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人信託帳戶審計

謝謝大家一直以來對我們CHANG會計事務所的關注。所有與代他人持有或代表他人收取錢款的房地產經紀人都必須開設和維護信託帳戶。在上一個財政年度的整個或部份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中介機構,應使他在整個財政年度的整個或部份的信託資金帳戶得到審計。這期我們將談談房地產經紀人信託帳戶的問題。

作為房地產經紀人,您必須有一個信託帳戶,用於存放從客戶那裡收到的款項,例如:

# 銷售保證金;

# 租金;

# 預先支付的廣告或維護費。

您可以開設一個或多個信託帳戶,具體取決於您公司的需求。您必須根據以下條件設置和維護這些帳戶:

# 1980年《房地產經紀人法》(以下簡稱為「該法」)。

# 《 2008年房地產經紀人(一般,會計和審計)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那麼甚麼是信託資金?

一般來說您有兩種類型的付款方式:

# 如果被視為信託資金,則必須存放在信託帳戶中;

# 不被視為信託資金,可以存入普通企業帳戶。

以下付款被視為信託資金

下列方面的付款或存款:

# 銷售土地,建築物和附帶的動產,包括「期房」銷售

# 銷售生意

# 一家公司的股份,該公司有權使股東占有土地,建築物和附帶的動產

# 購買土地,建築物和附帶的動產的選擇

# 選擇購買一家公司股份的權利,該公司有權使股東占有土地,建築物和附帶的動產

# 下列方面的租金保證金或安全抵押金:

& 商業,工業或倉儲用地,建築物和附帶的動產,除非租賃協議規定了租賃雙方同意的另外安排。注意:零售場所的保證金(根據《 2003年零售租賃法》的定義)不必存放在信託帳戶中

&  向住宅租賃債券管理局提交債券前的住宅用地,建築物和附帶的動產

& 超過90天的度假住宿

# 下列的租金:

& 住宅,商業,工業或倉儲租賃土地,建築物及相關動產

& 租期超過90天的住宅

#  下列預先收取的廣告費用:

& 出售或租賃的土地,建築物和附帶的動產

& 出售生意

#  與土地,建築物和附帶動產有關的待售或租賃支出和水電費(例如,市政費、水、電、向商人的付款、保險)

以下款項可以存入一般的商業帳戶:

#  房地產中介有權從信託帳戶中收取的款項,例如:

& 佣金

& 管理費

& 墊付款和一般費用

#  不要求將這些款項存入信託帳戶的房地產代理服務款項,例如佣金或管理費。

在以下情況下,您無需將信託資金存入信託帳戶中:

& 您僅作為出租房地產的代理人,其租用期限為90天或更短(例如,度假住宿)。

& 您在另一個州或地區獲得許可,交易與該州或地區的房地產或企業有關,並且您已遵守該州或地區的房地產經紀人信託帳戶法律。

如果不確定如何處理收到的款項,我們建議您將其視為信託資金,或尋求獨立的法律建議。通常,您不應從一般企業帳戶向信託帳戶付款,除非,您必須這樣做才能解決信託帳戶中的金額不足。請諮詢我們以獲取更多詳細信息。

我們建議您定期查看我們的網站和我們每星期的專欄以保持最新的更新。

供稿:Chang會計師事務所

電話:0497 131 419/ 0433 539 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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