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師診病後,對病人的飲食宜忌即做出原則性的囑咐,例如忌「生冷」、「油膩」等,這樣原則性的交代,可以節省很多時間。
至於「生冷」、「油膩」等包括了哪些飲食品,今分別舉例介紹如下。
1.油膩
主要是指各種動物的脂肪及肥肉。
這對於一切外感病及急性病實證(傷寒、溫病、傷風、感冒、瘧疾、發痧、黃疸、吐瀉、腳氣、喉痹、瘡癰、目疾等)、濕熱、痰飲、慢性脾胃病、慢性病伴有消化不良症狀者均忌之。
慢性病消化力強,而現階段虛證者可以酌量食之。
2.葷鮮
指新鮮的禽肉或獸肉。
一切外感熱病及急性病實證時均忌之。熱病恢復期及虛證可以選食豬、牛肉,尤其是動物內臟,如肝、腰之類更為相宜。但豬頭肉、公雞、鵝肉等發物,其病者均不相宜。
急性病恢復期初進鮮肉時,應略加鹽罨制三四小時後再烹食。
3.魚腥
包括河魚、海魚、鱉等—切水族,如鯉魚、鰱魚、鰻鱔、沙魚、海參、蝦、蟹、蟶子等,其產於海中者又稱為海鮮。
魚類多數具有滋補性能,所以外感卒病屬於實證者均忌之。
另一方面魚類多具有發病的副作用,李時珍說:「丹溪朱氏言諸魚在水無一息之停,皆能動風動火。」所以有哮喘、瘧、痢、疥瘡等病的人要忌多種魚腥,對海鮮尤忌。
其在熱病恢復期可酌食白鯗、鯽魚、鯔魚等以佐餐,惟海蛇能清熱化痰,開胃潤腸,諸病多不忌食。
至於海參、鮑魚、淡菜、乾貝、鰻、鱉之類,味厚補益力強,各種虛弱證可選食之。
蜆、蚌、螃蟹之類其性甚寒,脾胃虛寒者忌之。
4.辛辣
指生薑、胡椒、花椒、辣椒、芥泥等辣味食品,都屬熱性,溫病熱證及陰虛內熱者均忌之,寒證可酌食。
5.瓜果
包括西瓜、香瓜等生食的瓜類和各種水果。
傷寒、溫病有表證時、虛寒病證及脾胃弱者均忌之。傷寒、溫病表證解後,在化熱時期及雜病之熱證可選食西瓜、藕、梨、荸薺等水果以清熱解毒。
水果之偏於寒性者,如西瓜、柿子、柑子之類,見外感風寒、中氣虛寒、痰濕內阻、胸腹痞滿、產後、病後、瀉、痢、消化力弱,均非所宜。
果之偏於熱性者,如桃、梅、杏、李、楊梅、櫻桃之類,又能助火、生熱、釀痰,患熱證者忌之。
病中思食水果者,以蘋果、鮮藕為佳,可少少與之。其餘百合、蓮子、芡實等具有清補作用,熱病後陰虛或雜證之屬陰虛者,可煮食之。
6.生冷
指生菜(如拌萵苣、生拌黃瓜等),冷食(如冰棍、冰激凌及冷藏食物),以及瓜果等。見表證寒證,脾胃病均忌之。
7.煿炙
指油煎食品,如油炸餅、熏魚等等,見外感時邪及內熱者患瘡瘍者均忌之。
8.厚味
指過咸、過甜、過鮮、味之過濃厚者,以及煙、酒、濃茶等。
對外感證、實證、熱證、濕證、哮喘、咳嗽、肝陽、消渴等病證均忌之。
養生者以淡飲食,薄滋味為貴。
9.發物
指魚腥、公雞、鵝、蝦、蟹、豬頭肉、蘑菇、毛筍、酒精等能動風、發瘡、發瘧疾之物,均非病人所宜食。
10.滯氣食品
如番薯、芋頭、熟栗、蓮子等食之壅氣之物。
凡熱病、黃疸、痰濕、中滿、痞悶、腳氣、消化不良症均忌之。
11.硬固食品
如竹筍、生栗、生白薯等,凡病中及消化不良者均忌食之。
12.消伐食品
指毛筍、芥菜、生萊菔等能消滯化痰的食品。
食之胃中易起嘈雜之感,凡虛體、有胃痛宿恙者及服食補品時均忌之。
13.鹽醬
指食鹽、及鹽醃食品、醬及醬制食品等。
凡患水腫、鼓脹病者忌之,其餘咳喘、肝陽等病宜清淡者,則宜低鹽食品,醃臘之品亦非所宜。
14.甜食
糖、蜜及其所制食品。
凡濕熱、嘔吐、痞滿、腹脹之屬於實證者均忌之,痧脹、濕熱、霍亂及消渴尤為大忌。
關於忌口,從病人來說,生活上受到限制,很不方便;另一方面,又顧慮到營養問題,自然會有很多人不同意這樣做,但是為了疾病的迅速痊癒,不能不克服一些困難。
至於營養方面,應當這樣來看問題,中醫的禁口規定,對急性病禁忌面較廣。
例如急性熱病表證時期,忌油膩、葷腥、魚鮮、辛辣(寒證不忌生薑)、瓜果、生冷、煿炙、厚味、發物、滯氣及硬固食物等,只能吃些流質,豆漿、藕粉、稀飯(視病人食慾而定)、蔬菜湯之類。
這是因為急性熱病初起大多數是食欲不振,消化力差,勉強進富於營養食物,未必對身體有益;其次,急性熱病初起是實證,宜攻不宜補,病體須抵抗外邪,不能再增加其消化負擔;再則急性熱病進行期的過程並不太長,而且自表證解後到恢復期,均逐漸縮小禁忌面,暫時性的減低營養,影響健康不太大。
為了早日恢復健康,應該使病人認識這些。
至於慢性病則禁忌面窄,僅僅是禁食某一部分食品,困難和影響身體營養當不至於太大,這是比較容易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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