸數百艘得入者,僅十七舟,而本轄則十三。」 張煌言、鄭成功的北伐一度勢如破竹,收復瓜洲、鎮江,可惜敗於最關鍵的南京之役。但張煌言治軍甚嚴,深得民心,一度使百姓看到復明的希望。 1661年,鄭成功誓師,決定征台灣。張煌言反對,認為軍力應當都用在抗清上,不要耗在與紅夷作戰,征台灣將遠離初衷,本末倒置。〈上延平王書〉曰: 「夫思明者,根柢也;台灣者,枝葉也。無思明,是無根柢矣,能有枝葉乎?……古人云:『寧進一寸死,毋退一尺生』。使殿下奄有台灣,亦不免為退步,孰若早返思明,別圖所以進步哉!」 鄭成功沒有採納他的意見,不久後,二人分途。失去鄭的幫助後,張煌言窮困潦倒。雪上加霜的是,1661年十二月,永曆帝被清軍俘虜;次年四月,這位南明最後的皇帝被殺。又聞魯王殂,張煌言更加悲痛,哀嘆道:「孤臣栖栖海上,與部曲相依不去者,以吾主尚存也。今更何望?」(《清史稿》) 1664年,張煌言遣散孤軍,隱居在荒無人煙的懸澳。七月,其住處遭洩露,清兵夜半攀嶺襲擊,將其逮捕。趙廷臣勸他:「公若肯降,富貴功名可致。」張煌言正色道:「此等事講他恁的,在小弟惟求速死而已!」(《明季南略》) 九月,張煌言從容赴死。刑前,他遙望吳山,感嘆道:「好山色!」(《清史稿》)錦繡山河依舊,卻被胡虜佔去,此時腳下哪一寸土地,依然是他的國家?短短三字,多少心酸。 他的詩詞,催人淚下。現在我們一起來讀他的詞〈柳梢青〉: 錦樣江山,何人壞了,雨瘴煙巒。故苑鶯花,舊家燕子,一例闌珊。 此身付與天頑,休更問、秦關漢關。白髮鏡中,青萍匣裏,和淚相看。 該詞大抵作於煌言散軍之後,抒發亡國之痛,並表達忠貞不渝的決心。 詞的起法,有以問句起者,尤能表現沉痛。「錦樣江山,何人壞了」,不須明言,也知是滿清鐵蹄踐踏了錦繡山河。韃虜篡奪大明江山,就像煙雨籠罩於山河之上。 「故苑鶯花,舊家燕子,一例闌珊。」故苑、舊家指故國。「鶯花」不僅是春景,亦寄託對故國的懷念。丘遲〈與陳伯之書〉曰:「暮春三月,江南草長;雜花生樹,群鶯亂飛。見故國之旗鼓,感平生於疇日,撫弦登陴,豈不愴悢。」讀到「舊家燕子」,想必諸位都能聯想到劉禹錫〈烏衣巷〉:「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經歷改朝換代,昔日的繁華一去不返。一例意為一概;闌珊,猶蕭瑟、將盡。 上片寓情於景,下片言志。煌言云:「此身付與天頑,休更問、秦關漢關」,此心堅決不變,不要再問現在是何朝代,詞人只忠於大明,不承認滿清政權。讀到「秦關漢關」,諸君大概也已聯想到王昌齡〈出塞〉:「秦時明月漢時關,萬里長征人未還。但使龍城飛將在,不教胡馬度陰山。」明社垂危之際,飛將李廣安在?煌言也希望李廣再世,驅逐滿虜,惜乎現實不堪看。 胸懷報國壯志的豪傑,會情不自禁地看劍,多想回到沙場奮勇殺敵,如辛棄疾「醉裡挑燈看劍,夢回吹角連營」。然而中原未復,壯志未酬,「可憐白髮生」。陸游〈訴衷情〉曰:「胡未滅,鬢先秋,淚空流。」張煌言的心情也是如此,「白髮鏡中,青萍匣裏,和淚相看」。青萍,是傳說中的寶劍,《抱朴子》曰:「青萍、豪曹,剡鋒之精絕也。」煌言凝視匣中利劍時,比稼軒多一分亡國之哀,稼軒髮雖白,國未滅;而煌言復國無望,要向何處揮劍? 然成事在天,煌言終究是盡力了,既無魯陽,但需一死。其絕命詩曰: 我年適五九,復逢九月七。大廈已不支,成仁萬事畢。 死是一閉眼的事,而他生前的不易,有幾人能承受呢?
文/清簫 今天講考據學非常重要的方法:參考金石。 甚麼是金石?金石是非紙面史料的一種,有金,有石。據朱劍心《金石學》,金「以鐘鼎彝器為大宗,旁及兵器、度量衡器、符璽、錢幣、鏡鑑等物」;石「以碑碣墓誌為大宗,旁及摩厓、造象、經幢、柱礎、石闕等物」。金石之始,可上溯至黃帝、無懷氏,《拾遺記》曰:「帝以神金鑄器,皆銘題。」《事祖廣記》曰:「無懷氏封泰山,刻石紀功。」 姚永樸《史學研究法》云:「所謂金者,如《禮記·祭統》所載衛孔悝之鼎銘,左氏昭七年傳所載宋正考父之鼎銘,皆其類也。」古人會把事蹟銘在彞鼎上,後人看到,就能了解此人的人品與行事。石也有許多值得後世參考的記載,比較典型的有班固〈封燕然山銘〉、韓愈〈平淮西碑〉等。金石學研究的對象很多,包含各類銅器、鐵器、石刻、玉器、竹木簡、甲骨、陶瓷器、磚瓦等。 為何金石很重要?古時的記載經過漫長的流傳,難免有誤、失真、缺脫,如果能找到相關的實物,可以訂補書籍,進而距歷史真相或全貌更近一步。《顏氏家訓·書證》就有這樣的例子: 「《史記·始皇本紀》:『二十八年,丞相隗林、丞相王綰等,議於海上。』諸本皆作山林之『林』。開皇二年五月,長安民掘得秦時鐵稱權,旁有銅塗鐫銘二所。其一所曰:『廿六年,皇帝盡并兼天下諸侯,黔首大安,立號為皇帝,乃詔丞相狀、綰,法度量則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余被敕寫讀之,與內史令李德林對,見此稱權,今在官庫。其『丞相狀』字,乃為狀貌之『狀』,……則知俗作『隗林』,非也,當為『隗狀』耳。」 隋朝開皇二年,長安百姓從地下挖出秦朝的鐵秤權,塗銅的地方有兩處刻銘,寫的是「丞相狀、綰」。而《史記》記載:「丞相隗林、丞相王綰」,對比後,可知書中人名可能訛誤,應該是「隗狀」,而非「隗林」。這就是用出土的實物訂正史書的錯誤。 後來到宋代,研究金石正式成為專門的學問,劉敞《先秦古器記》、歐陽修《集古錄》開此風氣。《宋史·劉敞傳》云: 「嘗得先秦彝鼎數十,銘識奇奧,皆案而讀之,因以考知三代制度,尤珍惜之。每曰:『我死,子孫以此蒸嘗我。』」 劉敞用金石資料考先秦制度,他的研究也促進了歐陽修治金石的興趣。歐陽修編纂《集古錄》,長達一千卷,是中國最早的金石學專著。其後趙明誠著《金石錄》,也是宋代金石學的代表作。孫星衍〈寰宇訪碑錄序〉曰: 「金石之學,始自漢藝文志,春秋家奏事二十篇,載秦刻石名山文。……而專書則創自宋歐陽修、趙明誠、王象之諸人。」 金石學始於漢代,盛於宋代,至元、明而中衰,在清代達到極盛。清代發掘的金石數量是以往的十數倍,且光緒末年發現甲骨,是金石學的又一次突破,從此增加了考證古書的新材料。在方法上也有重大進步,朱劍心《金石學》云: 「大抵著錄之法,多本前代之成例。……曰分代,曰通纂,曰概論,曰述史,曰書目,則前代所未嘗有也。」 王昶《金石萃編》可謂清代金石學的集大成者,他收錄的金石資料達1500種。對於文字模糊不清的,他便作旁注;對於篆隸及古文別體,則將其點畫摹下來,並解釋文義;對題額、碑陰、兩側,也都詳細記載。 清代另一集大成者是葉昌熾,他在《語石》序中說: 「訪求逾二十年,藏碑至八千餘通,……上溯古初,下迄宋元,元覽中區,旁徵島索。……分門別類,不相雜廁,自首至尾,可析可并。」 《語石》卷六總結了碑版如何幫助考證: 「撰書題額結銜,可以考官爵;碑陰姓氏,亦往往書官於上;斗筲之祿,史或不言,則更可以之補闕。郡邑省并,陵谷遷改,參互考求,瞭於目驗。」 「至於訂史:唐碑之族望,及子孫名位,可補〈宗室宰相世系表〉;建碑之年月,可補〈朔閏表〉;生卒之年月,可補《疑年錄》;北朝造象寺記,可補《魏書·釋老志》;天璽紀功、天發神讖之類,可補〈符瑞志〉;……唐之令長新誡,宋之慎刑箴戒石銘,可補〈刑法志〉。」 有些人物的信息,史書未必記載,而碑文中有,則可以補缺。石碑也能反映地理變遷,可用來考證紙上的記載,研究異同。又如,南北朝佛教興盛,研究者可以查造像記,和《魏書》的〈釋老志〉比較,增補宗教史。又如,《宋書》有〈符瑞志〉,專記載祥瑞徵兆,及大事件發生前的異象。天發神讖碑,也稱「吳天璽紀功碑」,稱天降神讖而刻,此類碑文也可以載入〈符瑞志〉中。又如,正史中有〈禮樂志〉,可以參考漢朝的孔廟碑、曹魏的受禪碑,補充〈禮樂志〉。又如,唐代開元年間,李隆基撰〈令長新誡〉碑文,可以將其補入正史的〈刑法志〉中。這並非教人改寫史書,而是講類似的道理和方法,以後我們若要寫書,應當善於運用金石上的史料。 碑版可能不實或有誤,但若時間較早,往往比輾轉的紙上記載更可信。有一種情況,無論古今,涉及外語的記載,漢人都要很小心,因為語言的陌生容易導致訛誤,傳抄過程中可能出錯。例如「特勤」被寫作「特勒」。史書中經常看到「特勒」,如《新唐書》卷二百一十五云:「突厥阿史那氏,蓋古匈奴北部也。……其別部典兵者曰設,子弟曰特勒。」「特勒」大概是突厥的一種頭銜,用於稱呼其子弟。但婁師德涼國公契苾明碑、唐玄宗闕特勤碑、柳公權神策軍碑皆稱為「特勤」。錢大昕認為,碑中「特勤」是對的。《十駕齋養新錄》卷六曰: 「予謂外國語言,華人鮮通其義,史文轉寫,或失其真,唯石刻出於當時真迹。」 而且契苾明碑由宰相婁師德撰寫,比較權威。所以應當採信碑文,依據碑修正書上的錯誤。 總而言之,金石是鑑別史料真偽正誤的極重要的資料,不僅可以幫助我們發現史書中的訛誤,而且相吻合的地方,還能證明一些記載是真實的。更可貴的是,無書面記載的歷史,能從金石中探尋。關於金石的應用與研究,還有很多可講,限於篇幅,今天就講到這裡。以上參考的書籍,諸位可以找來閱讀。 下期續。
文/清簫 文藝作品在中國傳統眼光中有教化的使命和功能。《詩經》曰:「風,風也,教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古人很重視文藝對社會道德的影響。作者的德行會影響作品的優劣,價值觀可以透過文辭傳遞,如《文心雕龍·宗經》曰:「夫文以行立,行以文傳。」中國古人有文學宗經的觀念,之所以宗經,是因為經不僅是學習寫作的典範,更能培養讀者及後人的正氣,即《文心雕龍》所謂「義既極乎性情,辭亦匠於文理,故能開學養正,昭明有融。」 現在時代雖不同了,卻仍不當輕視文藝作品「美教化,移風俗」及「養正」的意義。這不等於提倡說教式的作品,其實中國古典文學多數不是說教,亦不乏生趣盎然的佳作。可惜現代一些作家拋棄了傳統的觀念,創作靡靡之音,甚者以低俗為美。即使你不願採取古典文學的寫作方式,也不能全盤否認「文以載道」的觀念,也不能把道德底線與審美標準降得太低。文學固然不當全要載道,但每個時代都需要載道的佳作,尤其是在當今的中國,在這樣一個信仰缺失、整體素質堪憂的時代。當下亟需的載道之文,不是空泛說理的,而是要大膽針砭時弊,揭露中共反道德、反人權、反人性的罪行,足以發起新的革命。所載之道,不只包含儒家聖賢之道與經世思想,亦包含自由與人權之道。 教化和美刺是中國傳統文藝的重要特點,「刺」即批評、指出過失,與現實社會、政治緊密相關。《詩經》序曰: 「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故曰風。」 「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也。」 詩之六義中的「風」、「雅」本有抨擊當權者的功能,若將其淡化,豈不可惜?杜甫的詩頗受推崇,原因之一就是與時事緊密相關,足以反映一個時代的真實狀況,被稱為「詩史」。《新唐書》云:「善陳時事,律切精深,至千言不少衰,世號『詩史』。」有識之士反對只吟風花雪月而不反映現實的詩,如歐陽修《六一詩話》講述「諸僧皆閣筆」之事,表達的就是這樣的思想。文學固然需要有娛樂性的作品,然而能揭露現實黑暗的更為可貴。〈鶉之奔奔〉刺衛宣姜,〈魚藻〉刺幽王,「三吏三別」揭民間疾苦,類似的作品,當今中國也需要。不單需要此類詩歌,還需要此類散文、小說。可是,若你把諷刺的對象換成中共,能在大陸發表嗎?也許能,如果含蓄到一定程度,許多中國人壓根看不懂。但這樣怎能振聾發聵? 談中國文藝,可談的有很多,幾萬字也說不完,所以先談現在最大的問題。怕踩「紅線」,如何復興?姑不論是否實行西方理念,連本民族文化裡的「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都做不到。 文學當出於性情,自由而本於道德,「思無邪」者,「溫柔敦厚」者,諷諫政府者,或值變風變雅之世而「止乎禮義」者,憂天下者,是中國人最應當推崇的。許多傳統的經典作品之所以經典,正是因為憂患意識,憂國或憂時,或王國維《人間詞話》所謂「憂世」。陶潛〈飲酒〉云:「羲農去我久,舉世少復真」;「如何絕世下,六籍無一親?」 如今是何世,羲農、六籍多麼遙遠,太需要憂世之作了。文學史上,詞至元、明一度衰落,至清初而中興,憂患意識就是重要原因之一。晚明諸才士筆墨多著在男女愛情上,然明亡以後,那種文人本該具備的憂覺醒了,試看陳子龍後期的詞,深度明顯不同。 除詩詞外,中國文藝作品亦包含古文、駢文、賦、曲、小說等,不同體都有各自鼎盛的時代,過後則衰,很難再恢復鼎盛期的輝煌。王國維《宋元戲曲史》云: 「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學。楚之騷,漢之賦,六代之駢語,唐之詩,宋之詞,元之曲,皆所謂一代之文學,而後世莫能繼焉者也。」 其中有敘事類,有抒情類,大抵敘事類的作品容易進步,而抒情類則容易後不如前。如小說、戲曲經總結創作經驗後,改善構思布局,作品水準越來越高;詩詞卻未必,或許不雕琢的反而更好,因為境界更重要,須待真情之興。《人間詞話》曰: 「余謂:抒情詩,國民幼稚時代之作也;敘事詩,國民盛壯時代之作也。故曲則古不如今(元曲誠多天籟,然其思想之陋劣,布置之粗笨,千篇一律,令人噴飯。至本朝之《桃花扇》、《長生殿》諸傳奇,則進矣),詞則今不如古。蓋一則以布局為主,一則須佇興而成故也。」 一個人即使心如孩童,閱世尚淺,也可能作出絕妙的抒情之作,如李後主之詞。但若要創作出優秀的長篇敘事文學,閱世須深,年齡、材料、社會經歷都是重要基礎。若將中華文明比喻為一個人,那麼小說的巔峰應在壯年以後,如清代《紅樓夢》;抒情詩的巔峰應在不同人生階段的起始至中葉,即不同文體的初期與全盛期。 每種文體大抵都經歷成、住、衰的過程,轉而進入下一文體的成、住、衰。《人間詞話》云: 「四言敝而有楚辭,楚辭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詩敝而有律絕,律絕敝而有詞。」 依王氏之見,每種文體,作者既多,不免形成習套,於是難再出新意,故轉作其他體。 在現代,電影、電視劇成為新的藝術。現在紙質書越來越過時,連小說也快讓位了,疫情後電影也步入寒冬。中國現在流行短劇,不少劇本千篇一律,低俗、沒文化,真令人唏噓。文藝作品創作甚麼都可以,可以通俗,但不能低俗,如黃庭堅云:「士生於世,可以百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醫也。」(〈書嵇叔夜詩與侄榎〉)娛樂未必致死,審美降級卻可以,加之缺乏題材大膽的文學、影視作品,不觸及邪惡的根本,中國文藝現在這條路,再往下走,也許連成、住、衰的輪迴都沒有了。 最後,引韓愈〈祭柳子厚文〉形容今天這個時代: 「不善為斫,血指汗顏。巧匠旁觀,縮手袖間。」
文/清簫 先簡單回顧上期內容。上期提到歷史研究中可能出現的六個問題,應當儘量避免: A:未能鑑別材料的真偽優劣或文字的正誤。 B:在有原始材料或接近原始材料者的情況下,對其忽視,而只參考改編後的材料。 C:材料中引用某書某段文字,而未查此書原文,考其異同。 D:所據材料未經精校,非善本。 E:未能理解或誤解原文。 F:嚴重斷章取義。 以及考據學的方法: 一曰博採群書 二曰精選善本 三曰尋究義例 四曰參考金石 這些方法能幫助我們減少及避免錯誤。上期已講過前兩種方法,下面繼續講三和四。 史書各有義例,用詞也有義例。作者可能不會向你解釋,因此讀者應當尋究,以免誤解。何為義例?有不同的意思:書的原則、主旨和體例;含義與例證;普遍規則與個例。在史書中,簡而言之,大致是作者的寫法。由例可推求義,如透過《春秋》的筆法探究孔子的大義。但有些地方並沒有深刻的義,只是著者採用某種寫法而已。 甚麼是史書的義?很複雜,一言難盡。姚永樸《史學研究法》將史義概括為六種:「一曰追遠之義」,「二曰合群之義」,「三曰資治之義」,「四曰徵實之義」,「五曰闡幽之義」,「六曰尚通之義」。比如古人敬天,正史中列天文志、五行志、律曆志,撰天文志的傳統一直延續至《明史》、《清史稿》,這是追遠之義的體現。 甚麼是史書的「例」?比如,《史記·項羽本紀》中,言及劉邦,起初稱他為沛公,因為那時他還不是漢王,更不是皇帝;從「故立沛公為漢王」往下,稱劉邦為漢王,不再稱沛公。《史記·淮陰侯列傳》中,起初稱劉邦為漢王,後來稱高祖。這樣稱謂比較符合史實,在甚麼時候是甚麼身份,分得清楚,不因劉邦後來當皇帝,而從頭到尾稱他為高祖。這是史書的「例」之一。還有哪些屬於「例」?又如「《春秋》王人必書於諸侯之上」,「《春秋》不書楚越之王喪之類是也。」(姚永樸《史學研究法》)讀者應當注意這些「例」,進而更好地理解史書。 再說另一種義例。例是個別的表現,義是普遍的規則。當我們看到例時,不妨尋找更多的例,透過大量證據總結出規則,近似於歸納法。然後可以用此規則衡量正誤。 掌握義例後,可以糾正一些讀者的誤讀。如《三國志》卷三十五〈諸葛亮傳〉,「亮與徐庶並從」這段記載下方,裴松之注曰:「《魏略》曰:庶先名福,本單家子。」有人以為「單家」的「單」是姓,這樣理解是否正確呢?需要考據,用證據來解釋。我們不妨查一查《魏略》或《三國志》裴松之的注釋中,其他出現「單家」的地方。按《三國志》卷十三,注曰: 「薛夏字宣聲,天水人也。博學有才。天水舊有姜、閻、任、趙四姓,常推於郡中,而夏為單家,不為降屈。」 「隗禧字子牙,京兆人也。世單家。」 《三國志》卷二十三注曰:「嚴幹字公仲,李義字孝懿,皆馮翊東縣人也。馮翊東縣舊無冠族,故二人並單家,其器性皆重厚。」此段注還說,《魏略》列傳以徐福、嚴幹、李義等十人共卷。 《三國志》卷二十一注云:「《魏略》曰:質字季重,……始質為單家,少游遨貴戚間,蓋不與鄉里相沈浮。」 這些人當然不是都曾姓單。由語境可知,單家與冠族、貴戚相對,應指寒門。《後漢書》卷八十下云:「故法禁屈撓於埶族,恩澤不逮於單門。寧飢寒於堯舜之荒歲兮,不飽暖於當今之豐年。」此處「單門」也是寒門的意思,和單家差不多。 以上過程,參考了錢大昕的方法。他得出結論:「凡云單家者,猶言寒門,非郡之著姓耳。」(《諸史拾遺》卷一)這就是透過多個例歸納出義,然後以義辨別正誤。此種義例法是清代學者的重要研究方法之一。 錢大昕用此方法,所得學術成果斐然。再舉一例,當時有一個版本的《三國志》有誤,混淆了史書正文與裴松之的注,被錢大昕發現。《三國志》卷四十五〈楊戲傳〉中,「《益部耆舊雜記》載王嗣、常播、衞繼三人,皆劉氏王蜀時人,故錄于篇」,以及後面王嗣、常播、衞繼三人的傳,其實都是注釋,而非正文。有一刊本卻把注釋當成正文,誤升為大字。其實裴松之的注釋常附帶相關史料,王嗣三人的事蹟在原文中沒有記載,也沒提及他們的名字,因此裴松之引用並補充。這是依據常例而推斷出的。 又如,錢大昕透過《漢書》中的例,發現「〈地理志〉載侯國,皆據當時見存者。」「志皆不云侯國者,其時國已除也。」「志所書侯國,蓋終於成帝元延之末,惟博山一侯,或後人增加也。」(《二十二史考異》卷九)他歸納出《漢書》〈志〉記載侯國的截止時間,大概在漢成帝元延之末,不書哀帝、平帝間的侯國,只有博山侯例外,認為博山侯可能是後人補添的。 義例並非死板的,當我們歸納出一條通則後,最好不要教條化,如以上錢大昕的結論,不一定準確,他也未敢絕對化。 我再拿《春秋》舉例。諸位皆知《春秋》有微言大義,比如《穀梁傳·成公十二年》說:「中國與夷狄不言戰,皆曰敗之。夷狄不日。」《春秋》記載兩國交戰,通常先書「戰」,後書某國「敗績」。按《穀梁傳》,如果交戰雙方是中原之國與夷狄,則不書「戰」,都寫作打敗某國,反映出孔子尊華夏攘夷狄的大義,例如:「秋,晉人敗狄于交剛」。但不全是如此,如楚國也被視為夷狄,和中原國家交戰,《春秋》有書「戰」而不僅書「敗」的例子,如:「夏,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楚師敗績。」「甲午晦,晉侯及楚子、鄭伯戰于鄢陵,楚子、鄭師敗績。」「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于邲,晉師敗績。」而且華夏國家間交戰,也有不書「戰」而只書「敗」的例子,如秦晉殽之戰,經曰:「夏,四月辛巳,晉人及姜戎敗秦師于殽。」 有兩種可能:孔子本無此義例;有特例之處另有一番用意。一個義例在同一部史書的某處成立,而在另一處不成立,有這樣的現象,可能是因為作者根本就沒有立此原則。又如《穀梁傳·文公九年》曰:「天子志崩不志葬。」但《春秋》天子書葬者不乏其例。 我們也應當考慮到,當一個常例變化時,或許有隱寓的褒貶變化。如《春秋》對楚國人稱謂的變化,可見楚國地位逐漸近於華夏。例: 莊公十年經曰:「荊敗蔡師于莘。」稱楚人為「荊」,蓋有視其為夷狄之意。又莊公十四年經曰:「荊入蔡。」 莊公二十三年經曰:「荊人來聘。」書「荊人」是一提升。 僖公元年經曰:「楚人伐鄭。」自此始稱「楚人」。 至文公九年,經曰:「楚子使椒來聘。」記聘的寫法始與華夏國家相同,即書國君使某某來聘。 《春秋》記載華夏之聘有一常例,如:「齊侯使其弟年來聘。」「天子使南季來聘。」「齊侯使國歸父來聘。」「衞侯使甯俞來聘。」而記夷狄之國的行動,不書君、大夫、人,往往只稱國名,如「狄伐晉」、「狄入衞」、「荊伐鄭」、「戎伐凡伯于楚丘」。若記夷狄之聘,亦不書君、大夫、人,不稱使。書「荊人來聘」,已表明對楚國的看法有細微的改變。陳傅良《春秋後傳》云:「聘未有書『人』者,其稱『人』何?荆未有大夫也。聘未有不稱『使』者,其不稱『使』何?荆未有君也。荆未有君、大夫也,而稱『人』於是始,蓋進之也。」 華夷之辨不只看地域、種族,主要取決於禮義和文化的程度,若華夏諸侯行失德之事,則可視其為夷狄。如上文提及的殽之戰,《穀梁傳》云:「不言戰而言敗,何也?狄秦也。其狄之,何也?秦越千里之險,入虛國,進不能守,退敗其師徒,亂人子女之教,無男女之別。秦之為狄,自殽之戰始也。」這個解釋不一定是孔子的原意,但也不排除有褒貶之意的可能性。 關於義例,就先講到這裡。讀史書,觀察並探究義例會有幫助,也是考據學的方法之一,我們可以透過它辨別一些史書的版本或觀點的正誤,正如錢大昕那樣。同時也應注意,尋例多多益善,義例要具普遍性,若著者沒有說明其義例,則不宜將自己發現的共性或常例絕對化,亦不宜牽強附會。 下期講金石考證之法。
文/清簫 考慮到便於更多讀者理解,本文以白話書寫。 史料是歷史研究的基礎,姚永樸《史學研究法》云:「古之人為史,未有無所資而能成者也。」當今人人可上網查資料,物質條件上看似有很好的基礎,實際上風險更高,因為在五花八門的信息裡,你找到的材料可能有誤或不值得參考。源頭不正,下游也會偏,最後得出的結論很可能是錯的。所以無論是學者還是講歷史故事的人,都要先在材料的篩選上下功夫。道理諸位都懂,可是具體搜索及選取時,學識高的會做得更好,這不是幾天練成的。那些推崇AI的人,相當可笑。學術之事何其嚴謹!即使寫的不是學術論文,也該為讀者、觀眾負責,這是最基本的良知! 而在心術正的作者中,雖然用功,卻仍可能出現以下問題: A:未能鑑別材料的真偽優劣或文字的正誤。 B:在有原始材料或接近原始材料者的情況下,對其忽視,而只參考改編後的材料。 C:材料中引用某書某段文字,而未查此書原文,考其異同。 D:所據材料未經精校,非善本。 E:未能理解或誤解原文。 F:嚴重斷章取義。 其中,B、C、D可以說是A的具體表現,但為強調其重要性,所以單獨列出。以下分別舉例。 A 首先應確認真偽。真偽分書之真偽與事之真偽,或全部之真偽與局部之真偽。如某書真,其部份記載偽,猶有可取處;若書乃偽托,則其參考價值不言而喻。 漢朝修正史,已注重辨偽,《漢書·藝文志》列舉了不少依託之作,如《封胡》、《風后》、《力牧》等,班固自注曰:「依託也。」還有懷疑而未敢確定的,如《孔甲盤盂》,注曰:「黃帝之史,或曰夏帝孔甲,似皆非。」判定某書偽,不能武斷,若沒有極充足的反證,最好暫認其為真。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談到,如《山海經》、《穆天子傳》,「其書雖詭異,不宜憑武斷以吐棄之。」 我們或許更常遇到的,是某一歷史事件的真偽正誤,即使見於可信度很高的史料,也不宜盡信。通常是發現兩處記載相矛盾時,需要分辨真偽正誤,此種情況,只可能有兩種結果:一正一誤;兩者皆誤。例如西漢《古文尚書》出孔宅壁一事,《漢書》云漢武帝末年,魯共王壞孔子舊宅,得《古文尚書》等書,孔安國獻之,遭巫蠱之難,未列學官。但《史記》說,孔安國早死,怎會獻書於武帝末年巫蠱之禍時?且魯共王死時,也非武帝末年,元朔元年就已離世了。來看原文,《漢書·藝文志》記載: 「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鍾磬之音,於是懼,乃止不壞。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于學官。」 《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安國為今皇帝博士,至臨淮太守,蚤卒。」司馬遷〈太史公自序〉曰:「余述歷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孔安國卒時,應在太初以前。 《漢書·諸侯王表》記載:「魯共王餘……三月甲寅,立為淮陽王,二年,徙魯,二十八年薨。元朔元年,安王光嗣。」 不但《史記》與《漢書》相矛盾,《漢書》亦自相矛盾。那麼,孔安國究竟是早卒還是獻書於武帝末年?司馬遷所言早卒更可信,他和孔安國不僅是同時代的人,而且兩人相識,應該不會寫錯孔安國的生卒。現在《史記》和《漢書·諸侯王表》都可以用來反駁《漢書·藝文志》,大抵《漢書·藝文志》所記安國獻書一事不實。然而只知孰誤仍不足,還需盡力找出歷史的真相。荀悅《前漢紀》的記載,距真相更近一步: 「魯恭王壞孔子宅以廣其宮,得古文尚書,多十六篇,及論語、孝經。武帝時孔安國家獻之,會巫蠱事,未列於學官。」 獻書者不是孔安國,而是其家人,大抵《漢書》漏掉一個「家」字。獻書時,孔安國已卒。 這一點,閻若璩與朱彝尊均論及,閻氏《尚書古文疏證》卷二曰:「讀荀悅《漢紀·成帝紀》……於『安國』下增一『家』字,足補《漢書》之漏。」朱氏〈尚書古文辨〉曰:「〈自序〉有云:『予述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又云:『卒述陶唐以來,至于麟止。』是安國之卒,本在太初以前。若巫蠱事發,乃征和二年,距安國之沒,當已久矣。《漢紀》:『孝成帝三年,劉向典校經傳,考集異同,于《古文尚書》云:武帝時,孔安國家獻之。』則知安國已沒,而其家獻之。《漢書》、《文選》鋟本流傳,偶脫去『家』字爾。」(《曝書亭集》卷五十八) 史書每一個字都很重要,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在流傳過程中,很可能脫字,所以要對照不同史料,考異校勘。《漢書》這裡的問題,不單脫字,時間也有誤,魯共王壞孔宅不會發生在武帝末年。 上述此例,史書的參考價值本不劣,壁壞獻書一事大抵也非全偽全誤,只因發現矛盾之處,故不得不懷疑。假如沒有證據,則不可斷言此段記載錯誤。能論證其誤的情況下,是否應當修改《漢書》的文字?不可以。雖然在清代,閻若璩與朱彝尊已得出結論,但至今《漢書》中依然書作「安國獻之」,而非「安國家獻之」。如果某人想寫一部新的漢代史,那麼史料的取捨由自己決定;如果再印刷《漢書》,則須和原文一樣。你可以告訴後人,經過研究,發現哪裡錯了,但不能作為唯一的標準答案。 盲目相信是一忌,輕易改字亦是一忌。有人以為自己糾正了謬誤,殊不知是對讀者的限制,無異於宣告再無其他可能。孔子非常嚴謹,對待史料,儘量杜絕主觀、固執、武斷的態度。《論語·子罕》曰:「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公羊傳·昭公十二年》記載:「春,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伯于陽者何?公子陽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側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爾所不知何?』」 雖不宜妄改字,但學者有責任告訴讀者,哪處很可能有誤或闕文。可以在注釋中說明,也可以採用阮元的方法:「但加圈於誤字之旁,而別據校勘記,擇其說附載於每卷之末。俾後之學者,不疑於古籍之不可據,慎之至也。」(《揅經室集》卷二) 辨別正誤,不能憑臆測,所以需要嚴謹、專業的考據。考據學的方法,大致有四: 一曰博採群書 二曰精選善本 三曰尋究義例 四曰參考金石 先說第一點。治史者應以證據為先,觀點在後,證據越多,大抵越接近真相,所以所覽不可不博。這是硬功夫,豈可臨時抱佛腳?史料的範圍其實很大,不局限於乙部,不排斥經、子、集中的非虛構內容。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云:「常人向來不認為史料者,吾儕偏從此間覓出可貴之史料。」平時就可以多讀具有潛在參考價值的書,勤於動筆,記下你認為有意義的內容,我總結出「三勤」:手勤、思勤、筆勤。 有許多史料,是可以從文集中找出的。如唐人李華的〈中書政事堂記〉,是研究唐代君權與相權的重要證據之一,此文非李華的主觀理想,而是對唐代政治的記述。文中說:「記曰:政事堂者,君不可以枉道於天,反道於地,覆道於社稷,無道於黎元,此堂得以議之。」(《全唐文》卷三百一十六)中國古代有制約君權的制度,如門下省給事中可以駁回詔敕,但君權大到何種程度,比較模糊。史書中可以讀到較為自律的賢君,亦不乏大臣進諫指出君主的過失,那麼,是否有制度層面的規定,明確要求君主不能做甚麼,賦予大臣批評君主的權力?從〈中書政事堂記〉可知,唐初宰相在制度層面有議論皇帝的權力,皇帝不可以對社稷、百姓行無道之事。(按:《新唐書》卷一百一十七云:「舊,宰相議事門下省,號政事堂。」) 再舉一例。明代嘉靖二十三年,民間發生一起謀殺案,嘉定有個婆婆與惡少串通,殘忍殺害了兒媳婦張氏。惡少胡巖行賄,驗屍官故意隱瞞,鎮民大怒,為張氏鳴冤。縣令亦辦案不公,後來有一群秀才紛紛勸善,縣令於是慚愧,遂下令將胡巖捉來,押送到安亭。歸有光當時恰巧在安亭,反覆核實,詳細記錄了此案的始末,寫成〈書張貞女死事〉、〈張貞女獄事〉。像這樣的記事文,就是非常寶貴的史料,時間地點近,且作者嚴謹。此事後來載入正史,《明史·張氏傳》參考的就是歸有光的文章。想了解或復述此事,不僅要讀《明史》,更該閱讀較原始的材料。 下面說史料的種類。姚永樸《史學研究法》謂:「大抵史之為料約有四:一曰實錄。……一曰郡志邑乘。……一曰雜家傳記。……一曰金石。」 皇帝生前,起居注記錄其言行;皇帝崩後,取起居注、詔令章奏等,彙成實錄。起居注和實錄要求善惡皆書,皇帝不能看自己的起居注。唐太宗有一次想看,遭到拒絕,褚遂良說:「未聞自取而觀之也!」(《資治通鑑》卷一九六)唐文宗也曾索要起居注,魏謩說:「古置左、右史,書得失,以存鑒戒。陛下所為善,無畏不書;不善,天下之人亦有以記之。」「向者取觀,史氏為失職。陛下一見,則後來所書必有諱屈,善惡不實,不可以為史,且後代何信哉?」(《新唐書》卷九十七)唐代起居注和實錄價值猶高,近世則不如前。 郡志邑乘,即風土。如《周禮·小行人》:「及其萬民之利害為一書,其禮俗政事教治刑禁之逆順為一書,其悖逆暴亂作慝猶犯令者為一書,其札喪凶荒厄貧為一書,其康樂和親安平為一書。」這就是風。憑此五種書,可以掌握全國各地的情況。土,簡單說,就是地理。如《周禮·職方氏》:「東南曰揚州,其山鎮曰會稽,其澤藪曰具區,其川三江,其浸五湖,其利金錫竹箭,其民二男五女,其畜宜鳥獸,其穀宜稻。」一個地方的山澤、水源、特產、男女比例、農業,也是史料。金石放在後面講。 現在說第二點,精選善本。經博學之士精校、糾正訛誤、沒有刪減的舊本,可謂善本。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三曰:「經史當得善本。……若日讀誤書,妄生駮難,其不見笑於大方者鮮矣。」假如看到的材料錯漏百出,最後得出荒唐的結論,那還不如不讀。 有人說,現在上網查,甚麼都能找到,何必再讀紙質書呢?有的網站,不像校勘過的,怎能放心閱讀?至少該到圖書館尋找可靠的文獻,或購買口碑較佳的出版社的書,電子書也行。總之,宜精選。 (下期續)
文/清簫 武俠小說、電影於現代流行,試問華人年少時,孰無武俠夢?苟無劍無酒,何以成江湖?電影中,劍俠飛簷走壁,觀眾不禁問曰:史上果有此等奇人異能乎? 夫古籍所載之劍客,其本領之大,毫不遜於今人杜撰之角色。余考諸文獻,擇可視為史料者述之,雖俶詭奇譎,未敢貿然斷定真偽。或曰:夫匪夷所思者,何以不刪?余謂:孔子不改「伯于陽」,曰:「如爾所不知何?」(《公羊傳》)又《穀梁傳》云:「信以傳信,疑以傳疑。」我未知者猶多,奚無故刪之?且夫匪夷所思之事,正史或取,豈同於小說乎?信抑不信,見仁見智,既不能親睹,不必盡信,亦無庸自錮。 中國劍客之歷史,可溯至先秦時,以下列舉。 越女 越女者,蓋中國女劍客之祖也。其姓名已不可考,生於深林,精劍術。與一老翁比武,老翁後化為白猿而去。越王勾踐謀復吳仇,范蠡薦越女,勾踐遂遣使者聘之。《吳越春秋》云: 「越王又問相國范蠡曰:『孤有報復之謀,水戰則乘舟,陸行則乘輿,輿舟之利,頓於兵弩。今子為寡人謀事,莫不謬者乎?』范蠡對曰:『臣聞古之聖君,莫不習戰用兵,然行陣隊伍軍鼓之事,吉凶決在其工。今聞越有處女,出於南林,國人稱善。願王請之,立可見。』越王乃使使聘之,問以劍戟之術。」 「處女將北見於王,道逢一翁,自稱曰袁公。問於處女:『吾聞子善劍,願一見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隱,惟公試之。』於是袁公即杖箖箊竹,竹枝上頡橋未墮地,女即捷末。袁公則飛上樹,變為白猿。遂別去。」 箖箊,竹名。捷,接也。由此段敘述,可知越女身手之敏。 《藝文類聚》所引與上文小異,卷八十九云: 「處女北行見王,道逢老人,自稱袁公,跪拔林於竹,末折墮地,處女即捷其末。公操其本而刺處女,處女舉扙擊之。公飛上樹,變為白猿。」 老翁拔起一竹,竹末端折斷,尚未墜落於地,越女即接握之。老翁又持竹根刺向越女,越女不但閃避,亦反擊之。蓋老翁已探得其功夫之深淺,知無須再試,遂上樹離去。 迨見勾踐,問劍之道,越女答曰:「妾生深林之中,長於無人之野,無道不習,不達諸侯。竊好擊之道,誦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門戶,亦有陰陽。開門閉戶,陰衰陽興。凡手戰之道,內實精神,外示安儀,見之似好婦,奪之似懼虎,布形候氣,與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滕兔,追形逐影,光若彿彷,呼吸往來,不及法禁,縱橫逆順,直復不聞。斯道者,一人當百,百人當萬。王欲試之,其驗即見。」(《吳越春秋》卷五) 越女習劍,無師自通,勤誦其道而忽自悟道,謂此道有「一人當百」之力。勾踐乃命人習之,教軍士。《吳越春秋》又曰:「當世勝越女之劍。」疑脫字,「當世」與「勝」間殆原有「莫能」二字,蓋謂當世無人能勝越女。 《吳越春秋》,漢代趙曄撰,錄春秋時吳越二國戰事。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史部二十二,《吳越春秋》屬載記類,可以史書目之。 蓋聶 史書鮮有關於蓋聶之記載,但見《史記·刺客列傳》云: 「荊軻嘗游過榆次,與蓋聶論劍,蓋聶怒而目之。荊軻出,人或言復召荊卿。蓋聶曰:『曩者吾與論劍有不稱者,吾目之;試往,是宜去,不敢留。』使使往之主人,荊卿則已駕而去榆次矣。使者還報,蓋聶曰:『固去也,吾曩者目攝之!』」 蓋聶曾與荊軻論劍,以荊軻之言有不當處,蓋聶怒視之,後荊軻不敢留焉。不知蓋聶劍術之高下,然彼既能辨荊軻所論之不稱,殆深諳劍術矣。 荊軻之劍術何如耶?《史記》云:「荊卿好讀書擊劍」,言其好擊劍,不言其善擊劍。刺秦王不成,魯句踐聞之,私曰:「嗟乎,惜哉其不講於刺劍之術也!」(《史記·刺客列傳》)惜荊軻勇有餘而技不足。 蟲達 曲成圉侯蟲達,西漢功臣之一。《漢書》卷十六云:「入漢,定三秦,以都尉破項籍陳下。」蟲達嘗參與陳下之戰,破項羽軍。 蟲達亦以劍術聞名,《論衡·別通篇》云:「劍伎之家,鬥戰必勝者,得曲城、越女之學也。」曲城,即蟲達。越女、蟲達之武藝,悉登峰造極矣。 裴旻 唐代有「三絕」:李白詩、裴旻劍舞、張旭草書。《新唐書》云:「文宗時,詔以白歌詩、裴旻劍舞、張旭草書為『三絕』。」按《獨異志》,裴旻之劍術近乎神通,時有數千人目睹: 「旻於是脫去衰服,若常時妝飾,走馬如飛,左旋右抽,擲劍入雲,高數十丈,若電光下射,旻引手執鞘承之,劍透空而下。觀者數千人,無不悚慄。」 裴旻亦善射,《唐國史補》曰:「裴旻為龍華軍使,守北平。北平多虎,旻善射,嘗一日斃虎三十有一。」然一老父謂此皆彪也,似虎而非虎。裴旻後遇真虎,吼聲震裂山石,旻弓矢皆墜,自此不復射虎。 呂洞賓 眾所周知,呂洞賓乃八仙之一,然則史上果有此人歟?其事於正史可見,《宋史》卷四五七云: 「關西逸人呂洞賓有劍術,百餘歲而童顏,步履輕疾,頃刻數百里,世以為神仙。」 關於呂洞賓有劍術之記載,亦見於《詩話總龜》: 「攜家隱於終南山,學老子法。絕世辟穀,變易形骸,尤精劍術。」 傳呂洞賓嘗題詩曰:「朝遊北海暮蒼梧,袖有青蛇膽氣麤。三醉岳陽人不識,朗吟飛過洞庭湖。」或謂「青蛇」即劍,「袖有青蛇」即袖劍。然其意果止此乎?鄭景望《蒙齋筆談》曰: 「客有言洞賓事者云,近歲常過城內一古寺,題二詩壁間而去。其一云:朝遊北海暮蒼梧,袖有青蛇膽氣麤。三醉岳陽人不識,朗吟飛過洞庭湖。其二云:獨自行時獨自坐,無限時人不識我。惟有城南老樹精,分明知道神仙過。說者云,寺有一大古松,呂始至時,無能知者,有老人自松顛徐下致恭,故詩云然。先大父使余誦之。後得李觀所記洞賓事碑,與少所聞正同。青蛇,世多言呂初由劍俠入,非是。此正道家以氣鍊劍者,自有成法。神仙事渺茫不可知,疑信者蓋相半。然是身本何物,固自有主之者,區區百骸,亦何足言。棄之則為佛,存之則為仙,在去留間爾。洞賓雖非余所得見,然世要必有此人也。」 青蛇,殆指道家「以氣鍊劍」之法。 鄭景望所言應可信,彼得李觀所記洞賓事碑,與其少時所聞同。余亦認同必有洞賓此人,且修道有成,以相關記載良多也。與其相見者亦不少,《事實類苑》卷四十三云: 「呂洞賓者,多遊人間,頗有見之者。丁謂通判饒州日,洞賓往見之,語謂曰:『君狀貌頗似李德裕,它日富貴,皆如之。』謂咸平初,與予言其事,謂今已執政。張洎家居,忽外有一隱士通謁,乃洞賓名姓,洎倒屣見之。洞賓自言呂渭之後。……洞賓詩什,人間多傳寫,……世所傳百餘篇,人多誦之。」 又《詩話總龜》曰:「今往往有人於關右途路間,與之相逢。」 結語 古時劍術高人不勝枚舉,以上所述固不能概全,但窺見一斑爾。若諸君樂見該話題,余將續之。
文/清簫 「文死諫,武死戰」,古之忠臣,多不懼死,貴在死得其所耳。是以魏鄭公良臣忠臣之辨,可謂透闢之至矣。 按《新唐書》卷九十七,鄭公曰:「願陛下俾臣為良臣 ,毋俾臣為忠臣。」唐太宗問曰:「忠、良異乎?」鄭公對曰:「良臣,稷、契、咎陶也;忠臣,龍逢、比干也。良臣,身荷美名,君都顯號,子孫傳承,流祚無疆;忠臣,己嬰禍誅,君陷昏惡,喪國夷家,祗取空名。此其異也。」臣諫而君聽,益國利民,君臣共流芳百世;臣諫而君弗聽,若桀殺龍逢,紂殺比干,致國滅家亡,忠臣空得美名,豈本願歟?君有道,臣直諫,謂之良臣;君無道,則臣不得已而殉道,謂之忠臣。故期臣以忠,不如期君以明。文死諫,士大夫之上乘也,非治道之上乘也。 陳鵬年何以得救耶?幸逢明主,又有君子甘為之叩首破額。鵬年,江南廉吏也。康熙四十四年,清聖祖南巡,總督阿山議增地丁耗羨為巡幸供億,鵬年反對。阿山懷恨,忌者造謠中傷。聖祖問致仕大學士張英,英稱其賢,曰:「吏畏威而不怨,民懷德而不玩,士式教而不欺,廉其末也。」(《清史稿·陳鵬年傳》)時有南市樓者,故狹邪地也,鵬年於此建鄉約講堂,宣講聖諭,牓曰「天語丁寧」。因受誣,坐以大不敬,論死刑。曹寅雖與鵬年不和,而公私分明,為救鵬年,叩首不止,至額被血,觸階有聲。聖祖卒赦其死罪。 鵬年之建講堂,本為正風化,然鑒於其故址,實不易辯解。而寅甘破頭,君肯兼聽,猶天時地利人和皆得也。 陳夢雷則較為不幸,飽受十七年流放之苦,卒自圖洗冤。康熙十三年,耿精忠反,夢雷不肯叛,然亦難脫身。與李光地約並具疏密陳破賊狀,由光地向朝廷報訊。光地獨上之,無一語提及夢雷。迨三藩削平,光地大受寵眷,夢雷則被誣以附逆罪,下獄論斬,得免死,發配奉天。遇此等損友,何其不幸也! 然塞翁失馬,安知非福。謫戍期間,夢雷勤讀詩書,未嘗虛度光陰。康熙三十七年,上東巡祭祖,夢雷聞之,伏於道左,請獻詩。聖祖平易近人,與其交談,又召至行宮,夢雷藉以訴冤,乃得昭雪。隨上返京,充皇三子允祉之師,深得器重。 使上不能明察,罔顧曹寅之叩首,夢雷之匍伏,恐雖死而無濟矣。如王鼎之自縊,讀史者莫不為之扼腕。 鼎自少尚氣節,《清史稿》稱「清操絕俗」。道光五年,以一品銜署戶部侍郎,授軍機大臣。道光十八年,拜東閣大學士。其仕途備受欽羨,然余謂之生不逢時也。 時鴉片禍國,道光十九年,林則徐於虎門銷煙。英國兵犯沿海,鼎力主戰。洎和議將成,則徐以罪譴,鼎義憤填膺,力爭無果。按薛福成《庸盦筆記》,鼎力薦則徐之賢,宣宗不聽。鼎每見穆彰阿,輒厲聲罵之;或斥穆為秦檜、嚴嵩。宣宗笑曰:「卿醉矣。」次日,鼎復廷諍,宣宗怒,「拂衣而起」。鼎牽其裾,然終不能獲伸其說。 宣宗命鼎休沐,鼎於是寄望於尸諫,草遺疏劾穆誤國,薦則徐,既而投繯。穆黨陳孚恩滅其遺疏,另草偽疏,謂鼎死於暴疾。宣宗疑其卒暴,命取原槀而不得。嗟乎!文恪公之尸諫,詎非徒然也歟!公何以生於此衰世,而逢此奸臣、庸主耶? 為忠臣難,難在捨生無畏;為良臣更難,以堯舜難逢故也。前者考驗心性,後者賴於環境。今神州仍不乏捨生取義者,以迫害酷烈,故直尤可貴,有刺桀紂幽厲者,海外稱其風骨,海內目為非常。使邦有道,容直言,則吾人盛稱之勇士,皆尋常之輩也。以尋常心性行於世,而眾目之為非常之人,則斯世已堪憂矣。曩時魏鄭公冀為良臣,不願為忠臣;今者吾人亦冀為尋常人,不願為非常人。是以當務之急,乃建一新政府,圖根本變革,使政治不復有生死考驗,黎民無庸行非常之事。
文/清簫 一九二七年(民國十六年)六月二日晨八時,王國維自其家赴研究院教授室,作遺囑一通,藏入衣袋中。九時許,僱人力車,赴頤和園,十時至十一時許抵達。後至佛香閣排雲殿西魚藻軒之石階下,躍赴昆明湖自盡。一代國學大師,就此隕落。 其遺囑外書「西院十八號王貞明先生收啟」,內容如下: 「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經此世變,義無再辱。我死後,當草草棺殮,即行藁葬於清華塋地。汝等不能南歸,亦可暫於城內居住。汝兄亦不必奔喪,因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門故也。書籍可託陳、吳二先生處理,家人自有人料理,必不至於不能南歸。我雖無財產分文遺汝等,然苟謹慎勤儉,亦必不至餓死也。五月初二日,父字。」 晚七時,清華師生聞此噩耗。次日,吳宓同梁啟超等見校長,為王國維請恤金。吳宓與學生吳其昌等二十餘人步行至頤和園,抵王氏自沉之所。據《吳宓日記》,「王先生遺體臥磚地上,覆以破污之蘆席。揭席瞻視,衣裳面色如生,至為淒慘。」 王國維自沉兩日後,《順天時報》報導:「北京清華學校研究院歷史教授王國維前日下午一人獨赴頤和園,因悲觀時局,躍赴昆明湖自殺。」「王為浙江海寧人,年已五十餘歲,家有妻一及子女七人,治經史詞曲極精到。前清曾充宣統師傅,為保皇黨之一人,入民國後,仍留辮髮不肯去。平時對時局多抱悲觀,近南軍勢張,王頗慮將來於宣統有何不利,故憤而自戕云。」「其學問之深,人格之高,無論復辟派抑國民黨,均相尊重。」 何以自戕 至若靜安先生自沉之因,眾說紛紜,要言之,有殉清說、殉文化說、逼債說、性格說,及《順天時報》所謂「悲觀時局」。該報謂靜安憂宣統帝恐遭不利,殆為其心態之一,然非其自沉之唯一原因也。竊以為最不足取者,係逼債說;性格原因似穩,顧不足以釋其何以自殺於是年。 欲探靜安之真實動機,當首析其遺言,而後聯繫時事及其立場、言論。他人之解雖可參考,然未必及靜安本人之言。 靜安遺書曰:「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經此世變,義無再辱。」吾人欲研究其自沉之因,當緊扣此十六字。 胡為曰「只欠一死」?是似用范質之典故。《宋史》卷二百四十九云:「太宗亦嘗稱之曰:『宰輔中能循規矩、慎名器、持廉節,無出質右者,但欠世宗一死,為可惜爾。』」周帝待范質甚厚,世宗病時,入受顧命。趙宋代周,范質降階受命,有負世宗之託,故謂但欠一死。辛亥革命後,靜安仍忠於清,〈送日本狩野博士游歐洲〉云:「談深相與話興衰,回首神洲劇可哀。漢土由來貴忠節,至今文謝安在哉。」(見《觀堂集林》)「文」指文天祥,「謝」指謝枋得,文從容就義,謝不食而死,悉宋之忠臣也。靜安嘆當世忠於前朝者甚少,且其死志於一九二四年已露,時馮玉祥逐溥儀出故宮,羅振玉與靜安、柯邵忞約同死。羅振玉〈祭王忠慤公文〉云:「十月之變勢且殆,因與公及膠州柯蓼園學士約同死。……公則奉命就清華學校講師之聘,乃閱二年而竟死矣。」似有君辱臣死之意。 胡為謂「經此世變,義無再辱」?顧炎武〈與葉訒菴書〉曰:「七十老翁何所求?正欠一死!」顧氏〈與史館諸君書〉曰:「先妣……謂不孝曰:『我雖婦人,身受國恩,義不可辱。』及聞兩京皆破,絕粒不食。」靜安所謂「義無再辱」,殆亦有此殉節之意。義者何也?《禮記》曰:「故國有患,君死社稷謂之義。」臣死社稷,亦可謂之義。辱,猶辜負,《史記·蒙恬傳》曰:「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教。」蓋靜安以為,本當捨生取義,今不可再延,故曰「義無再辱」。然靜安絕非僅有此動機,分析如下。 世變者何?一九二六年七月九日,蔣介石就職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革命軍於廣州誓師北伐。時國民政府遭共匪滲透,一九二七年三月,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後,其執監委暨候補委員中,中共黨員約佔三分之一,親共之左派亦逾三成。中共與國民黨左派於湖南等地發動「土地革命」,假除「土豪劣紳」之名,殺害無辜,掠奪財產。葉德輝見殺之事,對靜安影響頗大。 葉德輝學問淵博,藏書甚富。章太炎在上海軍民中宣言,對湖南葉煥彬,須竭加保護,苟殺此人,則讀書種子絕矣。葉氏笑曰我乃藏書家,非土豪劣紳也,民軍斷不殺我,土匪則殺我。後為共產黨所殺。 徐中舒〈王靜安先生傳〉云:「先是長沙葉德輝,武昌王葆心,均以宿學為暴徒槍殺於湘鄂。及奉軍戰敗於河南,北京震恐,……先生本為一精深謹嚴之學者,而晚年篤守儒家經義,尚自編髮,自矢為清室遺民。至是亦恐不能見容於黨人;又深鑒於葉王等之被執受辱,遂於民國十六年六月二日憤而自沉云。」容庚《甲骨學概況》云:「自沉之前,曾過訪余,談及共產黨槍殺葉德輝事,頗致憂鬱。時先生方垂長辮,共軍來,不畏槍殺,而畏剪辮也。」文化人之受辱,於靜安若晴天霹靂,己之未來幾可預見矣。先生嘗語姜亮夫曰:不想再受辱,受不得一點辱。是亦似自沉之動機也。亮夫謂,靜安之自殺,乃完全因共產黨之迫害文人所致。 靜安厭惡共產黨與國民黨,其〈論政學疏稿〉曰:「井田之法、口分之制,皆屢試而不能行,或行而不能久。西人則以是為不足,於是有社會主義焉,有共產主義焉。然此均產之事,將使國人共均之乎?抑委託少數人使均之乎?均產以後,將合全國之人而管理之乎?抑委託少數人使代理之乎?由前之說,則萬萬無此理。由後之說,則不均之事俄頃即見矣。俄人行之,伏屍千萬,赤地萬里,而卒不能不承認私產之制度,則曩之洶洶,又奚為也!」靜安所言,迄今猶為灼見。先生深知共產主義之不可行,俄國行之,已致「伏屍千萬」。既不能實現,則必委託少數人而代理,故其實質為特權,進而成極權。一九二四年,孫文聯俄容共。迨一九二七年,中共猖獗,國民黨嚴重赤化,時局如是,良可哀也。 有亡國,有亡天下,使靜安絕望者,亡天下也。顧炎武《日知錄》曰:「易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大清亡,易姓改號也,若靜安但為殉清,何不自戕於一九一二年?至於中共之階級鬥爭,不啻「仁義充塞」、「率獸食人」,苟共產行於全國,則必「伏屍千萬」,道德淪喪,可謂亡天下也。靜安雖不喜民國,猶能見容,任教於北大、清華,學界之自由可見矣。而共匪與赤化之國民黨能否容之,良可憂也。南方暴力革命,葉德輝之死,庶幾最後一根稻草,先生於國於己,均至絕望。 綜上,靜安先生之自沉也,應有殉節之意,先是之所以不死,殆以學術之途未竟,猶有望焉。及聞北伐之勢洶洶,指日可臨北京;又鑒於葉德輝之受戮,中共運動之酷烈,深受刺激,是以生欲盡斷。靜安《紅樓夢評論》云:「故苟有生活之欲存乎,則雖出世而無與於解脫;苟無此欲,則自殺亦未始非解脫之一者也。」先生觀念傳統,淡泊名利,一生所求者,道義也,學問也。苟學術難續,天下將亡,則其痛必甚於亡國,而過於生活之欲。蓋惟有一死,以成所欠之忠義,則解脫與殉節可同時實現。其自沉也,不獨殉清,亦為殉道。值文化式微、禮崩樂壞之世,他人或以傳統道德過時,而先生甘捨命衛之,此非囿於一家一姓之存亡焉。「漢土由來貴忠節,至今文謝安在哉。」古之忠節,先賢之道,靜安以為當有人繼之,故謂之殉道可也。 選擇保守,係人之自由,不應以落後論之。一九二九年,清華落成王靜安先生紀念碑,陳寅恪撰文曰:「士之讀書治學,蓋將以脫心志於俗諦之桎梏,真理因得以發揚。思想而不自由,毋寧死耳。斯古今仁聖所同殉之精義,夫豈庸鄙之敢望。先生以一死見其獨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論於一人之恩怨、一姓之興亡。」(〈清華大學王觀堂先生紀念碑銘〉)靜安未睹二十年後,中共篡國,天下真亡矣,自由、道德俱遭蹂躪,使先生享百歲,恐時局更不堪見。
文/清簫 清初三大儒,前已論述顧炎武、黃宗羲之學。本期起講王夫之及其學術。 王夫之 王夫之,字而農,號薑齋,衡陽人,學者稱船山先生。生於萬曆四十七年,聰穎過人,讀書一目十行,一字不遺。崇禎十五年,以《春秋》魁登鄉榜。時國勢難支,流寇猖獗,張獻忠陷衡州,船山匿南岳,賊執其父,以為人質。船山欲忠孝兩全,自引刀遍刺肢體,舁至賊所以易父。賊見其重傷,遂免之。明亡,聞北都之變,數日涕泣不食,作悲憤詩一百韻。 順治二年,清軍下南京。船山堅守氣節,獻策抗清,亟走湘陰,上書指畫兵食,請調和南北。順治四年,清軍下湖南。船山走桂林,瞿式耜疏薦於桂王,授行人。時南明諸臣仍日相水火,船山圖救金堡,三劾王化澄,化澄恚甚,欲殺船山。幸得不死,返桂林,聞母病,間道歸衡,遂不復出。 緬甸覆沒,船山益自韜晦,晨夕杜門著書。自銘曰:「抱劉越石之孤忠而命無從致,希張橫渠之正學而力不能企。」甕牖孤燈,飢寒交迫,苦讀十三經、廿一史與張、朱遺書,生死當前亦不變。暮年多病,指腕不勝筆硯,猶時置紙墨於臥榻旁。 自明統絕祀,船山著書凡四十年,所成雅富。《同治衡陽縣志·王夫之列傳》云: 「夫之天性高朗,自明亡匿居,無所為生,一力於經史。其所著書四百餘卷,幾八百餘萬言,無所不通,而大抵以張載、朱熹為宗。獨其論史,不隨眾好惡,要探人之情,若身處其時地,然後推論之,故其書久而盛行海內,材智聰明之士,以為發千古之晦昧,湔文士之弇陋。自夫之卒後二百年,名震天下矣。自康熙以來,名儒代興,《易》、《詩》、《禮》、《爾雅》、小學,皆求古訓,斥空言,而夫之先發之。」 鄧顯鶴云:「船山先生於勝國為遺老,於本朝為大儒,其志行之超潔,學問之正大,體用之明備,著述之精卓宏富,當與顧亭林、黃藜洲、李二曲諸老先相頡頏,而世鮮知者。其所著諸書采入欽定《四庫全書》,案《全書提要》凡當代儒碩纂著多斫斫辯論,獨於先生書推崇無異詞。」(《楚寶》道光九年重刊本) 又《清史稿》謂:「夫之論學,以漢儒為門戶,以宋五子為堂奧。」「於張子《正蒙》一書,尤有神契。」 清初諸儒,各有所長,如梨洲學術成果之最著者,在學案、史學、政治理想,而其哲學創見不大;船山於哲學之成就較卓,於張載之學尤精。周敦頤、張載重天道論,後儒愈重心性,益趨於內,迨船山而復重天道論。 重氣乃船山思想之要。《張子正蒙注》曰: 「虛空者,氣之量。氣彌淪無涯而希微不形,則人見虛空而不見氣。凡虛空皆氣也,聚則顯,顯則人謂之有;散則隱,隱則人謂之無。」 張載《正蒙》謂「虛空即氣」,船山承襲其說。氣者,宇宙萬物化生之原也。船山謂「凡虛空皆氣也」,以「虛空」非「無」也。人雖不能見氣,然氣無處不在。船山《禮記章句》謂:「色從何凝,聲從何合,理從何顯,皆太虛一實者為之,是兩間無太虛也,一實而已矣。」《張子正蒙注》云:「人之所見為太虛者,氣也,非虛也。」約言之,船山主「太虛一實」、「太虛即氣」。 《張子正蒙注》又云:「陰陽二氣充滿太虛,此外更無他物。」船山所謂氣,含形上、形下之氣,以為理在氣中,氣外無理。《讀四書大全說》曰: 「天下豈別有所謂理,氣得其理之謂理也。氣原是有理底,盡天地之間無不是氣,即無不是理也。」 「理,行乎氣之中,而與氣為主持分劑者也。故質以函氣,而氣以函理。……質如笛之有笛身、有笛孔相似,氣則所以成聲者,理則吹之而合於律者也。以氣吹笛,則其清濁高下,固自有律在。特笛身之非其材,而製之不中於度,又或吹之者不善,而使氣過於輕重,則乖戾而不中於譜。故必得良笛而吹之抑善,然後其音律不爽。」 「蓋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氣上說,若無氣處則俱無也。」 「理與氣互相為體,而氣外無理,理外亦不能成其氣,善言理氣者必不判然離析之。」 「理即是氣之理,氣當得如此便是理,理不先而氣不後。」 要言之,船山以為理氣不可離析,不分先後。 在船山以前,朱熹嘗謂:「未有天地之先,畢竟是先有此理。」(《朱子語類》)朱熹又云:「理未嘗離乎氣,然理,形而上者;氣,形而下者。自形而上下言,豈無先後?」「此本無先後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從來,則須說先有是理。」(《朱子語類》)船山所謂「理不先而氣不後」,似同於朱熹「本無先後之可言」,而實異焉。夫理氣孰先孰後,固不必究,苟必究之,則朱熹定謂理先而氣後,視理高於氣。船山則視理氣平等,賦予氣以兼形上、形下之義。 理、氣、性乃中國思想史上之重要論題。船山言性,有獨特之見,謂性日生日成,分人性為先天之性與後天之性。 《中庸》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性由天賦也,德生而具也。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云:「命,猶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猶命令也。於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健順五常之德,所謂性也。」孔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論語·陽貨》)未明言人性何如。《孟子·滕文公上》云:「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荀子》云:「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孟子主性善,荀子主性惡。 船山之論性,更贊同孔子性近習遠之說。《讀四書大全說》曰:「惟『性相近也』之言,為大公而至正也。」又《尚書引義》曰: 「夫性者,生理也,日生則日成也。則夫天命者,豈但初生之頃命之哉?但初生之頃命之,是持一物而予之於一日,俾牢持終身以不失。天且有心以勞勞於給與,而人之受之,一受其成形而無可損益矣。」 「夫天之生物,其化不息。初生之頃,非無所命也。何以知其有所命?無所命,則仁、義、禮、智無其根也。幼而少,少而壯,壯而老,亦非無所命也。何以知其有所命?不更有所命,則年逝而性亦日忘也。」 「形化者化醇也,氣化者化生也。二氣之運,五行之實,始以為胎孕,後以為長養,取精用物,一受於天產地產之精英,無以異也。形日以養,氣日以滋,理日以成;方生而受之,一日生而一日受之。受之者有所自授,豈非天哉?故天日命於人,而人日受命於天。故曰性者生也,日生而日成之也。」 船山亦認同天命,仁義禮智皆存於性中,然性非靜止不變也,人每日受天之所命,其性亦時變。《詩經》曰:「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思問錄》曰:「命不已,性不息矣。」故船山又云:「未成可成,已成可革。性也者,豈一受成形,不受損益也哉?故君子之養性,行所無事,而非聽其自然,斯以擇善必精,執中必固,無敢馳驅而戲渝已。」(《尚書引義》)謂性無定形,故不可放縱,須擇善執中,持之以恆。 (下期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