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国软禁一年 反送中抗争者返港“身心俱疲”

去年经常参与香港“反送中运动”、人称“王婆婆”的王凤瑶,日前传出她去年8月从香港返回深圳居所时,遭中国官方以“寻衅滋事”罪拘捕,接受为期一年的“取保候审”(类似保释),直至9月底获释,终于在10月2日返港。

综合媒体报导,王凤瑶返港后前往屯门医院治疗早前被中国国安拉扯造成的瘀伤,于3日晨出院,目前正接受14天检疫。已经卸任立法会议员职务的土盟成员朱凯廸说,王婆婆精神不错,但左手有明显肿伤,现需休息,之后会向传媒讲述过去一年经历。

王凤瑶:没司法程序 没提罪证 多次申请返港遭拒

王凤瑶表示,去年8月她欲回到深圳居所,于皇岗过关时被中国官方以“寻衅滋事罪”拘捕,其后被羁押在不同的看守所,多次被不同的执法及监控人员威吓,警告要判她终身监禁,永远不准回港,或没收深圳自置居所,送往边疆等;她多次以迫切理由申请返港被拒,精神深度痛苦及抑郁症发作。

她还表示,过去一年来,她的案件从未经过法庭程序,也没收过检控机关的文档,自己“随传随到与国安们见面”,被禁离开深圳。

协助王凤瑶的工党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说,中国称王凤瑶“寻衅滋事”却一直未给出涉嫌事例,批评无论对王凤瑶或目前仍被扣在深圳盐田看守所的12名港人来说,质疑中国强调的“阳光执法”,“其实是黑箱执法”。

在港人近一年多来的抗争活动中,经常可见王凤瑶挥舞港英旗。她在去年8月11日港警包围太古站事件中被警察带走,下落不明。去年9月,时任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引述保安局消息指,已经找到王凤瑶,人在深圳。

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在地,证件也可能被相关机关没收。法例规定,“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届满后当局可根据案情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包括转为监视居住、逮捕等。

近期因涉嫌偷渡台湾失败而被中国官方扣押在深圳盐田看守所的12名港人,有部分家属也正在为他们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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