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港媒披露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在美国宣布对其制裁前3天,已经将位于港岛的一处住所由英资的汇丰银行转手抵押给了中资的中银香港。警方发言人表示,上述单位属邓炳强自用,纯属个人消费选择,与制裁无关。
美国财政部本月稍早对11名破坏香港自治的中港官员进行制裁,包括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警务处长邓炳强等都在列。林郑月娥早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制裁后,自己的美国信用卡已经不能刷。
据香港01报导,香港土地注册处文件显示,邓炳强转移抵押的房产位于港岛南区置富花园。他在2017年以625万港元购置该房产,现市值约升至680万港元。
《南华早报》认为,邓炳强转移抵押房产的目的是为躲避美国制裁可能带来的不便。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19日在脸书发文指出,邓炳强将自己所持有的物业转抵押至中资银行,也不能绝对确保不受制裁影响。因为银行体系相当现实,即使有中资背景,但基本上也不可能没国际业务,亦不可能不涉及美元结算。
黄之锋表示,银行若要完全自保,就要跟“被制裁的11人”完全断绝业务往来,否则“第12个遭华盛顿点名制裁的,就是某间中资国有银行”。而若有银行触犯制裁禁令,华府可循民事追讨罚款最高25万美金,刑事追究则可处以最高100万美金的罚款。
彭博社上周报导,美国宣布制裁11名官员后,外资银行立即跟进停止为制裁官员开户。在美有业务的中国几大国有银行,对于替香港特首林郑月娥等11名遭华府制裁的官员开设新帐户转趋谨慎。当中至少有一家银行已经停止这类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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