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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美升級香港旅遊警示 吁國民三思而後行

有鑒於美國公民在香港被捕、驅逐、起訴的風險增加,美國國務院9月14日升級了對香港的旅遊警示至第三級的「三思而後行」(Reconsider Travel),與中國同級別。 綜合媒體報導,美國國務院在官網的公告中提到,港區國安法自7月1日生效後,中國顯示意圖運用權力針對他們所界定的「分裂國家」行為、顛覆、恐怖主義與「勾結」外國勢力等廣泛活動,單方面任意在香港行使警察與治安權,涵蓋範圍包括身在香港以外的非香港居民或團體,曾公開批評中國的美國公民將面臨被拘捕、拘留、驅逐及起訴的風險。 公告還指,中國的「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已在港運作」,以及中國發動「文宣」誣捏一些人挑起社會動蕩,更在某些情況下公開他們的個人資料,令他們在社交網站受到恐嚇。 美國上一次是在6月初更新香港旅遊警示,當時維持在第2級的「提高警覺」(Exercise increased caution),但提醒僑居香港的美國公民「有可能受到進一步監控,或面臨當局任意執法」。

香港「三權分立」也將曲終人散

近期,香港政府高層多次公開否定「三權分立」,甚至透過教育局,由高中通識教育科開始否定「三權分立」,這些都是除去香港「三權分立」的前奏,終曲必定是香港改變制度,真的再沒有權力分立與制衡!如果你認為不是,就未免太天真了!  記得當年中英談判,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認為可以讓香港在1997年回歸後,維持已有的制度五十年不變,包括:資本主義制度、自由主義、市場經濟、公務員制度等,但是,鄧小平表明不贊成「三權分立」,因為「三權分立」會削弱中共的管治權。結果,在英方代表的大力遊說,痛陳利害之後,鄧小平明白「三權分立」在當時西方的意識形態中,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三權分立」,恐怕香港未必能夠繼續成功推行資本主義制度,即是「一國兩制」不會成功,只會失敗,後患無窮。但是,如果讓香港有「三權分立」,中共恐怕也會是後患無窮,兩害取其輕,始終在當時來說,「一國兩制」成功才是最重要,所以鄧小平當年被逼首肯香港有「三權分立」,但條件是,不能白紙黑字寫明!所以,《基本法》沒有寫明「三權分立」,《中英聯合聲明》也沒有寫明「三權分立」。 因此,香港回歸至今超過廿三年,不但司法機構肯定香港有「三權分立」,立法會和行政會議也普遍認同,香港特區政府也沒有否定過一次,中國政府也沒有否定過一次,不特止,政府們還多次標榜「三權分立」是香港的優勢;直至2019年2月,習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首次會議上發言,指出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走適合自己的法治道路,決不能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決不能走西方憲政,決不能走「三權分立」和「司法獨立」的道路。指令非常清晰,大家便開始做「野」!香港也開始做「野」!  今時不同往日,現在中共大國崛起,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沒有國家膽敢跟中國交惡,今日的習近平已經不再是昔日的鄧小平,較鄧小平,更有大大過之而無不及之優勢,更加有信心跟列強對抗,討價還價,現在不除去香港的「三權分立」,還待何時?  今時不同往日,現在開始除去香港的「三權分立」,習近平非常自信,非常有信心,不會影響列強對香港的投資,不會影響香港的繁榮穩定;就算沒有「三權分立」,香港依然是香港,香港仍然可以繁榮穩定,香港仍然是國際三大金融中心(紐約、倫敦、香港)之一,地位將會不變,鄧小平的擔心現在已經過時,已經不存在,已經不適用。真的嗎? 中共認為,真的今時不同往日,以前「三權分立」對「一國兩制」利多於弊,現在「三權分立」對「一國兩制」弊多於利;雖然「三權分立」曾經為「一國兩制」成功推行至今,作出過重要的貢獻,但是,現在卻危害特區政府的管治,危害中央政府的管治,必須停止,必須除之而後快。中共這樣做,不是「忘恩負義」是什麼?不是「打完齋唔要和尚」(比喻利用某個人達到目的後就一腳踢開)是什麼?不是「過橋抽板」是什麼?  中共和特區政府現在應該十分慶幸鄧小平當年英明,堅持不把「三權分立」寫入《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否則,現在就不能輕易推翻「香港有三權分立」這個論述。  但是,又如何?既是「和尚」也是「板」的「三權分立」,仍然是一個很好和尚,仍然是一塊很好的橋板,「三權分立」仍然是一個很好的東西,真是值得逼香港放棄嗎?鄧小平,習近平!  因此,筆者認為,這個慶幸,只是一個災難的開始。試想想,即使你成功推翻了整個論述,你能夠推翻「三權分立」是個好東西這個事實嗎?你能夠推翻「香港過去的成功,過去一國兩制的成功,有賴三權分立」這個事實嗎?更何況論述都尚未推翻成功。怎麼辦?還要繼續嗎?筆者由衷奉勸當局,臨崖勒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況且「過橋抽板」和「打完齋唔要和尚」,始終都不是光彩的事情,實際上是忘恩負義,背信棄義,絕對有失大國風範,絕非中國人所為!習近平,李克強,懇請你們三思!謝謝!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選民,全文轉自上報)

周庭臉書曝「被登記」 指港府推行全民檢測數據造假

香港政府近日推行港全民檢測據稱有超過130萬人預約登記。不過,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9月10日在臉書(Facebook)上表示,自己從未去登記,卻收到來自「HKSARG」簡訊,內容稱她的身份證號碼已登記參加病毒檢測計劃。香港梁小姐也表示自己「被登記」了。她稱,自己從未登記,卻六度收到簡訊要求她的母親去做檢測,即使去註銷檢測也是再度收到簡訊,讓她感到相當不安。 9月10日,周庭在臉書(Facebook)稱:9月9日突然收到來自「HKSARG」的SMS短訊,稱其身份證號碼已登記普及社區檢測計劃,提醒她翌日要到大角咀體育館檢測,「我第一時間當然覺得好奇怪,我根本就沒有登記參加檢測,又為何會收到政府的簡訊呢?」 她續指,原來即使自己沒有登記,身份證號碼都會被人登記,「還以為是建制派搞簽名,這樣做法,你說有13億人參加檢測我都信啦」。 香港政府8月29日在網上開啟預約檢測以來,截至10日晚上8時,累計有約130萬名市民成功預約檢測。但是政府接獲有272宗個案,指控個人資料被他人盜用於登記預約,其中150宗個案懷疑個案,已轉交警方處理。截至10日晚上8點左右,共累計有134.4萬個樣本完成檢測。 香港市民曾六度收短訊 直指港府泄個資 據蘋果日報報導,從沒有登記檢測的梁小姐向報社投訴,指8月31日至今收到「HKSARG」共六個短訊,訊息中有她及其母親的身份證號碼(與周庭收到簡訊形式相同),梁小姐覺察不對勁,於是她立即上網取消登記,但是不久又再收到訊息,令她感到非常困擾。 梁小姐對於個人資料被盜用感到非常擔心,因為對方不但擁有她及其母的身份證號碼,甚至連兩人住在哪個小區也知道。對此她稱,懷疑個人資料外泄與政府有關,因為基本沒有人同時有身份證號和居住地址兩個個人資料,「根本就沒有人再信這個政府了」。

香港街景圖標「光復香港」被模糊 谷歌:系統出錯

先前有香港網民發現,Google街景地圖更新後,透過實境地圖可找回去年反送中運動的街道文宣。9月7日,《香港自由新聞》發現,有關反送中的一些文宣被谷歌(Google)模糊處理,遮蔽了包括「天滅中共」、「習近平一死以謝天下」等字句。事後Google對媒體解釋,其自動模糊系統意在保護個人私隱安全,並承認在這次事件中沒有處理好圖片模糊。 據蘋果日報援引《香港自由新聞》(HKFP)9月7日的報導,記者發現部份在油麻地彌敦道的香港反送中街頭文宣被Google模糊處理。谷歌為了個人隱私通常會針對人臉及車牌做出模糊處理,不過並未涉及隱私的標語卻與隱私處理方法相同。 其中兩處被模糊的字句位於彌敦道近佐敦的石壆,一處寫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但移向近處看,部份字眼卻被遮蓋,只餘下「代革命」三個字。 去年反送中運動期間,油麻地的彌敦道經常爆發衝突,街上各處都滿布抗爭文宣。先前透過Google街景地圖,沿著彌敦道前行,可重現「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香港人反抗」及「解散黑警」等抗爭字句。 另一處被遮蔽的文宣,則提及中國共產黨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從往油麻地方向觀看,字句被模糊,看不到內容,但從另一方向觀看,則可見寫有「反共」、「天滅中共」及「習近平一死以謝天下」等字句,相似的文宣亦有在彌敦道其他位置出現而未被糢糊。前述「天滅中共」塗鴉,如果從九龍大道更遠處看,口號才會顯現出來。  據《香港自由新聞》觀察,這些標語目前仍然模糊不清,但在谷歌(Google)地圖上的其他地方可以發現相同措辭的其他實例卻並沒有模糊。谷歌(Google)更新了其香港街景,包括去年10月拍攝的照片,當時該城市被幾個月的示威活動所籠罩。 Google回復《香港自由新聞》時稱:該公司在收集街頭影像時,會採取多個步驟以保護個人私隱,其自動模糊系統旨在模糊人臉及車牌,以免被識別,但看起來我們在這次事件中沒有做好。(but it looks like we didn』t get it right in this instance)。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因言」被捕 被拒保釋

香港泛民組織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9月6日被香港警察國家安全處逮捕。警方指,譚過去數月擺設29次街站,發表引起憎恨、藐視政府的言論,決定以《刑事罪行條例》拘捕他。譚得志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除原先的發表煽動文字罪之外,加入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據了解,最後一項控罪涉及他今年3月在商場外向一名女子大叫「返大陸啦!大陸喱」。 控方以譚得志由今年3月至7月的五次街站的情況控告他五項發表煽動文字罪,但檢控文件則羅列了他由今年1月17日至8月23日在各區擺設街站、舉行網台節目,以至在獅子山遊覽期間提及的口號和次數,超過300次的依次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389次)、「黑警死全家」(324次)、「五大要求缺一不可」(321次),最少的是「反抗」(5次)。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庭上表示,發表煽動文字罪涉及三個層面,包括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港府或激起對政府的叛離、引起本港居民之間的不滿或叛離,以及慫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而被告擺設街站期間曾發表「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指被告蓄意鼓勵公眾叫喊上述口號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引髮針對港府和警隊的憎恨,以及貶損香港和中國政府。  控方在回應裁判官查問時指出,從社交媒體片段所見,譚得志在7月4日的旺角街站曾提及「現在搞不到大遊行,掟汽油彈成本高,我哋做嘅時候都要小心啲啦,唔系話唔做啦,乜嘢都要做啦」,指街站吸引約30人圍觀,認為譚當時主張以暴力或不法行為抵抗政府。  辯方則表示,該段話前後有語境,整段話都不是煽惑他人犯罪,而控方沒有播放原始網上片段,容易造成誤解。律師又辯駁說,控告譚的發表煽動文字罪,屬移交主權之前的法例,而《基本法》第27條保障本港居民享有言論和發表意見的自由,而被告只是行使言論自由發表對政府的不滿,質疑控罪「經不起人權方面的考驗」。 法庭將案押後到11月再審,以便警方搜證,但拒絕譚得志保釋。 人民力量主席陳志全,8日到法庭旁聽後表示,警方以在《人權法》訂定前的殖民地時代惡法來提控,是以言入罪及文字獄,而所指口號是港人經常叫喊的,若這樣便要面臨刑事檢控,那麼市民、評論員以至政治人物均不能倖免。

日資金融機構SBI擬撤離香港

港區國安法通過後,包括紐約時報在內的多家國際主流媒體決定並正在考慮離開香港。日本媒體9日披露,日本金融機構SBI有意撤出香港。報導還稱,隨著中國加強控制,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將會漸衰落。 據日本時報報導,曾經在港掛牌的SBI,計劃在明年3月底,即現財政年度完結前撤離香港,為首家擬撤離香港的日資金融機構。SBI決定推廣由行政總裁北尾吉孝提出的建議,在日本大阪及神戶等關西地區設立金融中心。 《路透》則引述該公司發言人指出,有意撤出香港或縮減在香港業務規模。 據香港01報導,目前SBI在香港主要從事證券及醫藥研究業務,擁有數十名員工。該公司不認為撤離香港對企業盈利有明顯影響。  香港長期因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及政治制度,成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香港區別於大陸的新聞自由,也使其成為全球媒體中心。不過近年來隨著北京不斷擴大對香港的管控,使香港引以為傲的金融業及傳媒業都受到衝擊。

9.6遊行警方抓捕近三百人 蓬佩奧批港府作法嚴酷

香港民眾6日在九龍區發起遊行,要求重啟立法會選舉,有近300人遭香港警方逮捕。特別引起爭議的是,一名與哥哥在旺角買文具顏料的12歲女童,由於害怕欲逃離現場,卻被多名港警以其「突然拔足逃跑,形跡可疑」撲壓在地。美國國務卿蓬佩奧8日發推文批評港府作法。 蓬佩奧說,民主、對基本自由的尊重,及人民對政府的問責制,才是通往香港穩定的最佳道路,而不是「限制言論自由、延遲選舉及限制行動等嚴酷的(draconian)作為」。 由16個國家及歐洲議會的國會議員所成立,旨在團結各國有志一同的國會議員深層合作,訂定積極因應中國戰略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也發推文表示,港人被剝奪了舉行立法會選舉的權利,反對陣營的候選人更被取消資格,參與活動的許多人士被逮捕,呼籲國際社會對此作出適當反應。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7月31日以疫情仍然嚴峻為理由,將原訂在9月6日舉辦的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蓬佩奧當時發聲明譴責表示,港府沒有正當理由將選舉延遲這麼久,並擔憂香港未來恐怕永遠無法再投票。 港府上述決定也引發泛民陣營的強烈反對聲浪,多個泛民要角認為港府是挽救建制派低迷的選情才做出這一決定。而目前獲得延任一年的泛民派立法會議員正在商量是否集體辭職,作為對當局決定的抗議。

中國當局不允許律師會見被捕港人

8月下旬欲乘船偷渡到台灣的12名香港青年,遭廣東海警截獲後一直被扣留在深圳市鹽田看守所,目前12名港人已全部聘任大陸律師。但卻傳出有部分律師受到官方施壓要其退出案件以及嘗試會見當事人卻被官方拒絕。 據香港電台報導,四川律師盧思位是12名被拘者之一的喬姓女子的代理律師,他於9月4日到鹽田看守所欲會見當事人,卻被告知家屬委託書未經「公證」,「不能核實委託人(家屬)的真實身分」,拒絕會見。9月9日,取得公證書的盧思位再次前往鹽田看守所要求與當事人會面,但卻被告知當事人已經委任了兩名代理律師,因此不會安排他的會面要求。 據蘋果日報報導,當局沒有向盧思位出示當事人與律師之間必須簽訂的《委託協議》,因此盧對官方指出的當事人已經委託兩位律師的說法要求核實,但卻不獲回應。盧思位之後到鹽田區公安局法制科投訴,卻被官方「踢皮球」,對此盧思位對案件不樂觀,慨嘆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大陸近年大部份的政治案件,當事人要被迫接受官方委派的律師,答應認罪以換取輕判。盧思位稱,官派律師往往不透露案件訊息,例如案件偵查是否合法、有沒有逼迫的情況,「能不能真正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這是很值得懷疑的」。 另一名律師任全牛則兩度接到河南鄭州中原區的司法局的電話,讓他不要代理案件。任全牛對蘋果日報表示:「表面上是為我好,讓我再三再三考慮,認真認真考慮,萬分注意說一堆,說得挺恐怖的,好像說我要是代理的話,讓你感覺太危險了,簡直是生命都不保障一樣,反正說得就很恐怖」。任全牛稱,他沒有答應司法局的要求,並指取得公證去仍想到深圳看守所嘗試會見,「但能不能出去,當地會採取甚麼手段,我現在還不好說」。  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接受查詢時表示,被告人委託律師突然被告知當事人已另外委託律師的情況屢見不鮮,當事人難以與外界溝通,隨時被迫另找指定律師,過去他跟進的被捕維權律師案件都經常出現相同狀況。  何又指,官方指定律師一般與政權關係良好,甚至受控制,以防當事人與自己委託的律師溝通後所傳出外界的訊息有不利情況。何認為特區政府應至少派人前往探訪被拘留港人,但他無奈指過去都有就其他案件與入境處交涉,香港當局一般拒絕跟進。他亦指,據其經驗,今次案件不涉及國家安全,未必會秘密審訊,但有可能突然上庭,「好短時間通知(家屬)」,令當事人的律師及家人在審訊公開情況下都難以及時出席。

大陸律師:偷渡港青或被控組織偷渡 判終身監禁

8月下旬欲乘船偷渡到台灣的12名香港青年,遭廣東海警截獲後一直被扣留在深圳市鹽田看守所。日前一名受家屬委託的中國大陸律師盧思位表示,他近日前往看守所會見均遭到阻饒,警方還透露當事人可能被控「組織偷渡」,最重可判終身監禁。 綜合媒體報導,盧思位是12名被拘者之一的喬姓女子的代理律師,他於9月4日到鹽田看守所欲會見當事人,卻被告知家屬委託書未經「公證」,「不能核實委託人(家屬)的真實身分」,拒絕會見。 盧思位表示,與其交涉的警官透露,其當事人或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刑期比拘留通知書所寫的「偷越國邊境罪」嚴重。 據大陸法律,偷渡一般的刑期是一年以下,但若作為「蛇頭」、組織他人偷渡被定罪,刑期將是2年至7年不等。而若是偷渡集團主謀,或在檢查時以暴力反抗,最重可判終身監禁。 據了解,其他被關押的港人家屬皆有委託大陸律師,但都被看守所以同一理由拒絕安排會面。 而盧思位日前接受香港傳媒訪問後遭到大陸網民謾罵他是「曱甴」(多指蟑螂)、「蛇鼠一窩」。 對於自己遭到五毛圍攻,盧思位9月6日向香港《蘋果日報》表示,他沒想到自己會被五毛圍攻,因為一直認為案件很單純;同時慨嘆自己想反駁都反駁不了,因微博會進行審查,「他們可以隨便辱罵我,我要回復卻發不出去,真是沒辦法,說起都是一把淚!」 「如果是普通老百姓罵人,可能警察就會說他們是尋釁滋事,因為這是沒有證據的(在罵人騙子)」,他慨嘆地說,「這就是中國的現狀」。 報導說,盧思位6日下午在微博發帖說,自己為一名涉嫌偷越國(邊)境罪的香港居民辯護,到看守所會見無果,認為那些辱罵他是「陰溝里的老鼠」的網民很可憐,也很可悲。 維權律師任全牛回應他的帖文道:「本來許多人還不知道,他們這樣的方式也算是變著法子告訴國人這個案子很受關注的。」 報導說,盧思位從深圳返四川後,被司法部門要求他就本案備案,「說白了,他們(當局)覺得這個案子重大敏感」。 中國廣東海警8月23日在香港東南方海域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港媒當時報導,船上有12名曾參與「反送中」運動、計劃逃往台灣的香港青年。 這些青年被捕後被刑事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按照一般情況,從刑事拘留至檢察院決定是否批捕,最長期限為37天;若檢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機關應該在接到通知後放人。

香港首次「以言入罪」 泛民人士譚得志被捕

香港泛民組織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9月6日被香港警察國家安全處逮捕。警方指,譚過去數月擺設29次街站,發表引起憎恨、藐視政府的言論,決定以《刑事罪行條例》拘捕他。這是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國後,香港首次以煽動言論名義逮捕民眾。譚被捕後在臉書發文表示,這是以言入罪,但「要我收聲,我仲大聲」。 綜合媒體報導,別名「快必」的譚得志6日上午約10時在大埔的住所遭港警國安處逮捕。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譚在「限聚令」生效的6至8月,共擺設29次街站,並透過臉書直播,「巧立名目」舉辦防疫講座,但內容可能引起民間對政府的憎恨、藐視。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別名慢必)6日下午在大埔警署外拍片表示,譚的身體並無大礙,計劃拒絕保釋,其律師也會要求會見李桂華,要李交代事件。 6日原為立法會選舉日,但被港府以防疫為由推遲一年,引起港人憤怒。有香港網友在網路上號召6日舉行九龍大遊行,訴求之一是反對港區國安法。譚曾多次在網上表示,他會在區內「巡迴遊走」來「拉票」,也會舉辦活動鼓勵市民當日到該區來回行街、購物和吃東西。 譚被捕是否與6日的九龍遊行活動有關,警方並未說明。但李桂華簡報對譚的拘捕行動後,再次呼籲市民不要參與當天的集結活動,以免傳播疫情及以身試法。 至於譚是否因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的「煽動分裂國家罪」而被國安處逮捕?李桂華指出,國安處最初以法條調查案件,以致是次行動由國安處人員,而非警隊其他人員到譚的家中拘捕他,但經過搜證、諮詢律政司後,認為以《刑事罪行條例》拘捕較為合適。至於未來是否會有更多人被捕,以及是否會以港區國安法處理,仍有待調查。 依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0條規定,任何人發表煽動文字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最高可處港幣5,000元罰款和兩年的有期徒刑,之後再被定罪可處三年有期徒刑。 譚多次被捕 斥當局打壓 「會繼續抗爭」 譚這次被捕並非首次。今年7月17日下午,他在港島數碼港停車場就被逮捕過,在被捕2小時內被閃電落案控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並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譚得志當時說,他至少有七罪被控在身,「多到自己都不記得」,直斥當局對他政治打壓,更指法庭將保釋金定為10萬元是「打劫」,但他強調不會因此而被震懾,會繼續抗爭。 如果警方以譚7月前的言論控其違反港區國安法,恐有毀諾之嫌,值得關注,因中國政府曾承諾國安法無追溯力。 對於警方以《刑事罪行條例》的散布憎恨政府罪名拘捕譚得志,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這明顯違背《基本法》與國際人權公約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是徹頭徹尾的以言入罪和文字獄。 人民力量對於警方以煽動文字罪無理拘捕譚得志,作出強烈譴責。人民力量認為,譚針對時弊、講出事實真相,警方以此拘捕他絕對是以言入罪,令香港人不敢再為公眾利益講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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