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民意反對 台立院職權修法三讀通過 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 方泠卉 2024-05-29 台灣立法院會5月28日在場外強烈的民意抗議下,下午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規範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釋憲、政院覆議成下階段攻防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