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美東時間21日發出新聞稿指出,國務院已經批准3筆總價涉及18億1130萬美元的對台軍售案,並已正式知會國會。中央社報導,美國國會通常有30天時間來否決任何軍售案,但由於美國國會兩黨都支持對台軍售案,意味著軍售案會無阻力的通過。 DSCA在新聞稿中分別列出了三項軍售案涉及的武器種類。第一項為11個由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生產的「海馬斯多管火箭系統」M142發射器丶64枚陸軍戰術導彈系統的M57戰術飛彈丶7輛M1152A1多功能高機動性車輛丶11支M240B通用機槍與17個國際野戰炮兵戰術數據系統。這些武器系統的總價值約4.3億美元。 第二項軍售案包括6枚「F-16新式偵照莢艙」丶3個移動式地面站丶以及一個固定地面站,還有他們相關的零件丶備件丶集成與測試設備丶支援系統與人員培訓跟技術支援。這項軍售案總價約3.672億美元。 還有一項軍售案是135枚AGM-84H增程型距外陸攻飛彈丶4枚AGM-84H SLAM-ER遙測飛彈丶12枚CATM-84H空中訓練飛彈還有151項容器丶備件丶維修零件丶系統支援丶測試設備丶設備培訓以及工程後勤支援。這項軍售案總價約10.08億美元。 新聞稿中表示,這項軍售是基於台灣關係法,將使台灣軍隊持續現代化並保持可靠的防禦能力,符合美國國家、經濟與安全利益,這項軍售計畫有助於提高台灣安全,並有助於維持區域政治穩定、軍事平衡與經濟進步。 據路透社報導,除了此次公布的對台軍售案外,美國政府也預計將正式通知國會關於先進無人機丶岸置魚叉反艦飛彈與智慧水雷等武器設備。 台灣外交部及國防部22日上午同步發布新聞稿表示已正式接到美國政府通知。外交部表示,此次是川普總統任內第8度宣布對台軍售,對台灣防衛能力提升及維護區域和平與穩定的能力極有幫助,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並感謝美國政府以具體行動履行對台灣的安全承諾。 國防部對美國軍售表達感謝的同時,也強調所有對外軍事採購,均須獲得立法院同意並配賦預算後,方得簽署發價書並執行後續採購。 中國駐美大使館沒有就路透社的提問做出回應。中國國防部發言人譚克非22日晚表示,中方強烈敦促美方立即取消這一計劃,以免給台海和平穩定造成嚴重後果。如果美方執意妄為,中方必將堅決回擊。
美國國會周二(10月20日)分別提出支持台灣的多項法案。眾議院「中國工作小組」一次提出137部法案,其中包括維持美軍阻止中共武力犯台等7項支持台灣的法案。另有參議員提出「台灣關係加強法案」。 綜合媒體報導,共和黨5月成立的眾議院「中國工作小組」一次包裹137部法案,提出「中國工作小組法案」(China Task Force Act),其中有7部法案與台灣直接相關,也是國會共識較高的法案。 這個含有137部法案的「中國工作小組法案」,是由眾議院共和黨領袖麥卡錫(Kevin McCarthy)與中國工作小組主席、眾議院外委會共和黨首席議員麥考爾(Michael McCaul)共同發起,希望趕在明年1月3日現任美國國會任期期滿之前通過。 「中國工作小組法案」中7部與台灣相關 其中與台灣直接相關的7部法案包含:台灣保證法案、台灣防衛法、台灣主權象徵法案、不歧視台灣法案、台灣公平僱用法案、台灣獎學金法案,以及幫助台灣恢復世衛組織觀察員身分的法案「S.249」。法案的相關內容如下圖所示。 (看傳媒製表) 兩党參議員共同提出「台灣關係強化法案」 此外,共和党參議員盧比奧(Marco Rubio)與民主党參議員默克利(Jeff Merkley)也於同日提出「台灣關係強化法案」(Taiwan Relations Reinforcement Act),希望從外交、軍事、商業與文化等多方面提升美台關係,包括:成立美國跨部門台灣政策工作小組、要求美國駐台代表的任命應經過參院同意、洽談簽署自貿協議,並邀請台方參與軍演等,使其更能反映當前現狀。 美國共和党參議員盧比奧(Marco Rubio)與民主党參議員默克利(Jeff Merkley)10月20日提出「台灣關係強化法案」。圖為盧比奧資料照。(Photo by Kevin Dietsch – Pool/Getty Images) 根據草案內容,法案生效90天內,美國總統應成立跨部門台灣政策工作小組,研擬強化美台關係的政策與作為,並提交報告給國會。 商業交流部分,法案呼籲美方恢復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並與台方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還呼籲美國行政部門制定行為準則,教導美國企業如何應對中國「銳實力」,例如因為台灣稱謂受到北京施壓等。 在文化教育方面,法案要求國務卿成立非營利性質的「美台文化交流基金會」(US-Taiwan Cultural Exchange Foundation),與教育機構合作,送高中、大學學生至台灣學習中文,並修習文化、歷史與政治等相關科目。 此外,法案也指示國務卿,就如何與台灣合作成立孔子學院替代機構,以在教導中文之際推廣自由、民主與普世價值,於法案生效90天內繳交報告。 盧比奧說:「台灣同為民主政體,也是美國在印太區域重要安全夥伴,繼續增強雙邊關係必須持續是美國外交政策一大優先事項。」他續指,新法案將能更新美國對台政策,並處理中共所帶來的眾多威脅與挑戰。
中國與台灣駐斐濟外館人員近日互指對方動手打人事件,經國際媒體大肆報導後,中方在斐濟外交部斡旋下撤銷對台控訴後,台灣隨之決定目前不循司法途徑解決,斐濟也承諾未來將派員協助台方駐處活動。曾派駐斐濟的中國前外交官陳用林表示,以前都是偷看的,現在中國外交人員硬闖,表示是壓力很大所致。 綜合媒體報導,這起事件造成台灣與中國方面各有人員受傷,事件經美聯社與路透社等國際媒體大幅報導後,斐濟外交部為了避免傷害斐濟國際形象,希望淡化處理,將此事定調為「外交事件」,積極居中斡旋,成功地讓中國妥協,撤回告訴。 台灣方面雖在事發第一時間就向斐濟警方說明事發經過全貌,並向斐濟外交部提出節略,對中方舉措表達嚴正抗議,要求斐濟秉公處理。不過,台方並未立即「報案」,而是希望透過外交管道斡旋。 台灣外交部原擬於10月20日正式提告,但因斐濟政府對外表示「此事在涉案各方的同意下,已決定由外交層級處理」,顧及台斐雙邊關係,決定先觀察情勢,暫不循司法途徑解決。外交部表示,若中國後續有更無恥的作為,傷及台灣主權與尊嚴,必定捍衛自身國家權利到底。 中國撤銷對台駐外人員的控訴後,台灣外交部也發聲明:「斐濟政府承諾將派員協助我國駐館後續公開活動,避免再度發生滋擾。」 相關閱讀:大反轉!中國撤告 斐濟允未來派員協助台外館活動 「斐濟事件」為何以低調方式淡化處理—談外交承認的重要 雙方互相指責 但行動表現克制 中國與台灣對這起事件互相指責,但在行動上卻表現克制。 中國駐斐濟大使館人員被指控在10月8日闖入台灣在當地舉辦的「雙十」國慶酒會現場並引起肢體衝突,致一名台方人員輕微腦震蕩。但遭斐濟警方強制帶離現場的中方人員指稱是中方人員被台方人員攻擊。中方有一人在推擠中跌倒,致眼鏡破掉而割傷眼皮。 台灣府院高層20日皆對中國的「戰狼外交」予以嚴厲譴責。行政院長蘇貞昌說,中國外交人員耍流氓打人,非常不應該,政府要嚴厲譴責。他並說,中國與斐濟有外交關係,會有外交豁免權,斐濟警方也難辦,但是必須把相關證據訴諸國際。 外交部長吳釗燮則表示,中國的戰狼式外交已在全世界引起反感,「中國政府欺負善良台灣,不會讓中國復興偉大。」 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也斥責中國戰狼外交失序又失敗,力挺外交部、絕不姑息暴力。他說,總統蔡英文亦表示不容姑息這樣暴力行為,支持外交部的一切必要措施跟手段。 對於台灣的指控,中國外交部予以否認,並指控台灣違反斐濟的「一個中國」原則。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堅稱,台灣在斐濟根本沒有所謂的「外交官」,斐濟政府長期堅持「一中」原則,有關報導「與事實完全不符」,台灣是「賊喊捉賊」,中國要求斐濟對此進行徹查,斐濟也表示重視中方關切,將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妥善處理此事。 對於中國外交官行為被指「粗野」,趙立堅2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聲稱,台灣當局是胡說八道。 中國前駐斐濟外交官:以前僅用偷看的、從未硬闖 據悉,台灣每年在外館的雙十慶祝酒會都有中國外交人員試圖闖入,或在外圍拍照,搜集當地參與的政要、貴賓身份。 據《華盛頓郵報》報導,曾派駐斐濟的中國前外交官陳用林(Chen Yonglin)表示,以前僅用偷看的、從未硬闖,並指相較於過去,現在中國外交人員承受更大壓力,尤其是派駐南太平洋島嶼的官員,壓力明顯更強,因多年來該區域一直是北京與台北的重點外交戰場。 陳用林指,過去只要報告搜集到的資訊,而現在必須證明採取了什麼「積極作為」,倘若被認定是「消極被動」,恐不利於職涯發展。 報導還引述澳洲前駐北京外交官卡薩姆(Natasha Kassam)表示,中國外交官面臨的壓力反映出北京當前的緊張焦慮加劇,以及對台灣強硬的需要。 台學者:雙方適度降溫 盡量不挑起敏感神經 台灣的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副教授黃介正向《蘋果日報》表示,中國已經撤告、台灣外交部也不提告了,表示雙方都有意和緩事件帶來的情緒對立,以「態度嚴正、適度降溫」的原則來應對,後續發展應不至於出現太多對立的情況,盡量不挑起敏感神經。
星期一傳出的驚人消息是,中國駐斐濟的兩名外交官,闖入正在舉辦國慶酒會的台灣駐斐濟代表處,最後還把人打傷了。這比通常人們想像的「戰狼」似乎還要走得遠。 這條消息太荒誕了,第一時間,著實令人難以置信。台海對峙,情勢緊張,互相指責可能性都是很大很大的,可是隨後港台的、海外的信息越來越多,發現有一個基本線索是可靠的:中國兩名外交官的確不請自來,闖入了台灣駐斐濟代表處,最後被人請走,還出手傷人。 說得客氣一點吧,中國兩名外交官當時的態勢就是不速之客。但兩名外交官的舉止還是引起了各種譏諷:中國外交官窮途末路到了出手打人的地步,還叫外交官么? 中華民國駐斐濟代表8日舉辦雙十酒會慶祝國慶,年年都在慶,從台北,到台灣所有派駐全球的代表處,中國外交官能打得過來么? 外交官下作到這種地步,與其令人憤怒,更令人可憐,那作為,像可憐蟲。 台灣前駐法國代表處代表呂龍慶分析,有種可能,他們認為,這是個機會:我只要創造一點新事件,然後媒體可以報道,我就可以對北京邀功。結果,這是一個非常負面的做法。 鬧點事出來,大家就知道了,但是醜聞。的確,規矩做人,不容易為人所知,拳頭一掄,全世界都知道了。但這個世界上很少有外交官敢這樣比武的,即使你是外交使館的武官,也不敢耍武,外交官代表一個國家的風度、禮儀、溝通關係的能力,哪有外交官大打出手,還會受到領袖嘉獎的呢?也許中國的情況例外。 兩位外交官不請自來,闖入人家的酒會,道理很簡單,你家舉辦酒會,邀請的都是朋友,突然來了一個不速之客,橫眉豎眼,搖肩聳腰,隨意拍照,人家會怎麼想。 台灣代表處方面終於看不下去了,請出去,不出去,然後就大打出手,據說把台灣方面的代表打成腦震蕩,遭斐濟警方強制帶離現場的中方人員後來還反稱遭台方人員攻擊。 動手本身,就是衝破文明底線了,可是『環球時報』總編胡錫進說,中國大陸外交官都「挺文雅的」,怎麼會輕易把台灣人打成「腦震蕩」,他明知故問,使用常用的句式:「會有這種事,台灣方面估計隱瞞了細節」。 在國外,一個媒體老闆出口撒謊,把野蠻說成很文雅,那碗飯不會吃太久,老胡就靠著這股蠻勁,「胡說」,在位子上居高不下。可惜了,跟著他的,不知識別的,就被胡帶壞了,把好話當壞話,把人話當鬼話,風氣能正嗎? 胡也許不是外交部的,誇誇外交官文雅也許討討好,可是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乾脆就指鹿為馬了,他採取了一個最簡單的蒙眼法,否定一切:台灣在斐濟沒有所謂「外交官」,又指台灣「賊喊捉賊」。 至少,趙立堅反證了中國兩名外交人員在台灣駐斐濟代表處舉行國慶酒會是,強行闖入,拍照,勸走不走,還攻擊台灣駐處人員。趙的橫蠻語氣似乎在暗示:我們才是外交官,你們嗎,不是,我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台灣的代表處在全球許多國家都有,所在國均知道相當於台灣的「非正式」的使領館,代表台灣當局。只是因為海峽兩岸「漢賊勢不兩立」的因素,在中國大陸有使領館的關係,台灣一律叫做代表處,全權代表台灣外交,在西方國家全都如此,無人不曉,不需要大陸承認不承認,只要所在國承認就足矣。
中國頻頻進行軍事活動,根據共軍10月19日發出的多個「航行警告」,10月20日及21日在東海、渤海及海南島西部海域都有「實彈軍演」,警告任何船隻在實彈訓練期間不得進入上述海域。而19日上午11時,研判為運8反潛機的共機又再度進入台灣ADIZ(西南空域),高度2000公尺,被台灣空軍兩次廣播驅離。 綜合媒體報導,根據「台灣西南空域」臉書粉絲專頁紀錄,共機19日上午約11時再度進入台灣ADIZ時,台灣空軍照例兩次廣播驅離。 「台灣西南空域」指,僅10月1日至19日止,台灣空軍至少有53次廣播驅離共機,共機在此期間只有4天未擾台。 該粉絲專頁還表示,19日上午9時有一架美國RKC135偵查機及KC135加油機,在巴士海峽周邊巡弋。 除了共機頻頻擾台外,中國遼寧葫蘆島海事局19日通報,渤海一帶在20日下午4時30分至6時,在四點連線範圍內執行軍事任務,座標範圍為「A、40°41′47″N 121°00′14″E」、「B、40°19′28″N 121°00′14″E」、「C、40°19′28″N 120°50′12″E」、「D、40°41′47″N 120°50′12″E」,警告指任何船隻在上述時間內不得進入該海域,希望各航船注意。 浙江海事局19日也通報指,東海一帶將於20日早上8時至晚上8時30分在四點連線範圍內執行實彈訓練:座標範圍「28-55.800N 122-24.800E」、「28-56.500N 122-29.700E」、「29-11.800N 122-32E」、「29-9.133N 122-16.233E」。 海南洋浦海事局也於19日通報指,海南島西部海域北部灣一帶,從20日至21日於上午6時至晚間7時,同樣在四點連線範圍內執行實彈訓練,座標範圍為「19-43.00N/108-54.00E」、「19-51.50N/109-01.00E」、「20-10.00N/108-47.33E」及「19-53.00N/108-32.50E」。 台灣空軍「天龍操演」 快炮發射撼夜空 台灣國防部19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空軍19日展開109年戰術總驗收(天龍操演),由35快炮部隊執行任務,區分日間及夜間射擊,官兵按照標準作業程序,分工完成裝填彈藥、上彈,透過天兵雷達不斷偵搜,精準導引35快炮捕獲空中目標。 國防部上傳的快炮發射畫面顯示,炮彈射出火光四射,震撼夜空。國防部強調:「我們發射的不只是彈藥,更是捍衛防空第一線的堅實信念」。
台灣駐斐濟代表處於10月8日舉行的國慶酒會,遭中國駐斐濟使館人員鬧場,雙方爆發肢體衝突。台方與中方原本要互相提告,但最新消息指,在斐濟外交部居中斡旋下,中方已在台方提告前撤告,使事件告一段落。而斐濟政府也承諾台方,將派員協助其外館未來的公開活動。 綜合媒體報導,台灣駐斐濟代表處8日晚間舉行國慶酒會時,有兩名中國駐斐濟大使館人員企圖闖入,欲拍照搜集出席的斐濟政要名單,經勸離又折返後,與台灣駐處人員發生推擠和肢體衝突,致一名台方人員輕微腦震蕩。不過,遭斐濟警方強制帶離現場的中方人員指稱是中方人員被台方人員攻擊。 斐濟警政發言人奈索羅日前證實,收到中國大使館報案,駐斐濟台北商務辦事處一名員工對其動粗,目前全案正在調查中。但據了解,在斐濟外交部居中斡旋下,中方已在台方提告前撤告。 這起事件引發台灣民眾強烈不滿。台灣外交部20日再次發布新聞稿表示,駐館已正式向斐國警政署備案,完成提告前的必要程序。雖目前尚未提告,但若中方續有任何對台方不利舉措,或持續散布不實訊息,台方絕不妥協,必將追究到底。 台灣外交部還對斐國外交部公正處理本次爭議事件,確保駐館權益表示尊重;對斐政府承諾將派員協助台灣駐館後續公開活動,避免再度發生滋擾,表示感謝。 此前一天,外交次長曾厚仁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時表示,斐濟政府受到很大的政治壓力,希望此事淡化處理,但有駐館人員在這次事件中受傷,外交部要維護同仁,不會淡化處理。 至於這次兩岸外交人員發生衝突,是單一事件或將成為常態事件,曾厚仁表示,外交部也在觀察中。 台灣外交部次長曾厚仁10月19日表示,斐濟政府受到很大的政治壓力,希望此事淡化處理,不過台灣已正式向斐濟外交部提出嚴正抗議,並已提具人證及物證,朝「提告方向研議」。(圖片來源:中央社) 相關閱讀:中外交官強闖台駐斐濟國慶酒會 一名台外交官傷重入院 中國外交部反駁 對於台灣的指控,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1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台灣在斐濟根本沒有什麼所謂的「外交官」,並指控台灣在斐濟舉行「雙十國慶」活動嚴重違背一個中國原則云云。 趙立堅還反駁稱,當晚的肢體衝突已造成一名中國外交官身體受傷、物品受損,中國也已要求斐方對此進行徹查,並依法追究台方人員的責任。 台朝野強烈反彈 行政院長說「要把相關證據訴諸國際」 此一外交衝突事件引起台灣朝野政黨的強烈反彈。 執政的民進黨聲明指,這次事件凸顯中國的「戰狼外交」實為「流氓外交」。中國的軍事恫嚇與外交挑釁,只會讓台灣人民更反感,讓兩岸關係越行越遠。 而台灣最大的在野黨國民黨也表示,中國軍機頻繁擾台,現在又爆發中國外交人員使用暴力對待台灣駐外人員的事件,只會讓兩岸局勢瀕臨更危險的邊緣;呼籲中國當局自我節制,稱使用強制壓迫的暴力手段不會增加台灣人民對中國的好感與認同,也希望中國在完成調查、釐清責任歸屬後,勿枉勿縱,嚴懲相關涉案人員,並對台灣人員表達歉意。 對於朝野同聲譴責中國的野蠻行徑,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20日回應說,這是團結對外的好現象,並批評中方打人是耍流氓。 由於中國與斐濟有外交關係,因此有外交豁免權,使斐濟警方難辦,蘇貞昌強調說,「我們也要把相關證據訴諸國際。」 而對於外界質疑外交部刻意淡化這起事件,蘇貞昌表示,要請國人同胞諒解第一線人員的辛苦,台灣欲維持與斐濟的關係,卻無正式的外交關係;因此駐外人員在出事後不能敲鑼打鼓,得用盡一切方法爭取合理、好的處理方式。 綠委:戰狼外交淪「瘋狗外交」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中國外交人員無理騷擾和打壓台灣駐外代表處活動的情況是很常見的,包括公開搜集情資的間諜行為也不少,斥中國帶有暴力色彩的「戰狼外交」已淪為「瘋狗外交」。 他舉例,台灣總統蔡英文2018年8月過境美國休斯敦時,其演講會場就遭中國外交官騷擾,最後動用美方人員才將中方人員勸離;另在2016年4月的比利時鋼鐵會議上,中國外交人員也「非常污辱人」地要求比利時籍的大會主席將兩位受邀出席的台灣學者逼出會場。 他研判,中國的「瘋狗外交」可能和中國國內政局緊張的情勢有關,「中國內部大概有些問題,必須不惜犧牲對外關係,也要滿足對內的內宣表演的節奏,這是我們需要保持關注的。」
台灣媒體今日新聞報導了一則發生於十天前的舊聞: 「兩名中國外交人員8日企圖闖入我駐斐濟代表處國慶酒會情搜,遭阻擋時竟動粗,導致我方人員輕微腦震蕩送醫。但斐濟警政發言人奈索羅(Ana Naisoro)今天說,警方只有收到中國大使館報案,中方稱遭台北辦事處人員毆打,目前正在調查中。」 根據外電報導,台灣外交部已向斐濟外貿部提出官方抗議,這是正常國家都應該要做的事。接下來的難題是,斐濟警方受理中國報案後,是否會對被台灣駐斐濟貿易辦事處的人員發動一般的刑事調查?這就牽涉到台灣駐斐濟人員有無外交豁免權 (diplomatic immunity) 的問題了。 只有外交豁免權才能使台灣駐斐濟貿易辦事處可以主張拒絕接受斐濟警方可能的刑事偵查行為(包括為單純釐清事實的訊問), 一般商務領事主張的領事豁免權 (consular immunity) 都無此種完整的功能。我個人強烈懷疑台灣駐斐濟貿易辦事處的人員享有免稅待遇以外的領事豁免權,更遑論完整的外交豁免權,這或許是台灣外交部主動釋出斐濟希望淡化處理的原因。 至於台灣立法委員要求外交部一定要提告,這就是貽笑大方的反應。先不論中國肇事人員可能主張外交豁免權(這當然取決於涉案兩人是否列入中斐雙方所同意的外交豁免權涵蓋名單人員之列),台灣主張是主權國家居然要自己的外館人員因執行國家所賦予的任務所遭受的傷害置諸於斐濟的司法管轄權之下,真的是沒當國家很久了,公私不分。 台灣當然要對中國報復,這是追究後者國家責任的一環,但有個界線、不得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因為這將傷害外交人員人身安全,而確保外交人員的人身安全是國際外交法中的紅線。這是為什麼談國際法體系因個別領域高度發展導致碎裂化 (fragmentation),國際公法中有關國家責任一般原則 (general principles) 是否還有通則性地位的論辯時,diplomacy被認為是少數(即使不是唯一)的 self-closed regime,因為國際外交法的實踐一直有異於國際公法中有關國家責任的一般原則。 那台灣怎麼辦呢?外交部第一時間的官方抗議是正確的第一步,接下來就牽涉到有關國際法上有關 diplomatic relations 領域中有關國家責任 (state responsibility) 追究的獨特製裁製度 (santcions)。正式抗議之後,台灣應該進一步要求斐濟將涉案中國駐斐濟兩人列為不受歡迎名單,由斐濟政府要求派遣國(中國)將兩人調回,當然斐濟會不會答應又是一回事。 如果斐濟拒絕台灣的要求,台灣可以對於斐濟進一步主張國家責任的追究嗎?因為這個雙十酒會 (National Day reception) 據報導是在某個旅館舉行,而非台灣駐斐濟貿易辦事處,所以台灣無法對斐濟依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或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中有關駐在國(斐濟)對於派遣國(台灣)使館與領館的保護義務,主張相關的權利,先不論作此主張還將牽涉到一個國家(台灣)有沒有被相對國(Fiji)正式承認的問題。 那麼要問的是,堂堂所謂的「國慶日」酒會為何不在台灣駐斐濟貿易辦事處舉辦,而要在私人旅館進行?場地太小嗎?桌數擺少一點,該到的貴賓都到了就行了。說穿了,還是有沒有被承認的問題:如果真在辦事處舉行的話,不論是不是閉門酒會,斐濟政府部長級官員或各國駐斐濟正式外交人員(美國與少數國家想必會是例外)應該通通不會現身了,所以在斐濟官方的眼中,十月八日的事件,就成了中國外交人員在某一私人場合的糾紛了。接下來國際法之下,斐濟政府會怎麼做就很清楚了,這或許就是台灣外交部次長所說的「這件事情的複雜性在表面上可能沒辦法看出來」吧…… 以低調的方式淡化處理,說得雲淡風輕,背後卻是一個不被承認之國在沒有外交承認下的現實哀愁。 (※作者為英國華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主授憲法與國際法,全文轉自上報)
外媒19日報導,台灣駐斐濟代表處8日在當地旅館舉行國慶酒會,卻遭中國大使館人員闖入,台方人員制止卻遭中國外交官毆打,一名台籍外交官傷勢嚴重已住院治療。台灣外交部政務次長證實此事,已通電各駐外館處對中方攻擊性日益增強的「戰狼外交」作法提高警覺。台灣外交部發言人表示,中國外交官這種行為是文明社會無法接受的。 據中央社援引《亞太地區報告》(Asia Pacific Report)報導,台灣駐斐濟代表處10月8日當天在斐濟首都蘇瓦(Suva)的太平洋酒店慶祝中華民國(台灣)109年國慶,結果發生嚴重外交事件。蘇瓦大使館的2名中國外交官在斐濟襲擊台灣代表團的1名成員。事後,中國的外交官還稱:要使用外交豁免權,拒絕進一步處理。 台灣民進黨立委何志偉和多名立委,在質詢時數度要求台灣外交部為台灣外交人員遭中國外交官毆打一事提交報告說明。外交部政務次長曾厚仁起初不願正面回應,隨後稱:「將往提告方向研議」。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司長曾瑞利補充說明,斐濟方面希望以「較低調的方式」為台灣爭取權益。 台灣外交人員被中國外交官打傷住院 外交部政務次長曾厚仁還原當時現場情況。曾厚仁指出,事情發生時,兩位中國外交官先是在會場四處張望,接著短暫離開,並很快回到現場,在外頭大聲叫囂,幾乎要破門而入。被制止時雙方發生衝突,台灣人員確實有人傷勢嚴重需要住院治療。 台灣駐處即刻向斐濟外交部及警方說明事發經過,並提供相關人證、物證。外交部將密切觀察斐濟後續處理情形,但因為台灣與斐濟沒有邦交,處理時間可能不會很快。 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司長曾瑞利補充說明,中國大使館人員當時企圖強行拍照搜證,了解有哪些政要出席台灣駐斐濟代表處舉辦的國慶酒會。外交部已通電台灣各駐外館處,警告中方外交人員的攻擊性越來越強、恐影響各駐外館處活動,應提高警覺。 曾厚仁表示,對於中方以此粗暴、非理性手段破壞和平理性活動,外交部非常遺憾,並予以譴責。當被問到,為何不在第一時間向台灣民眾說明並公開譴責中方,曾厚仁說,事實上,外交部已多方研議,但希望在對外說明前,先確實釐清所有細節。 歐江安:中國外交官行為是文明社會中無法接受的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回應媒體詢問此問題時表示,台灣有駐斐濟代表處人員因事件導致頭部受傷;中方人員則遭斐濟警方強制帶離現場。但是卻向斐濟警方謊稱遭台灣方面攻擊,企圖顛倒是非、混淆視聽。外交部強烈譴責中國駐斐濟大使館人員嚴重違反法治與文明規範的行為。 歐江安說,已經請駐處立即向斐濟外交部及警政署提相關人證、物證,以利釐清事實。考量中國駐外人員近來屢屢挑釁的戰狼外交作法,外交部已請駐處與斐濟警方保持密切聯繫,並加強未來舉辦活動的維安作業。 而披露此事的作者格雷厄姆戴維斯(Graham Davis)在部落格「Grubsheet Feejee」中,嚴厲譴責中國這種「惡霸、流氓」的行為,並表示在全球已經引起公憤,提醒斐濟人,無論國家多麼小和受過中國什麼援助,都不應該容忍他們外交官在斐濟領土上做出目無法紀的行為,呼籲裴濟當局應儘快宣布2名罪犯是不受歡迎的人,將他們遣返出境。
藝人歐陽娜娜在9月30日播出的中國央視十一國慶晚會上獻唱歌曲《我的祖國》引發爭議,行政院長蘇貞昌批評歐陽娜娜身為公眾人物,享受自由民主和健保資源,卻跑到對岸唱不適當的歌;陸委會稱,歐陽娜娜作為台灣藝人被利用參加具有「消滅中華民國」意涵的慶祝活動,傷害了台灣民眾感情,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調查,若有違法將依法裁罰;不少網民留言主張註銷歐陽娜娜國籍。 歐陽娜娜參加的央視國慶晚會和春晚類似,都並非單純的歌舞表演,而是帶有濃厚宣教意味的政治獻禮,從主題(中國夢·祖國頌)、節目單、演員陣容上表露得十分明顯,比如第一板塊《風雨同舟,激蕩愛國情懷》第四首歌曲《我的祖國》和第五首歌曲《守護》演唱者就橫跨大陸、台灣、香港、澳門,兩岸四地同屬一中的意涵呼之欲出。 唯一存在疑慮的,宣教對象嚴格上來講應該是大陸居民,兩岸四地歌手同台演唱愛國歌曲,也是以歌舞形式增強觀眾既有的大中國觀念,讓其更加支持對港對台政策,完成宣教效果。當然,網路時代節目全球放送,歐陽娜娜作為統戰樣板的身份是毋庸置疑的,她無形中成為中國觀眾眼中「台灣人」的代表,公開指稱出身「中國台灣」,違背對等尊嚴原則,這是第一重令人遺憾的地方。 面對這種見利忘義的行為,不少網民和網路紅人紛紛譴責歐陽娜娜背骨,呼籲政府註銷她的國籍,人心向背可見一斑。當然,法理上,變更國籍需要國民自主申請,只有她入籍中國或持有中國護照才能被註銷「戶籍」。歐陽娜娜當然不會主動註銷國籍,比起健保,她的台灣身份才是對中永葆統戰價值的護身符,也正因如此,她的演藝生涯也愈來愈和統戰身份捆綁,在台聲譽也勢必每況愈下,步黃安、劉樂妍後塵。 國族認同與文化統戰 而歐陽娜娜的此舉究竟是來自家庭、出於本心的國族認同還是騎牆式的掘金表態,坦率講難以考辨。無論哪一種,單純「言論」、「認同」上傾中親共目前尚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圍,法律上也早已除罪化。 本事件和防衛型民主議題的關係也不大,目前台灣防衛型民主主要體現在「政黨違憲解散」此一規範上,是針對組織化的行為,而經常被作為範例的德國在個人層面的禁制也僅集中在種族滅絕的言行上,台灣言論自由的限制承襲美國「明顯而立即危險」原則,歐陽娜娜央視獻唱確實觀感不佳,但也未威脅到自由憲政的基本秩序,目前只能訴諸道德。 本次事件引發關注特殊的地方在於兩點,一是時機上,歐陽娜娜央視開唱正處在台海情勢緊張,中國不斷以機艦跨越海峽中線挑釁,引起輿論普遍反感的時期,此舉無異於公開自我樹靶;二是議題上,歌曲涉及複雜而敏感的國族認同議題,經歷外來政權的威權統治、民主化與本土化後,台灣人的國族認同也呈現分層和駁雜的狀態,迄今依然存在一定數量的民眾自我認同是中國人,台海現狀的解決方案選擇統一。中國除了軍事上威嚇外,也堅持打文化統戰牌,不斷鼓吹兩岸同源同祖、血濃於水的認知,這和年輕世代天然獨的傾向以及亡國感高度發酵的時機對撞,強化了對歐陽娜娜批判的聲勢與力道。 「祖國」之辨 這裡還存在一層細微但須辨正的「祖國」概念,《我的祖國》中的「祖國」究竟何解?是PRC與ROC的合稱/各表,還是代指文化中國?從原曲創作背景和央視節目設定反推,這裡的祖國當無疑義,單純就是PRC。 《我的祖國》原是1956年韓戰電影《上甘嶺》的插曲,以韓戰三角高地戰役時志願軍對中國的熱愛與思念為主題。傷亡慘重的三角高地戰役(上甘嶺戰役)連同整個韓戰(抗美援朝)在中國宣傳中一直被誇大與神話為(PRC的)立國之戰,甚至成為了民族情感的符號,在這樣的復興敘事中,「祖國」的意涵若從字面意思去解讀,則顯得相當離地。 因此,在整首曲子的愛國基調中,歐陽娜娜的兩句獨唱「看慣了船上的白帆」和「朋友來了有好酒」也並非字面上的中性平實非政治化,尤其是第二句「朋友」原意暗指朝鮮,相對的「豺狼」原意暗指美國(中國版韓戰史顛倒黑白的指控聯合國軍侵略北方)。 可否開罰 問題在於歐陽娜娜央視獻唱愛國歌曲不單單是「認同」或「言論」層面,已經涉及為中共宣傳的「行動」範疇,若要開罰,對應的法律依據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台灣地區人民不得與大陸地區黨、政、軍或具政治性質機關、團體從事任何性質的合作行為」,是否當罰要先判斷「機構團體」央視是否屬於「具政治性機構團體」,以及央視演唱是否屬於「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 第一點,央視是隸屬於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的副部級事業單位,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又是由中宣部歸口領導的正部級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是中國/中共的高階宣傳單位之一,雖然採取企業化管理,其耳目喉舌的政治性色彩突出明顯,所以央視應在「具政治性機構團體」之列。 第二點,參照今年四月份陸委會發言人對張經義事件回應,「台商、台干、台師與台灣藝人,正常經商與表演活動,不涉及擔任黨政軍相關職務與為其組織成員,沒有違反兩岸條例的問題」,歐陽娜娜屬演藝人員,非軍公教人士,央視開唱雖有濃厚的宣傳性質尚屬表演,依據現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此舉恐不在規範之列,這應該也是陸委會刀未出鞘的緣故。 聯想到此前上海東方衛視駐白宮記者張經義和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的顧問吳茂昆都一度引發類似爭議也都未開罰,前者和歐陽娜娜事件一樣揚言開罰後又不了了之,後者則揭示了現有條例對職務內容限縮性的解釋,即「個案僅為諮詢性、非常態性或名譽性的顧問,或非固定編製、無核心權能,不致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換言之,只有正式簽署合作合約的任職才算是此條規定的「合作行為」,其他包括表演、演講、座談等形式,即便內容涉及中共宣傳,即便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也都不在規範之列。 如此限縮性地規定「機構團體」與「職務內容」,恐怕無法起到預期的的規範效果,即保障國家安全或利益的立法初衷,漏網之魚眾多(自2013年起違反此條者僅37人開罰),除了名副其實的政治代理人之外,中國對台統戰活動也在商業、學術、演藝、體育等諸多領域包裝隱性的代理人,面對國民利用中國對台各交流管道配合宣傳乃至滲透的行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力有不逮,這是第二重遺憾。此外,去年年底通過的《反滲透法》罰則針對「中間方」,不罰「接受方」,讓人不免疑慮是否會重蹈《兩岸條例》第33條的覆轍。 本條從2003年修訂至今,僅在去年就兩岸政治協商須國會雙審議加人民公投一項作出修訂,兩岸交流情勢丕變,第33條應審時度勢跟上變化。在反吞併成為藍綠共識,中國利用各種管道大舉滲透、統戰的情況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必要作出相應修正,對於禁制機構範圍與職務工作給予更加合乎時勢的界定,平衡國家安全與公民赴陸求職的需求。 統戰經濟牌 除了不僅有「兩岸同胞中國人」的文化統戰牌,歐陽娜娜事件還存在「經濟准入到意識形態讓步」的經濟統戰牌,歐陽娜娜並非孤例,包括主動附匪的黃安、劉樂妍,被迫道歉的周子瑜,為保有中國市場,台灣藝人主動或被迫做出符合中國期待的政治表態,這是第三重遺憾。 中國對台灣藝人予取予求先在結構性因素有二,一是中國文藝要為政治服務的工具論思維和挾市場以令外資的的經濟磁吸手段,中國以政治因素介入藝文創作的惡行時有耳聞;二是台灣娛樂產業空心化,台灣藝人西進掘金早已不是新聞,既有周杰倫、蔡依林等資深名角,也有陳立農、林彥俊等後起新秀,這還是台前可見度高的演員與歌手,而幕後包括服裝、化妝、道具、攝影在內的業者赴陸發展也不在少數,兩者合流的結果正是當下窘境。埋頭掘金和主動、被迫配合政治宣傳有的時候僅是一線之隔,對於隔江猶唱後庭花的歐陽娜娜固然應有道德層面的批判,可對於居於危邦的台灣藝人,也不宜完全押注在個人道德上,設法改善台灣娛樂產業的體質應該是比事後批判與懲處更佳的治本之策。 近年來台灣已經有幾部代表性的優秀作品如《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我們與惡的距離》走出國際成功行銷,這或將成為吸引投資的契機,當台灣娛樂產業收入逐漸不再倚重中國市場時,娛樂產業才有透過市場機制而非行政律令留住人才,讓予取予求的規訓成為歷史。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全文轉自上報)
近日,山東青島COVID-19疫情出現反覆,當地官員檢驗超過1000多萬人,稱「全部陰性」。衛福部長陳時中17日表示,所有的檢驗方式和試劑都有一定比例誤差,會出現所謂的「偽陰性」或「偽陽性」。如果通通是陰性,在醫學上來講根本是不可能的發生結果。 據中央社報導,10月17日,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下午出席「2020年公共衛生聯合年會」演講,他說:2003年的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爆發之初,大家也很恐慌,但漸漸發現原來只有發燒者才具傳染力,很快就能標示出病人,積極布建發燒篩檢站,疫情就此獲得控制。 反觀這次COVID-19疫情,患者癥狀相當多元,幾乎涵蓋所有門診常見的患者,根本無法標示可能個案,加上一開始檢驗試劑也不準,迫使指揮中心朝向全面防護的方向進行,對檢疫規定要求格外嚴格。 當他說起檢驗試劑時,他表示:這2天意外聽到令他驚訝的消息,中國的山東青島最近傳出幾起COVID-19疫情,當地政府檢驗1000多萬人的普篩,結果竟然通通「陰性」。 他還說:每種試劑、檢驗方式都有一定比例的誤差值,多少都會出現偽陰性或偽陽性的結果。但是,可以通通陰性「也是件蠻偉大的事」,醫學上來講根本是「不可能」的出現的結果。 陳時中說,這個案例也凸顯各國使用的防疫手段、思考邏輯大不相同。他認為無論是什麼方法,只要是正確、合理的方法確實做,就能產生防疫效果,最怕每天都在換防疫方法,容易讓防疫工作亂成一鍋粥。 他還以台灣為例,雖然檢驗從一開始特定癥狀才采檢,到現在幾乎是醫師認為有可能就采檢,但每一項政策在轉換的時候。而台灣健保資訊系統發揮很大功效;即便檢驗條件再更新,醫師只要一打開介面就能收到最新規定。並且稱:「這是台灣防疫成功的關鍵。」 對於未來COVID-19疫苗願景如何,陳時中坦言,COVID-19疫苗政策將成為一大困境,每一支疫苗都是不同的藥物,也有不同的施打方式,大家對於疫苗取得都很緊張,買賣雙方雖然積極討論,但臨床試驗、療效都還是未知數,就必須急著決定是否要下單。 青島市官方:市民普篩為「全部陰性」 據法廣報導,10月11日山東省青島市爆發COVID-19肺炎本土確診病例,經檢測密切接觸者共有9例核酸檢測陽性。官方隨後宣布對全市民眾進行核酸檢測,到15日已完成全市1000多萬人的檢測,並聲稱:檢驗報告「均為」陰性。 青島官方表示,這是一起院內感染所導致的疫情。一些海外媒體認為,青島的防疫速度和防疫效率「太令人吃驚了」。 青島市官方15日表示,此次感染的源頭是9月青島港兩名感染者在市胸科醫院隔離觀察期間,曾離開封閉病區到CT(斷層掃描)室檢查。因防護消毒不規範,導致CT室被病毒污染,最終導致疫情在醫院內傳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