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中國六十年代饑荒紀實(九十四)

(接上期)

四、中國學者的研究結果

蔣正華的研究

 蔣正華研究的結論是,在三年大荒期間,非正常死亡人數為1700萬人。由於蔣正華的這個結論已被國內主流意見接納,所以,我作一詳細介紹。

蔣正華的研究是在李成瑞的推動下進行的。李成瑞是一位資深的革命幹部,是副部級高官,直到晚年還保持着堅定的共產主義信仰。1956年後任國務院副總理、財政部長李先念秘書多年,後任國家統計局局長。他在統計局長任期內,主持了1982年的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因此對人口問題有相當深的研究。1985年6月,李成瑞赴意大利佛羅倫薩參加國際人口科學研究會的第二十屆大會。在這次會上,他結識了科爾、班久蒂和卡洛等國際著名學者,同他們交談中產生了研究中國大饑荒期間人口死亡率和出生率的願望。回來以後,他向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陳慕華提議,將這個問題列入了國家研究課題。經過多方「招賢」,最後由西安交通大學人口研究所所長蔣正華接受了任務。

蔣正華,1937年10月生,1958年畢業於西安交大電機系,1958-1980年在該校自動控制系任教,1980-1982年在印度孟買國際人口研究院讀研究生,回國後在西安交大系統工程研究所任講師。1984年在西安交大建立人口研究所。這個研究所成立一年多,就接受了李成瑞的這個課題。蔣正華和他的助手李南的研究的結論是,三年大饑荒時期中國的非正常死亡人數為1700萬人,遠遠低於國外學者的估計。蔣正華的研究成果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專家評審後,得到了認可。

李成瑞在他的《「大躍進」引起的人口變動》一文中認為,和國外學者比起來,蔣正華的研究「科學性更高一些」。他接受我的採訪時,也一再推薦蔣正華的研究。

由於此時的蔣正華已經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副委員長,算是國家領導人,找他採訪很困難。於是,我找到了蔣正華就這個問題發有的所有文章。但是,我看到了他提供了三組完全不同的死亡率和出生率的數字(後來我向李成瑞提起此事,李似乎不知道這個情況)。一是蔣正華、李南:《中國人口動態參數的校正》,載《西安交通大學學報》1986年第3期的數據。(以蔣正華和李南的名義在一次學術會議上提供的論文《中國人口出生率、死亡率校正》、用西安交通大學講義專用紙手抄稿複印件,也是這組數據。)二是在《中國人口年鑑,1987》 上以《中國人口動態估計的方法與結果》為題的文章中的數據。 三是袁永熙主篇的《中國人口.總論》,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第617頁上的數據,李成瑞對我說,這部分內容是他和蔣正華二人合寫的,數字是蔣正華的。現列出三組數字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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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蔣正華以歷年的生命表為基礎,估算出歷年的死亡人數,其中,1958年到1963年總共死亡人數為8299萬人;同時按這6年預期壽命的正常變化,估算正常死亡為6602萬人。二者相減,得出非正常死亡人數為1697萬人,約1700萬人。

讀者可能看到,蔣正華估計的非正常死亡人數比國外學者低,主要不是他估計的死亡人口少,而是他估計的正常死亡人口多。蔣正華提出1958年到1963年總共死亡人數為8299萬人(這和科爾的估計的8626萬人僅少327萬人),他估計的正常死亡人數高達6602萬人(這個數比科爾的5840萬人高出662萬人)。

我不知道6602萬人這個數是怎樣計算出來的,但我們可以用蔣正華提出1958年到1963年總共死亡人數為8299萬人;用他修正後的死亡率求出正常死亡率,再用他修正後的每年平均人口數,算出每年的正常死亡數;總死亡數減去正常死亡數,就是非正常死亡人數。我們起點用1955,1956,1957三年平均數,終點取1964,1965,1966三年平均數,用他提出的三組死亡率分別計算:

按西安交大學報數據計算:

正常死亡率=[(12.68+12.80+13.01)/3+(12.64+10.86+9.60)/3]/2=11.93(‰)

按11.93‰正常死亡率,用蔣正華修正後的歷年年中人口,可以算出每年正常死亡人數,6年正常死亡人數總共4685萬人。蔣正華算出的6年死亡總數8626萬人減去4685萬人,則非正常死亡為3941萬人。

按《中國人口.總論》數據計算的正常死亡率為14.10‰,由此計算出的6年正常死亡人數為5538.5萬人;則6年非正常死亡總數為2760萬人;

按《中國人口年鑑,1987年》數據計算的正常死亡率為17.36‰,6年正常死亡人口為6818.8萬人。6年非正常死亡總數為1478萬人。

蔣正華在1987年發表的《中國人口動態估計的方法和結果》(此文收在《中國人口年鑑,1987年》上)一文中正式公布大饑荒年代非正常死亡1700萬,原因在於這篇文章中他公布的大饑荒以前各年的死亡率比前兩組數字要高得多,從而算出正常死亡人數高,非正常死亡就自然少了。

上面我用蔣正華估計的總死亡人口,用蔣正華修正後的死亡率算出正常死亡人口,從而求出非正常死亡人口。

我再換一種方法驗算,還是用蔣正華修訂後的出生率和死亡率,用修訂後的每年平均人口,計算每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和少出生人口。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數=(當年死亡率-正常死亡率)×當年年中人口

某年少出生人口=(正常出生率-當年出生率)×當年年中人口

由於他提提供了三組數據,我們還得計算三次,其結果如下:

用蔣正華西安交大學報的數據計算:

1958年非正常死亡人數=(13.36-11.93)×64354=92.03(萬人)

1959年非正常死亡人數=(17.29-11.93)×64999=348.39(萬人)

1960年非正常死亡人數=(32.40-11.93)×65504=1340.86(萬人)

1961年非正常死亡人數=(16.52-11.93)×64932=298.03(萬人)

1962年非正常死亡人數=(13.60-11.93)×65489=109.36(萬人)

在1958年到1961年四年間,非正常死亡為2188.67萬人。

用西安交大學報數據可以算出四年少出生人口為2821萬人(1958年為377.1萬人,1959年為674.7萬人,1960年為883萬人,1961年為886.3萬人)。大饑荒對人口的總影響為5009.9萬人。

用蔣正華《中國人口.總論》中的數據計算的結果是:四年非正常死亡總數為2337萬人(1958年為204萬,1959年為317.2萬,1960年為1124.7萬,1961年為681.1萬),少出生人口為2868.5萬人(1958年為359.1萬,1959年為568.1萬,1960年為875.1萬,1961年為1066.2萬)。大饑荒對人口總影響為5205.5萬人。

用《中國人口動態估計的方法與結果》中的數據計算的結果是:四年非正常死亡總數為2209.9萬人(1958年173.1萬,1958年620.1萬,1960年830.8萬,1961年455.2萬,1962年30.8萬)。四年少出生人數為2748.9萬人。大饑荒對人口總減少為4958.8萬人。

以上用蔣正華的數據從不同的角度計算,都不能得出非正常死亡1700萬的結果。按數學常識,一種方法計算是否正確,可以用另一種方法來驗算。但不知道為什麼驗算的結果有如此大的出入?

為什麼蔣正華同一種方法得出三組不同的數據?為什麼提出與前一組數據不同的數據時,不作為什麼不同的說明?為什麼用他提供的數據計算,得出的結果都遠遠超過他的1700萬的結論?2002年6月我曾就此寫信向蔣正華求教,他沒有答覆。此時,我冒昧猜測,蔣正華最早用《西安交大學報》的數據算出非正常死亡超出國家統計局的數字過多,就提出了後兩組數據。後兩組數據主要是提高正常死亡率,其目的是用提高正常死亡率的辦法來減少非正常死亡數,從而減少政治風險。他發表的三組數據中,官方性最濃的《中國人口年鑑,1987》上正常死亡率最高,可能出於這種考慮。他做的畢竟是國家下達的課題啊!

我不願意停留在猜測上,2005年6月再一次將三年以前的信寄給蔣正華,10月19日,終於收到了他的回信(手寫,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信簽,信簽抬頭是黑字,顯然發給我的是複印件)。為了供讀者研究,現將此信全文公布如下:

 

 繼繩同志:

收到來函,以事煩未即復為歉。

中國經濟困難時期的人口數量變動情況是國內外都關心的的問題,也是我們應當在歷史上講清的一段往事。外國學者對這幾年非正常死亡人口數的推算是以1957年或在此前死亡率與1964年前後死亡率或1964年死亡率為基準,估計其間正常死亡率水平,與實際死亡率之差即非正常死亡數。這樣的估計有兩個最大的誤差,第一,每個年齡人口死亡率不同,採用總死亡率不能考慮到1957年到1964年中國不同年齡人口死亡率變化模式的影響。當時的死亡率水平下,嬰兒和兒童死亡率下降較快,其它年齡段死亡率變化較少,或基本不變。第二,非正常死亡人口中,老年人相對較多,因為這部分人受不利生活條件衝擊較為嚴重,逃離最不利的環境的能力也差。因此,有的學者獲得的計算結果高於實際。我們根據1982年人口普查獲得了很好的數據,在第四、五兩次人口普查後,我們都做過數據分析,發現這兩次普查數據質量都不及三普,因此我認為可利用的詳盡的死亡率分年齡資料仍以這次最可靠。我們利用1982年數據構建了年齡別的生命表,並利用優化擬合的回推技術,再現了歷史上各年的生命表,據此計算1957年到1965年的死亡率與非正常死亡率之差從方法學而言比外國學者更加嚴密,我們的優勢是成瑞同志大力支持,提供了三普的微觀個人數據。

三組數字有所不同的原因是優化擬合回推時,需要採取歷史上的時點的基準數,優化技術也可以有總體優化和年齡組優化的不同準則。歷史上的基點可以用一年的死亡率,也可以用一年前後的平均值為準,也可以對每一年的死亡率都進行擬合,最早在西安交大學報上發表的就是採用總體優化和時點基準計算的結果,年鑑數據發表時,我們已經用總體擬合了歷史上每一年的死亡率,生命表的結構就有了變化。「中國人口.總論」的數字計算中,我們在優化技術上又進行了改進,採取了分年齡組的優化方法,從方法學上看是最嚴密的,我個人認為這個結果是我可以推薦你作為參考的基準。因我手頭沒有詳細資料,許多計算結果都壓在手稿等資料堆中,要待我有機會再來整理。現在的印象三次計算相差不過200萬左右,1700萬是取其整大數,待我找到原始材料當可提供直到個位數的計算結果。

以上情況供您參考,您在退休後仍關心國家大事,拳拳之心令人起敬。匆匆,順祝

秋安

蔣正華 17/10,2005

 

蔣正華的回信沒有完全解釋我的疑惑。蔣正華說用三組數據計算的結果相差不過200萬人,我在上面用三數字分別計算的結果的差異顯然超出了200萬。他說三組數字其所以不同,是因為對數字不同的的「優化」。蔣正華的「優化」的技術的問題,人口統計學者會作出科學的評判。三年大饑荒的非正常死亡人數,蔣正華的1700萬為國內的主流所接受,被視為權威數據。但學術界普遍認為這個數字偏低了很多。

丁抒的研究

研究三年大饑荒人口減少的第二位是旅居海外的中國學者丁抒。他認為:

一,如果有可靠的死亡率,則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某年死亡率-正常死亡率)×前一年年底人口數

二,如果有可靠的出生率。則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該年年底人口-[1+(出生率-正常死亡率)] ×前一年底人口數

由於沒有可靠的出生率和死亡率,他將1957年的死亡率作為正常死亡率(10.08‰),如果不發生大饑荒,死亡率應當是逐年下降的,選1957年的死亡率作為各年正常死亡率,不會低估正常死亡率,從而不會高估非正常死亡率。他認為國家統計局發布的1962年的出生率可信(37.01‰)。由於不能得到每年可靠的死亡率,他只能用上述第二個公式計算。

丁抒計算的結果是,從1958年到1962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總共3500萬人。這個數是以統計局公布的逐年人口數字為依據的計算結果。

然而,丁抒不相信國家統計局的總人口數據,因為統計局公布的年底人口數和人口增長率互相矛盾。但他認為他用國家統計局公布的人口增長率比較可信。他同意金輝的判斷:「統計人員出於職業的良知,有意保留了一組相對真實的歷史資料」,而人口增長率就是他們保留的真實數據。所以,丁抒以人口增長率為依據,推算出則非正常死亡為4400萬。(丁抒:《人禍》附錄:「大躍進餓死了多少人?」)丁先生遠在國外,他採用國家統計局的數字,從他的敘述中,對中國人口統計數據的形成過程不甚了解,還相信什麼「統計人員出於職業的良知,有意保留了一組相對真實的歷史資料」。我覺得其計算結果不可靠,只能作參考。

金輝的研究

上海的金輝先生也提出了一個數字。1993年,金輝先生根據中國政府公布的1953-1966年曆年人口統計數,指出1960年和1961年,中國人口淨減少1348萬;又按照中國政府公布的出生率,計算出1960年和1961年的出生人口合計為2568萬,根據1956和1957以及1962-1963年平均死亡率作為1959-1961年的正常死亡率,估算出此兩年中正常死亡的人口約為1395萬。

 出生人口-正常死亡人口+總人口減少值=非正常死亡人口

據此式,2568-1395+1348=2521,即1960-1961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可能達到2521萬。按照同樣方法計算,如加上1959年,三年間中國大陸的非正常死亡人口不低於2791萬。

金輝認為,總人口減少值也不可靠,因為,在鄉村人口銳減的同時,城市人口仍然是增長的。扣除城市人口增長數,中國農村非正常死亡的絕對數字,就比統計意義上的全國非正常的總數還要多出680萬。將總人口減少值修正以後,三年災難中,中國農村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就可能達到3471萬。 

金輝先生雖然計算方法不同,但還是用的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字,並沒有對數據進行修正,他的結果只能作為參考。

陳一咨的數據

[英]傑斯帕•貝克(Jasper Becker)在他的:《餓鬼:毛時代大饑荒揭秘》一書中透露,前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所長陳一諮曾告訴他,體改所有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大饑荒年代,大約有4300萬人死於飢餓,另有一份提供中央領導參閱的資料認為,這個數字是5000萬到6000萬。這份資料的準確性得不到檢驗,迄今少為人引用。

曹樹基的研究

歷史地理學家曹樹基採用人口學和歷史地理學的方法,以縣級政區為基礎,以虛擬的「府」級政區為單位,重建1959-1961年中國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數。

 他的作法是,採用1953年、1964年和1982年全國各市縣人口普查數據作為分析的基礎。再通過各地地方志中記載的資料,計算出各地災前、災後的人口增長速度,確定各地災前災後人口,藉以再求出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具體作法是:以1953年和1964年普查人口為基礎,根據災前、災後的人口增長速度,即可求得1958年和1961年的人口。用1958年人口減去1961年人口,所得淨減少人口,此即非正常死亡人口的一部分。再加上大饑荒時期超過正常死亡人口的自然增長人口,所得為減少人口或稱全部減少人口,再加淨遷移人口,所得為這一地區的非正常死亡人口。

人口普查資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是其它任何資料所不可替代的,這是本項研究賴以進行的基礎。地方志資料雖然不完整,但從抽樣的角度看,卻已足夠。兩套資料的配合應用,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誤差,排除錯誤。可以最大限度地求解大饑荒造成的各府人口損失,並藉此求得各省非正常死亡人口,進而求得全國非正常死亡人口。他研究的結果是:三年大饑荒中,全國非正常死亡人口合計約3245.8萬。 我閱讀了曹樹基的專著《大饑荒――1959-1961年的中國人口》 ,我覺得他以清代的「府」為單位作為分析的基本政區比較可取,這可以減少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多次行政區劃的變化造成的影響。他的方法我還要作進一步研究。

五、我基本同意王維志的結論

我在這裡要重點介紹介紹另外一位中國學者的研究成果。這位學者就是王維志。

王維志,1955年到1959年在莫斯科經濟統計學院學習人口統計專業,1959年回國後在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工作過很短一段時間後,一直在公安部三局戶政處從事人口統計工作。20世紀六十年代初王維志曾到一些省去核實人口數據,了解了更多的實際情況。80年代以後,到中國社會科院人口所從事研究。他對中國人口統計的理論和實踐十分熟悉。王維志認為,蔣正華提供的1700萬非正常死亡數據偏小,與實際情況差別較大。他的研究結果是,三年非正常死亡人數大約3300萬-3500萬人。

王維志根據自己的實踐經驗和理論研究,對已經公布的1959年到1961年的人口數據進行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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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已公布的上述數字相互矛盾,三年累計,按總人口增加數計算,減少135萬人,按自然變動算,卻增加622萬人,兩者差額為757萬人。究竟哪個對呢?王維志認為,這兩筆數都有問題。他分析,1959年是困難時期的第一年,這一年出生人數減少,死亡人數增加的情況已經開始。這一年自然增長677萬比上一年的增長數下降40%是比較接近實際的。而總人口增長1213萬,只比上一年少增128萬,增長率仍然保持1.8%是不符合實際的。原因是,當時不少地方不相信人口增長速度已經減慢,為維持較高的增長率有意多報人口。對1960年來說,總人口減少1000萬,自然變動減少304萬都是偏低的。實際減少人口還要多。一方面有意多報人口,另一方面有意少報死亡人數。1961年總人口繼續減少,而自然變動卻增加了249萬人,兩者方向相反,數字也都是不準確的。

根據1964年人口普查資料回推,1961年人口應當是64508萬人,比原統計數減少1486萬人。這就需要對三年困難時期總人口和自然增長人數重新估計。王維志做了以下假定,1959年按自然變動計算,人口增加677萬人。1960年和1961年共減少2163萬人,比原來統計數減少1348萬人多減少815萬人。王維志將這多減少的815萬人調整到1960年和1961年兩年裡。即將1960年的原統計總人口減少1000萬調為1500萬,1961年原統計人口減少的348萬調整為663萬。見表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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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公布的三年的出生人口是:1959年1647.4萬人,1960年1389.3萬人,1961年1188.6萬人。 如前所述,當年沒有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出生人口可以得到國家的供應指標,出生人口漏報較少,所以假定這些數字是準確的。當年的出生人口減去當年的自然增長人口,就是當年的死亡人口:

1959年死亡人口=1647.4-667=980.4萬人

1960年死亡人口=1389.3-(-1500)=2889.3萬人

1961年死亡人口=1188.6-(-663)=1851.6萬人

三年總死亡人數是以上三項相加,即5721.3萬人。在這總死亡人口中,扣除正常死亡人口,即這三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即餓死人口)。1958年死亡人口為781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統計資料匯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8年版,第268頁),王維志僅粗略估算,將781萬人作為1959-1961年三年每年的正常死亡人數,則1959-1961年三年正常死亡為2343萬人,總死亡人數5721.3萬人中扣除正常死亡的2343萬人,則非正常死亡為:5721.3-2343=3367.9萬人。即三年餓死3378.3萬人。

其實,1958年四季度有些地方已發生饑荒,這781萬人比正常死亡人口要多,若按1956-1958年三年平均死亡人口作為正常死亡人數,即(706.2+687.5+781.1)/3=724.9,則1959-1961年正常死亡人數為724.9*3=2174.7萬人,將總死亡人口的5721.3萬人扣除2174.7萬人,則三年餓死人口為3546.6萬人。

按王維志的修訂數,1960年的死亡率應為44.33‰,而不是統計年鑑上的25.43‰。44.33‰這個死亡率和班久蒂估計的44.60‰、卡洛的40.76‰接近,高於科爾的38.8‰,更高於蔣正華的31.25‰(《中國人口•總論》數)、31.58‰(李成瑞書中數)和32.40‰(《西安交大學報》數)。

王維志上述工作是以他多年的實際經驗和親身體驗對統計數字進行調整的。他是學統計的,當然熟悉數學工具,但他沒有用複雜的數學計算。他知道各地報上來的數字是多麼不準確,如果用精確的數學工具來處理這些數據,顯得滑稽。

金輝、曹樹基、王維志幾位中國學者估計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在3250萬到3500萬之間,他們三人用的方法不同,卻得出的數字比較接近。但是,金輝、王維志沒有考慮1958年和1962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數。因為1958年冬和1962年春,一些地方有餓死人的現象。曹樹基的計算中雖然包括了1958年和1962年,但他計算中小規模的人口死亡無法發覺。有些地區計算中有遺漏。如果加上1958和1962年兩年的餓死人的數字(按各省官方數據計算的結果是,1958年為181萬,1962年為42萬,共計223萬人),則大饑荒餓死人在3500萬到3700萬之間。取其中數3600萬。

據我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在十多個省對大饑荒課題的調查,我認為,同所有中外學者的數字比較,3600萬這個數字比較接近實際,但還是低於實際。例如,四川省政協主席廖伯康認為,四川餓死人數在1200萬人(本書前面用省的官方數據計算結果為797萬)中共中央組織部原部長安子文在文革期間下放安徽時考察結果,認為安徽餓死500萬人(本書前用省的官方數據計算結果為226萬)。在大饑荒期間曾負責亳縣統計非正常死亡人數的梁志遠(他當時擔任亳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以親身經歷證明,非正常死亡統計數據遠遠低於實際情況(見本書《安徽不安》一章)。親歷者提供的數據遠遠多於現有的各種統計數據,也高於王維志的數據。

在人口減少中,本書計算沒有考慮各省淨遷出人口。如果考慮這一因素,非正常死亡人數可能少一些。但不會少很多。這是因為流動人口的數量是有限的。據當時任公安部長的謝富治提供人的數字,1960年全國流動人口最多,省內流動人口為600萬人,省際流動遠遠小於這個數。 省內流動不會影響我上述各省非正常死亡數字,省際流動對我上述計算有一些影響。因此,我將廖伯康、安子文、梁志遠等親歷者所說的情況抵消省際流動的數字。全國非正常死亡還是按3600萬計。

根據以上分析和多方面聽取意見,我估計,在大饑荒期間,全國非正常死亡人數大約3600萬人,應出生而沒有出生的人數大約4000萬人。大饑荒使中國人口損失大約7600萬。

 第二十四章 大躍進狂瀾中的國民經濟

儘管糧食生產非常重要,但國家的總體經濟狀況更為重要,如果國家有雄厚的經濟實力,一旦出現饑荒,國家可以從國外購買糧食。所以解決饑荒問題的關鍵是整個經濟的增長,而不能僅限於增加糧食生產方面。因此,我們有必要研究一下1958年到1962年間中國國民經濟的總體狀況。

1958年8月16日到30日,中共中央在北戴河舉行政治局擴大會議。這是對1958年的形勢起決定性作用的一次會議。這次會議討論了17個問題,其中,重點討論了當年的鋼鐵生產和人民公社。正是大煉鋼鐵和人民公社給中國造成了巨大的災難。參加過這次會議的李銳說,如果說大躍進是狂風巨浪,那麼,北戴河會議就是洪峰的最高峰。8月31日,薄一波在工業書記會上作總結髮言,傳達了毛澤東一個驚人想法:要破除迷信,美國算不了什麼。用不了一二十年,蘇聯可以變成兩個美國,我們可以變成四個美國。 一般的超英趕美已經不夠氣魂了, 要變成四個美國,還要成為老大哥蘇聯的一倍。人們的思想更加狂熱。

這次會議不僅就人民公社和大煉鋼鐵作出了具體的規定,還提出了保證工作順利進行的辦法,這就是「拔白旗」和「插紅旗」。所謂「拔白旗」,落實到基層就是對大躍進有不同看法的人施加政治壓力,甚至批判鬥爭。「插紅旗」就是對那些激進分子進行表彰。這樣做的結果,形成了「正反饋」機制,使大躍進越來越向激進的方向偏移。

大躍進不僅沒有使國民經濟實現超越式發展,反而使國民經濟落後於其它國家和地區。1957年,中國的國民收入總值為369億美元,日本只有297億美元。1961年,日本的國民收入總值超過了中國,從此以後兩國的經濟差距越來越大。

一、農業躍進 糧食減產

大躍進是從農業開始的。農業的躍進就是要完成《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具體目標是,到1967年,全國糧食總產量將達到1萬億斤。如本書「糧食問題」一章所述,共和國成立以前糧食(包括大豆)最高年產量是1936年的3000億斤,事後的實際情況是,1967年糧食總產量只有4374億斤。1996年才突破1萬億斤,以後一直在1萬億斤上下徘徊。可見,這個指標「冒進」了30年,當時卻作為政治任務層層下達,非完成不可。

 為了完成高產任務,各地採取了種種非常措施,如,深翻土地,密植,開荒,大興水利。而這些都是用群眾運動的方式,搞大兵團作戰。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了極為荒唐的瞎指揮和駭人聽聞的強迫命令。其中的具體情況,在本書介紹各省情況中有詳盡的陳述。

農業大躍進的前奏是水利化運動。1957年冬,中共中央就發出了《關於在今冬明春大規模開展興修農田水利和積肥運動的決定》。以後,各地投入了大量勞動力,開展了轟轟烈烈的群眾運動。興修水利是應該的,但要求過高過急,超過了社會的承受能力,在修水利過程中,又不講科學,強迫命令,蠻幹,好的出發點,就造成了壞的結果。

據統計,全國各地農村興修農田水利每天的出工人數,從1957年10月的兩三千萬人,到1958年1月,增加到1億人左右。到1958年4月中旬,全國農民投入興修水利的勞動日共計130多億個,完成土石方量250多億立方米。有人計算,如果將這些土方鋪成1米厚、66米寬的路,可以從地球鋪到月球。 

1億農村勞動力興修水利是個什麼概念呢?1958年,全國人口為65994萬人,其中農村人口為55303萬人,農村勞動力約有2.65億人,即每2.65個勞動力中,就有一個人上了水利工地。這是全國平均而言,那些有大型水利工程的地方,投入的勞動力遠遠超出了這個數比例。在很多地方,每家都有人長期在水利工地上。

據水利部門當年統計,從1957年10月到1958年4月,全國擴大灌溉面積35334萬畝,比解放後8年增加的灌溉而積還多29.3%。 顯然,這個數是誇大了很多,是不可信的。不過,當年建設的水利設施,有一些到80年代還起作用。所以,對1958年的水利建設,不能全盤否定。但是,相當多的水利工程,有的沒有考慮當時科技和經濟能力,有的缺乏科學的勘探和設計,結果半途而廢,既勞民傷財,又破壞了生態環境。1億人上工地,消耗了大量的糧食,這是民饑荒的原因之一。

興修水利是大兵團作戰。在工地上的勞動者按軍事編制。不分天晴下雨,不分白天黑夜,勞動都不停止。在水利工地上,幹部摧殘農民的情況相當普遍,特別是任務難以完成的時候,情況更為嚴重,打死、餓死的人不計其數。

當時搞水利化運動實行的是「三邊方針」:邊勘探、邊設計、邊施工,使很多工程倉促上馬,半途而廢。修成了的,也留下了很多後患。

在耕作上,一反農民千百年的犁耕的習慣,要農民用鐵杴搞深翻。過去農民犁耕的深度20厘米左右,現在用鐵杴深翻深度要求一米以上,不僅耗費了大量的勞動力,還把上面的熟土埋到深處,把深處的生土翻了上來,影響農作物的生長。深翻時候,田頭紅旗招展,上百個勞動力,每人一把鐵杴,站成一橫排,像運動場上短跑比賽一樣向前挖掘。領導人還組織學生們在田頭敲鑼打鼓助威。

水利化運動和積肥運動,使得運輸任務重。上級要求各地在搬運土方和肥料時,用手推車取代扁擔。於是,各地又大搞「車子化」的群眾運動。為了造車子,不僅砍樹,還把農民家裡的板凳也拿來做車子。有了車子,為了提高速度,上級要求給車子裝上軸承。於是又搞起了「軸承化」。軸承哪裡來?發動農民自己製造。於是,千家萬戶拿起鐵錘砸鐵珠子。農村鐵匠把這些珠子鑲嵌在大小兩個鐵圈之間就算是軸承。顯然,這樣的軸承是不能用的,大量的人力物力被浪費了。

農業大躍進,不但沒有躍上去,反而大幅度下降。和1957年相比,1961年糧食產量下降了24.3%(按中央檔案館保存的糧食部的數字,減少了26.4%――本書作者注),棉花產量下降了51.2%,三種油料下降了57.1%,,林牧副漁也大幅度下降。耕畜減少了28.8%,中小農具減少了25%,舊式中型農具減少了40%左右。 1959-1961年,農業總產值連續三年下降。按可比價格計算,1960年和1961年的農業總產值低於1952年。按當年價格計算,1960年農業總產值低於1952年。詳見表24-1。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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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表中農業總產值為當年價格。農業總產值不變價格曾有三次變動,因此表中的指數按可比價格計算。從指數可以年出各年農業發展速度。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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