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擬懲治亂放手推車行為 違者或將受罰

根據上周提交至新州議會的《2021年公共空間(無人看管財產)法案》,各超市須在三小時內將隨意停放的手推車、機動車等易構成安全隱患的物品回收,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可能會被處以660澳元至13750澳元的罰款。

代表新州各市政廳的最高機構對該新規表示支持。新州地方政府協會(LGNSW)的主席Linda Scott說,隨意放置在道路上的手推車對行車、單車騎手及行人都構成了風險,有時還會擋住排水口。

她並表示:「整個新州有8900家超市,每天有數千家店向顧客提供手推車。最近,僅悉尼西區四個市政廳在一天內就收集了多達550架被遺棄的手推車。」

自「手推車追蹤器」(Trolley Tracker)應用程序推出以來,已經收到超過300萬個手推車被遺棄的報告。之前要求顧客須以押金取用手推車、建立圍欄、使用車輪鎖和「手推車追蹤器」等做法均未能解決此問題,因此地方政府希望推動立法改革來改變這種現象。

Scott女士還表示,依據新規,超市將須為亂置財產的行為負責,並補充說以往每年都要花費1700多萬澳元用來回收手推車,如果該法案得以通過,僅市政廳就能節省近1000萬澳元的成本,而且將有助於維持公共場所暢通無阻,也能幫警察減少麻煩。

此外,警方將獲權進入隨意停放且無人駕駛的機動車內,在確定其所有者的身份後再向該人收取費用。

Scott認為這項新規非常明智,並稱各市政廳也感謝政府為幫助解決這一問題而做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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