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擬納軟對抗及間諜罪 學者憂滅頂之災

負責推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日前表示,「間諜罪」及「軟對抗」有可能被納入該法的範疇。有學者警告,「間諜罪」若定義模糊,很容易被用來對付政權的「眼中釘」甚至商界人士;西方政府恐因此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對香港將是「滅頂之災」。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鄧炳強7月16日在一個電視節目上表示,23條立法的規例是就以往的情況草擬,對付「現時未必能夠監管到」的「現代間諜行為」。他舉例稱,「竊取國家機密罪」是很久以前訂定的舊法例,當時規定了哪些是違法行為,例如「去軍事設施內畫圖」等。但隨著科技進步,在竊取國家機密罪的相關法例中,應包含現代間諜行為。 

黨媒《文匯報》翌日刊出鄧炳強的書面訪問,鄧進一步稱,在推展基本法第23條立法時,會考慮注意「軟對抗」和網路方面的「缺口」。

鄧炳強聲稱,一些危害國家安全分子仍以軟對抗等方式,鼓吹和滲透以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網路經常被用作煽動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他過去公開提及,有人透過媒體、文化藝術等渠道,「煽動仇恨,鼓吹暴力,燃燒被激化的情緒」,他認為這些都屬「軟對抗」。

馮崇義:西方政府或因惡法取消香港「特殊地位」

澳大利亞悉尼科技大學教授馮崇義警告,港府把侵害人權的事情放入法律框架,最終可能導致西方取消對香港的特殊地位。

馮崇義說:「(香港)特首已經完全變成中國中央政府的附庸、奴才;他已經不具備香港原來《基本法》設定的一國兩制,這對香港是一個非常可怕的情景;西方政府因為這樣的惡法的制訂和實施,紛紛取消原來香港跟中國大陸分開的地位;這對香港的社會、經濟、文化,都是一個滅頂之災。」

馮崇義又指出,「間諜罪」若果定義模糊,很容易被政權無限延伸,變成「口袋罪」,用來對付民間的異見人士,新聞媒體工作人員,維權人士,甚至商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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