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裡零點剛過,不停有人按我門鈴。
「誰?」
「工作組的!」
一開門,進來了8條大漢。
我家客廳燈壞了,只有飯廳的燈亮着。逆光效果下,對面是一排黑壓壓的人牆。
昨天早上,有朋友給我微信說,有個公幹的朋友托他轉告我把那篇《新疆疫情隔離有感:勿以惡小而為之》的文章刪了,「別惹麻煩」。
那現在就是「麻煩來了」!
大家開門見山,維穩辦領導問了這幾點:
為什麼不接電話?
:我的確沒有開手機。工作崗位上的人要時刻保持手機處於通話狀態,但是對於我這個從單位離崗歇業3年多的人來說,不開是因為不想接騙子電話,也因為我習慣在電腦上開着微信。
為什麼反映問題不走常規手續?
:還要通過公司批准?
是的!
網絡發文,本身就是正規渠道,要不你們怎麼能知道的呢?
不行……
(別說我不知你們在哪裡辦公,我就是知道,也出不去小區門,辦公室也沒人吧……..)
我問:你們這裡有沒有負責安全的嗎?我作為自媒體作者只想提醒,如果門封住人們會很難逃生。等到有人再因為火災出事,你再去說封門的對錯,那時候有用嗎?不是經常在學習注意安全隱患,減少災難事故發生嗎?辦公樓不也經常有消防警報演習嗎?逃生標識、防火牆不到處都有嗎?我覺得作為領導,應該在看到這個文章的時候,親自去那些小區看看是否還立着鋼筋,如果有,趕緊把它拔掉:解決問題,不是把提出問題的人先解決掉。毛澤東說:「人總是要死的,但死的意義有不同。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還重」,如果是張思德,肯定會去把門上的鋼筋去掉,把門上的鎖砸開的。
這時一直不吭聲的一個小伙子說他是社區的。那種情況已經開始糾正,一直以來,社區也都在討論各種措施和方式。
我說你能否寫一下?我需要的就是這個結果。他說不行,我拿來紙筆記錄了一下,請他簽字,他也不簽。
問其中一個人是什麼部門的,他說他是專門管我們的。
我說你這樣的說法是不對的,你是在為人民服務,不是在「管」誰。如果你要拿這個態度,請現在就離開,這是我家,我不歡迎你。
空氣有點僵,大家嗓門都很高……….這時候又進來2名民警。 我說你們要不再走,我跟你們走。
還沒等我穿上鞋子,一群人撲撲騰騰下樓走了,只剩2名民警和一名社區幹部。
這時大個子民警開始看我的文章,我們開始一段段核對這篇文章里提到的細節。
他說自媒體發文並不就是犯法。至於單位認為是否違規,他們不清楚。
關於該不該用「12.8」的例子,他說自己也是一名火災的倖存者,當時從2樓跳下來的逃生的7人之一,全班一共有42人在裡面。
關於用精神病和隔離的人來對比是否恰當,我認為關於精神病人我有詳盡的闡述。我是在說明:就算是精神病人,從外面鎖起來也是不合法的。
門上上鎖的照片,另外一名民警說,他見到過,的確是有這樣的情況。
關於插鋼筋使用的圖片來源。這點我要為圖片提供者保密,也有證據證明圖片不是偽造的。警察和社區的同志聽說是那個小區後,說那裡是個特例,他們目前不了解那裡的情況。
社區的同志說,目前所有小區這種情況已經杜絕,如果有需要,明天可以帶我去實地了解情況。
警察同志說,這麼做的理由,說因為當初疫情開始的時候,壓力很大。烏魯木齊從克拉瑪依的交互人流量(大概就是這個詞)有3萬之多。夜裡4點多,還有人在外面走動。封閉難度很大,細節很多。但是他在未經過領導批准時,目前不能為我提供圖片。
社區同志介紹的情況是,一直都有社區工作人員和志願者在單元門外執勤。但目前也不能提供圖片,他們明天會討論一下。
目前,我的上篇文章沒有必要刪除。等有了更多的資料,也許有必要再發一篇圖文。
他們走的時候,已經快深夜2點。躺在床上,我很久不能入睡。
掐指一算,剛才的「聚集」是12人,已經算「非法」了吧?好在大家都帶着口罩。
昨天看到一句話:人生最大的自由是敘事自由。換句話說,只要自己還想擁有自由,誰又能讓你不自由呢?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張新民攝影,文章現已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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