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業主被物業標註「刁民」 管家道歉稱前員工所為

近日,湖南長沙一小區物業公司將一內部資料誤傳至業主群。業主發現,物業公司居然將部分業主標註為「刁民」,還有一些業主被標註為「喜歡吵事」等等。該文件引發業主不滿。24日,錯發文件的管家稱,填寫相關備註的是上任管家,目前已經離職。

10月25日,話題「管家回應業主被備註為刁民」登上微博熱搜,引發全網關注。

網傳圖片顯示,某小區物業製作的表格上某棟的業主被標註為 「刁民」、「群內負面發言多」、「各種不滿意」等備註。

據搜狐、九派新聞等陸媒報導,這份名單涉及到的業主居住在長沙北辰三角洲小區。該名單上標註了「業主的房號、業主曾經提出的訴求,其中包括投訴違規搭建、商鋪占用公共區域以及衛生」等問題。

名單曝光後引發業主不滿。。隨後管家表示,自己本來是要把文件發給主管,卻不慎錯發到業主群,自己對此非常抱歉,懇請大家原諒。

據悉,管家在事發當天即給被冒犯到的業主道歉,稱自己面臨被開除的風險。他說:「表格是年底要做的滿意度調查,(發生此事)是我的工作失誤,這個表格並不是我填寫的, 可能是之前離職的管家寫的。我發錯群了,表格本來是要發給大管家的。已經向業主道歉,領導也會給我一個處分,估計要開除。」他還說:「上一任管家是長沙本地人,所以備註比較直白,不過腦子。」

長沙市開福區住建局的工作人員稱,目前已經收到了很多投訴,後續將和小區所在的街道小區溝通,由街道對小區物業進行約談。

對此,有法律界人士稱,雖然是前任管家的行為,但物業並不能免責,因員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業主名譽受損,說明物業公司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和漏洞,理應對此承擔責任,除賠禮道歉,還可以提出減免物業費等補償方案,以彌補業主遭受的精神損害。

針對此事,極目新聞發布評論文章《物業將業主備註為「刁民」,物管豈能有老爺心態》。

對此,不少網友不以為然。有網友直言,也許,人家只是說了實話而已。

有網友稱,這是實話啊!現在物業就是比業主大!就算是幾千萬的豪宅也是一樣的。

有網友指出,物業公司本來就不該存在,拿着業主的工資,給業主當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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