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员工猝死事件引发轩然大波后,又一起员工猝死事件浮出水面。半月前,外卖平台“饿了么”旗下一名北京外送员,在配送途中猝死。事后,“饿了么”强调双方并无“雇佣关系”,基于“人道主义”,补偿员工家属2000元(人民币,下同)。
据红星新闻报导,2020年12月21日,“饿了么”外送员,43岁的韩某在配送第34单外卖途中身亡。警方调查后,认定韩某猝死。韩某的妻子认为,先生在工作时发生意外,应该算工伤。但是“饿了么”称,她先生与平台并非雇佣关系,基于人道愿意给家属2000元费用,其它的应该向保险公司理赔。
报导称,韩某仅投保了一份旅行人身意外伤害险,事后家属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猝死赔偿3万元。
报导援引韩某的妻子说,夫妻俩是山西洪洞人,因扶养务农的双亲和2个正在上学的孩子不得不选择耗费体力的高工资职业,先生身体一直很好,虽未做过全面体检,但去年3月选择做外卖员时,丈夫曾经办理过健康证,身体健康符合标准。
报导援引“饿了么”回应,指“任何一个自然人都可以注册使用‘蜂鸟众包’APP,在注册时,平台都有相关的提示,如果不能接受,可以选择不再注册,如果一旦接受,则表示认可平台的相关约定。”
报导称,“饿了么”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注册成为平台外送员前,用户必须阅读相关的协议和承诺书,其中一项明确表示,用户与平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因此外送员在选择这一职业时,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一个明确的评估,接受工作的同时亦表明接受工作带来的风险。
报导援引韩某的弟弟称,对此协议,他们咨询过律师,律师称,以前也有多起类似案例,多以外卖员败诉结案。
报导援引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建立认为,韩某与平台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表面上平台称自己仅提供资讯给用餐者、供餐者和外送员,只是消息的提供者,以此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但实际上,不能否认外送员与平台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赵律师呼吁当局,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以保证外卖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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