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新政重大失誤 四分之三測速車無法工作

新州政府1月1日開始推行新移動測速攝像頭法規,但新規施行中出現重大失誤,導致該州近四分之三的移動測速車無法工作。政府將改造無法裝備警告標誌的移動測速車,預計年中前完工。

據《每日電訊報》報導,由於新州超速罰款激增引起公憤,自1月1日起,州政府通過議會決定為所有移動測速攝像頭車輛重新安裝警告標誌,然而在該州所有143輛移動測速車中有105輛無法安裝警告標誌,所以目前全州只有38輛測速車在運行。

政府將對剩餘無法裝備警告標誌的移動測速車進行升級改造,改造計劃預計在四月底完成。

為減少超速或與其相關的交通事故,新州曾在2020年立法規移除標誌,但在這條法規施行後,超速罰款迅速增加,12個月內的罰款總額超過 4500 萬澳元。

今年年初,反對黨領袖Chris Minns稱其為「巨額的財政收入增長」。他說: 「新州政府簡直是直接從澳人的口袋裡取錢,從每年只收取約400萬澳幣的(超速)罰款,到現在僅在一個財年就可以收入(超過)4500 萬澳元。」

新州交通廳副廳長Tara McCarthy在一次預算聽證會上指出了重新啟用警告標誌法規的障礙:原先測速車中至少有47輛日產奇駿因車型太小,無法安裝舊警告標誌。

McCarthy表示,車輛供應商更改了供應車輛的型號,其中有些新車車型對比車隊中的舊車車型更小,警告標誌非常重,因此把它完好地固定到原本就滿載攝像頭等設備的車上是十分困難的。

McCarthy女士還表示,交通廳因此將對這些車進行深度改裝,或完全將其替換為另一型號。在聽證會上,新州政府並未提出具體的車輛改裝預算。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