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張劍虹
遭控違反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上周五(5日)向高院申請保釋遭拒。法官今(10)日頒布判詞稱,沒有充分理由相信張劍虹若獲保釋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故駁回其保釋申請。 法官頒布的書面判決書稱,申請方張劍虹指,有關控方的串謀指控與其無關,其只是受雇於集團管理層,沒有證據指控其個人涉及發布有關涉及指控之材料,亦沒有證據指控其涉及任何政治或外國聯繫,或曾涉及發布危害國家安全材料。 申請方認為,控方的指控只是基於其為壹傳媒高層所作的推論,並沒有其他任何證據指控其涉及任何政治或外國聯繫。其工作職責僅涉及集團財政與業務運作,毋須負責日常編輯及出版事宜,加上集團已永久停止出版《蘋果日報》及《壹周刊》,且其已辭去所有職務,不可能再透過《壹傳媒》或《蘋果日報》實施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控方律政司指稱,國安法生效後,台灣蘋果新聞網仍不斷針對港府及警方做出無事實根據的指控,而張劍虹是壹傳媒高層,有權授權、指導、監督他人撰寫及發表涉嫌違法的文章及影片。儘管他已辭去壹傳媒所有職務,但仍是壹傳媒旗下台灣子公司的董事,認為他仍有風險和能力,秘密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律政司還指稱,串謀者不必親自執行計劃,作為《蘋果日報》高層,張可以授權、指揮及監督別人刊出有關文章或訊息;警方向《蘋果日報》及張劍虹等人採取執法行動時,英國前首相藍韜文、美國國務院等立刻聲明指摘批評國安法,反映出張與美國及其他外國政黨有緊密聯繫。 法官考慮雙方陳詞後,拒絕張劍虹的保釋申請。 張劍虹與另五名《蘋果日報》高層,連同集團旗下三間公司,遭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另五名被告分別是:前總編輯羅偉光、筆名「李平」的前主筆楊清奇、前副社長陳沛敏、筆名「盧峰」的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
香港蘋果日報日前遭警方搜查,這是首次有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根據此法,公司若違反國安法罪行受刑事處罰,「應責令其暫停運作」,香港蘋果日報能否持續順利出刊受到關注。 香港警方國安處17日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壹傳媒及蘋果日報5名高層,其中,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被起訴,另外3人獲保釋。 此外,國安處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一共港幣1800萬元資金,並指控這3家公司同樣違反上述罪刑,公司須派代表到法庭應訊。 港媒明報報導指出,這是首次有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根據港區國安法第31條,公司等法人組織若因犯國安法罪行受刑事處罰,「應責令其暫停運作或者吊銷其執照或者營業許可證」,即取消註冊或牌照。 報導說,香港政治圈先前傳出蘋果日報會在「七一」前被取締。日前有媒體提問保安局長李家超,7月1日蘋果是否會面臨沒有報紙可出,他說當局一定按實際情況、證據和法律賦予的權力去做,任何可行措施都會考慮。 香港蘋果日報這兩天如常出報,但在資金遭凍結及法律壓力下,外界關注蘋果日報如何持續營運及支薪。 報導指出,有蘋果日報員工表示,究竟同事繼續在「犯罪場所」工作是否違法,以及支薪等問題,管理層目前都沒有說法。由於不少人先前已經離職,人手已不足,若更多人離職,運作將更困難。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遭收押後,港警6月17日清晨又突襲《蘋果日報》五名高層,稱他們對該報數十篇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特區政府的文章責無旁貸。警方還封鎖《蘋果日報》在將軍澳的大樓,稱是為了對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案件進行搜證,並凍結《蘋果日報》等三間公司資產,共1,800萬元港幣。壹傳媒隨後宣布停牌,暫停交易。 警翻查記者桌上文件 要求記者離開編採部 據《蘋果日報》報導,17日早上約7時半,有一百多名藍帽子警員及國安處警員直闖將軍澳工業邨《蘋果日報》大樓,封鎖大樓對開範圍及各個出口,要求所有進入大樓的職員及人士均須登記身份證及職員證,並提供電話及地址等個人資料。 身穿黑色背心的警員要求所有到大樓上班的員工登記後,只能離開或到五樓餐廳位置,不能進入大樓的其他範圍,還阻止記者返回崗位工作,禁止拍攝。 當時《蘋果日報》大樓內約有20名員工,包括數名記者及清潔工,警員要求所有人放下工作,到二樓大堂集合。之後警員登記所有人的身份證,讓清潔工先收工離去,記者則被要求到五樓員工餐廳,自由活動,過程歷時約一小時。 期間有多名探員隨便翻查記者桌上的文件及打開柜子,又要求記者在旁作證。不過,記者拒絕協助搜證,反過來要求要等公司律師到場後才可翻閱文件。在場警員對記者的要求沒有正面回應。 還有探員打開記者的電腦搜查,所有大樓內的記者都被要求離開編採部,並在地下空地或五樓位置等候,未能在大樓內自由出入。其間有警員上前阻止記者用攝影機拍攝警員搜查。據悉,有員工放在二樓辦公桌的公司電話,早上8時有「被上線」紀錄。 港府新聞處於早上7時24分表示,國安處拘捕了《蘋果日報》五名公司董事,指他們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這五人包括四男一女,年齡介於47至63歲。 約莫40分後,新聞處又於8時7分表示,國安處是執行由法院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一)條及實施細則附表一發出的法庭手令,搜查一間位於將軍澳的媒體機構,搜查令授予警方搜查包括新聞材料的權力,行動目的是為一宗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案件進行搜證,搜查行動仍在進行中。 警方突襲五名高層住所 報導說,警方先後到《蘋果日報》及壹傳媒集團的高層住所進行搜查,並陸續逮捕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及執行總編輯張志偉。五人分別被送往柴灣警署、長沙灣警署、香港仔警署、將軍澳警署及西頁警署等處。 有多名警員於早上7時前抵達康怡花園,約半小時後將羅偉光帶離寓所,當時他雙手被上銬。陳沛敏的住所則被警方強行闖入,搜查達兩個半小時,帶走兩部不屬於陳的電子器材,包括:兩部手提電腦,以及一部平板電腦。 早上9時,張劍虹及羅偉光先後被帶離警署,然後被帶到《蘋果日報》大樓搜證,律師也到場了解。兩人雙手均被上銬。近早上10時半時,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及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也先後被帶回《蘋果日報》大樓。 中午12時許,五名被捕高層先後被帶離蘋果日報大樓,總編輯羅偉光被警方帶至北角警署扣查。 國安處凍結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資產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約早上11時召開記者會稱,警方已凍結三間公司資產,包括:蘋果日報、蘋果印刷及AD INTERNET COMPANY共1,800萬元港幣,又指稱《蘋果日報》從2019年至今有數十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特區政府,而被捕的五人對公司運作相當重要,對文章的內容風格及方針責無旁貸,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事件發生後,壹傳媒股票暫停交易,但未說明原因。 香港警方曾於去年8月突擊搜查《蘋果日報》大樓,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等罪名,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他的兩名兒子、以及四名壹傳媒高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