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女員工懷孕2月被開除 公司:她剛生完又懷了

近日,一位家住重慶市渝北區的呂女士向媒體求助,稱因自己懷孕的原因而被公司開除,她認為公司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但經過記者協調後,公司負責人仍然態度強硬,堅決要將呂女士開除。稱其第一個孩子現在才四個月,現在又懷孕快兩個月了,萬一員工身體出了事公司負責不起。最後,公司以三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與慰問金與呂女士解除勞動合同。

據了解,呂女士在三個月前入職了當地的一家教育學校,已經成為媽媽的她,本來與其他未婚未孕的應聘者相比較是有先天優勢的。但是沒想到剛入職一個月多後,呂女士就發現自己又懷孕了。新生命的到來本來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但是讓她沒想到的是,公司卻在這時與她解除了勞動合同。

呂女士認為,公司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且自工作以來,自己一直兢兢業業,認真負責,也從來沒有給公司拖後腿。現在公司根本沒有考慮她懷孕媽媽的感受,態度強硬的要跟自己解除勞務合同,讓人覺得非常寒心,所以她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

校方負責人表示,之所以辭退呂女士不是因為害怕她會長期請假或耽誤工作,而是呂女士現在雖然懷孕兩個月,但她第一個孩子才四個月。也就是說呂女士在生下第一個孩子兩個月後,就再次懷孕。而且呂女士第一個孩子是順產,根據醫生的建議,考慮到女性生理機能的恢復以及對寶寶的哺乳情況,如果第一胎如果是通過順產分娩,建議最快也要半年後再考慮再次懷孕。而現在馬上就要到寒假了,學校也會進入繁忙階段,老師們的工作強度也會加大,如果之後呂小姐自身或孩子出了任何問題,誰也擔不起這個責任。

根據中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公司在員工懷孕期間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員工每為公司工作滿一年,公司則需要向其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截止至兩方解除勞動合同日期,呂女士在學校上班三個月,故學校需給呂女士半個月工資進行補償。但因學校違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雙倍補償,因此學校應給呂女士一個月的工資進行補償。

對此,學校負責人表示完全接受,堅決執行國家勞動法。另外,出於對員工的慰問和關懷,學校願意多給兩個月的工資表示慰問,一共是三個月的工資。最終,呂女士對公司的決定也表示了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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