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律政司反对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就其国安法案件获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为其辩护,三提上诉均败诉后,特首李家超周一(28日)随即宣布请求中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并于周二(29日)表示,会向法庭申请押后审理黎智英的国安法案件。
综合媒体报导,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案件12月1日在高等法院开审。黎智英早前申请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Tim Owen)为其辩护,获高等法院批准,律政司不服,两度上诉均被驳回,其后又上诉至终审法院。周一(28日),终院上诉委员会宣布,驳回有关上诉。
李家超周二主持行政会议前告诉媒体,周一晚间他已向北京提交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国安法条文,以厘清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
周一傍晚,身兼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的特首李家超在政府总部召开记者会,称向中央政府提交香港维护国安问题报告时,会提及黎智英获聘英国御用大律师一案,建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港区国安法第65条作出解释。
李家超称,寻求人大释法有三个原因。一是国安法凌驾于香港其他法律之上;二是国安问题是香港头等大事,必须落实国安法;三是国安问题复杂,有些勾结等潜伏行为看不到,且有可能在海外发生,防范不易。
他还称,海外有部分国家敌视港区国安法,更因此制裁中国,“干预”香港事务。
他并说,在现行制度下,港府没有有效的方法排除海外律师赴港审理案件时,不受到海外政府或相关组织施压,以及是否遵守保密原则。
在李家超表明要提请人大释法之前,近日早有多位亲中阵营人士纷纷做此倡议。
黎智英和三间“苹果日报”相关公司,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一案,预定12月1日开审,目前未知人大常委会是否会在开审前释法。
国务院港澳办声明称,黎智英涉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香港有关法院批准由英国御用大律师代理案件,与港区国安法关于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安行为和活动的规定相悖,违反港区国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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