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請求人大釋法 欲阻黎智英聘英律師辯護

港府律政司反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其國安法案件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為其辯護,三提上訴均敗訴後,特首李家超周一(28日)隨即宣布請求中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並於周二(29日)表示,會向法庭申請押後審理黎智英的國安法案件。

綜合媒體報導,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案件12月1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黎智英早前申請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Tim Owen)為其辯護,獲高等法院批准,律政司不服,兩度上訴均被駁回,其後又上訴至終審法院。周一(28日),終院上訴委員會宣布,駁回有關上訴。

李家超周二主持行政會議前告訴媒體,周一晚間他已向北京提交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國安法條文,以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

周一傍晚,身兼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的特首李家超在政府總部召開記者會,稱向中央政府提交香港維護國安問題報告時,會提及黎智英獲聘英國御用大律師一案,建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港區國安法第65條作出解釋。

李家超稱,尋求人大釋法有三個原因。一是國安法凌駕於香港其他法律之上;二是國安問題是香港頭等大事,必須落實國安法;三是國安問題複雜,有些勾結等潛伏行為看不到,且有可能在海外發生,防範不易。 

他還稱,海外有部分國家敵視港區國安法,更因此制裁中國,「干預」香港事務。

他並說,在現行制度下,港府沒有有效的方法排除海外律師赴港審理案件時,不受到海外政府或相關組織施壓,以及是否遵守保密原則。

在李家超表明要提請人大釋法之前,近日早有多位親中陣營人士紛紛做此倡議。

黎智英和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預定12月1日開審,目前未知人大常委會是否會在開審前釋法。

國務院港澳辦聲明稱,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香港有關法院批准由英國御用大律師代理案件,與港區國安法關於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的規定相悖,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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