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民意反對 台立院職權修法三讀通過 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

台灣立法院會5月28日在場外強烈的民意抗議下,下午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規範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釋憲、政院覆議成下階段攻防焦點

綜合中央社報導,立法院歷經4天3夜表決大戰,28日下午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針對邀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除要常態化進行,對於立委進行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

另外,條文新增聽證權的行使規範,規定出席聽證會的社會上有關係人員證言時,為虛偽陳述者,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在立委行使人事同意權部分,規範以記名投票表決、審查期間不得少於1個月,而當被提名人違反相關規定,經院會決議者,得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條文也規範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人應有不得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的義務,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在行使調查權部分,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等違反相關規定,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最高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儘管法案已三讀通過,但爭議仍未平息,民進黨團已表態將聲請釋憲,行政院則有移請立院覆議之救濟手段,成為下一階段的朝野攻防焦點。

民團再發起「青鳥行動」 傳遞大型氣球表達訴求

台灣在野黨以多數優勢強推的「國會職權修正案」(國會改革案),不僅造成朝野嚴重的肢體衝突,有6名立委掛彩送醫,24日場外更聚集約10萬民眾批評在野黨違反程序正義。

「國會職權修正案」28日雖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當天仍有許多民團與群眾不顧下著大雨,一早就聚集在場外,高喊反對國會濫權、要求退回法案,並在立法院周邊護欄上綁上白色的抗議布條。

民團除發起「青鳥行動」號召民眾再到立法院外抗議,台中、台南與高雄等10多個縣市也有號召上街抗議行動。

立院續審國會職權修法 民眾在場外抗議
台灣立法院5月28日續審國會職權法案,民眾在立法院外集結抗議,現場高喊口號,持標語看板表達訴求。(中央社)

立法院三讀過後,場外上萬民眾比出「倒贊」手勢抗議,將寫著「公民捍衛民主」、「重啟社會對話」的大型氣球,用接力方式傳遞到立法院前,同時預告下周將拜會行政院長卓榮泰等人。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會先要求行政院提出覆議,讓立法院有重新檢討、議決的空間,這段時間也可以讓雙方充分溝通討論。

賴中強表示,案中多項條文存在明顯的違憲疑慮,呼籲行政院及民進党進行憲法訴訟。

賴中強也宣布,將推動「草根民主對話」,呼籲各地公民團體與自主公民在國民黨立委的選區舉辦社區座談,揭露國會濫權法案的所有內容以及其對權力分立和台灣民主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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