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港媒披露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在美國宣布對其制裁前3天,已經將位於港島的一處住所由英資的滙豐銀行轉手抵押給了中資的中銀香港。警方發言人表示,上述單位屬鄧炳強自用,純屬個人消費選擇,與制裁無關。
美國財政部本月稍早對11名破壞香港自治的中港官員進行制裁,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警務處長鄧炳強等都在列。林鄭月娥早前接受採訪時表示,在制裁後,自己的美國信用卡已經不能刷。
據香港01報導,香港土地註冊處文件顯示,鄧炳強轉移抵押的房產位於港島南區置富花園。他在2017年以625萬港元購置該房產,現市值約升至680萬港元。
《南華早報》認為,鄧炳強轉移抵押房產的目的是為躲避美國制裁可能帶來的不便。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19日在臉書發文指出,鄧炳強將自己所持有的物業轉抵押至中資銀行,也不能絕對確保不受制裁影響。因為銀行體系相當現實,即使有中資背景,但基本上也不可能沒國際業務,亦不可能不涉及美元結算。
黃之鋒表示,銀行若要完全自保,就要跟「被制裁的11人」完全斷絕業務往來,否則「第12個遭華盛頓點名制裁的,就是某間中資國有銀行」。而若有銀行觸犯制裁禁令,華府可循民事追討罰款最高25萬美金,刑事追究則可處以最高100萬美金的罰款。
彭博社上周報導,美國宣布制裁11名官員後,外資銀行立即跟進停止為制裁官員開戶。在美有業務的中國幾大國有銀行,對於替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等11名遭華府制裁的官員開設新帳戶轉趨謹慎。當中至少有一家銀行已經停止這類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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