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豐縣生育八孩女子」案一審宣判,豐縣歡口鎮董集村村民董志民,因虐待罪、非法拘禁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參與拐賣受害人小花梅的另有多人,其中5人被判8年到13年不等。小花梅系雲南省福貢縣子里甲鄉亞谷村人,1998年被時立忠、桑合妞二人拐騙至江蘇東海縣,以5000元的價格賣給一名徐姓當地人,從此開始了悲慘人生。
值得注意的是,從1998年被販賣至江蘇,到2022年醞釀成新聞事件,24年間小花梅並不是一個被隱藏起來的「黑戶」。董志民買下小花梅之後,順利完成了結婚登記手續,並且成功在歡口鎮落戶。換言之,在小花梅取得合法身份過程中,當地婚姻登記、戶籍管理部門不僅失察,更是將小花梅苦難「合法化」。某種意義上,它們是「小花梅」受害案的關鍵幫凶。
小花梅被轉賣了3次,第一次價格5000,第二次價格3000,第三次價格5000。一個人被明碼標價販賣,固然令人唏噓;但一個被販賣的人輕鬆取得合法身份,更加發人深省。我們看到,正是有了一層合法的身份,董志民才敢堂而皇之地在抖音上直播,利用網友們的同情心賺取救濟與打賞。小花梅取得了合法身份,這一點在案件中至關重要。
小花梅案一審宣判,只是一個遲到的結局。在遲到的過程中,當地相關部門參與了迫害。有關部門將小花梅身份合法化,是小花梅悲慘人生鏈條上的關鍵一環。小花梅事件醞釀成一個網絡熱點之後,豐縣第一份通報甚至說「不存在拐賣行為」。豐縣處置問題如此簡單草率,不單是因為辦事顢頇,更是因為有恃無恐。小花梅身份在2020年就合法化了。
小花梅案情看起來複雜,其實證據鏈十分清晰。2000年,在沒有小花梅身份證明的情況下,歡口鎮民政部門違規辦理婚姻登記,並將結婚日期登記為1998年,因為1999年小花梅已生育了第一個孩子。2020年,董志民申請低保,又順利在歡口鎮辦理了小花梅落戶手續,從此小花梅有了一個合法的名字「楊慶俠」。在此之前,小花梅生育了8個孩子。
小花梅案有兩條線索。一條線索是她從雲南到江蘇,被輾轉販賣3次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販賣者24年沒有受到懲治,甚至已經過了追訴期。另一條線索是她從一個明顯沒有身份信息,很容易判斷出是被販賣人口的人,被抹掉原來的名姓,包裝出另外一個合法身份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本應是人權保護者的諸多部門成了殘害小花梅的幫凶。這兩條線索是鎖住小花梅的雙重鐵鏈。
我們還看到,哪怕是最嚴苛的計生部門,在小花梅身份合法化過程中都形同虛設。2013年,小花梅生育第三子之後,歡口鎮將為完成相關指標,將未結紮的董志民、小花梅列入已結紮人群,此後小花梅又生了5個孩子。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這並不代表社會管理失控,而是管理權力一直在被濫用。這種濫用正是導致小花梅悲慘人生的動因之一。
人們稱小花梅為「鐵鏈女」。從2017年開始,董志民用鐵鏈將小花梅鎖起來,小花梅長期遭受精神與身體的虐待。1998年,剛到江蘇豐縣歡口鎮的時候,小花梅還能與人交流,2022年她已患上精神分裂症,被評定為精神殘疾二級。實際上,小花梅身上的鐵鏈何止一條,有販賣人口的犯罪線索,有虐待拘禁的罪惡鐵鏈,還有權力濫用的管控鏈條。
小花梅案是個案,但小花梅案中的這些鏈條並非個案。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有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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