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錢的轉行做餐飲,這跟賣人肉包子的孫二娘有什麼區別

今天兄弟我看見了一條讓人覺得毛骨悚然的新聞:早三年在核酸檢測中因為屢屢「違規操作」被處罰的一家基因檢測公司,正式進軍預製菜行業了——如你所料,哪個行業來錢快,他們就能非常精準而且迅猛地進入到哪個行業裡面。

不管社會輿論如何沸騰,絲毫也影響不了他們掙錢,甚至那個讓人瞠目結舌的罰款金額,7萬元,跟十位數的營收相比,簡直就是一個笑話。

眾所周知,我的主業是讀宋史,有時候也讀一讀跟宋代歷史相關的小說,比如說《水滸傳》。你知道這件事讓我想起了什麼嗎?

開人肉包子鋪的孫二娘。

一對劣跡斑斑、品德敗壞的夫婦,從搶錢的行業轉做餐飲行業,他們能做出個什麼水平來呢?

孫二娘,他爹是資深攔路搶劫犯,年輕的時候就以此為唯一收入來源,老了以後將女兒也培養成了一個心狠手辣、做事毫無原則的殺手。

張青,以前是孟州光明寺菜園子的僱農,後來因為一個很小的爭執殺了和尚燒了寺廟,來到孟州城外大樹林邊十字坡附近攔路搶劫。

這兩家惡惡聯合之後,在十字坡開了一家包子鋪,借着餐飲行業的名頭,繼續做跟以前齷齪的生意。

你聽聽他們自己說的生意經,遇見看上去有點錢財的客商,就用蒙汗藥麻翻,然後把屍體當成牛肉賣給過往的客人,長得胖的當黃牛肉賣,長得瘦的當水牛肉賣,剩下的碎肉做成包子餡。

就憑這麼幾句輕描淡寫的話,你覺得他們是正兒八經想做餐飲嗎?他們做餐飲能做出個什麼水平來你?

兄弟我學歷史的,我說句不太好聽的話,在宋代吃人肉的事情也是屢見於史料,但是孫二娘兩口子這種,做包子連基本的衛生都不顧及,讓武松吃出來「幾根像人小便處的毛」,還能指望點什麼呢?

這幫人,原料原料不過關,衛生衛生不合格,居然還好意思大言不慚地說自己是江湖好漢,還說自己有「三不殺」,什麼雲遊僧道不殺,行院妓女不殺,犯罪流配的不殺,以此證明自己有原則的。

但是你看他們的行動跟語言有多麼大的差別。

魯智深是雲遊僧人吧,差點被他們剝了,後來看見他那條六十斤重的渾鐵禪杖覺得他有點背景,這才饒過了他。

他們送給武松的那兩把雪花鑌鐵戒刀,就是從一個頭陀那裡拿過來的,這個頭陀已經被他們大卸八塊,算是雲遊僧人吧。

武松要不是事先有了警惕,悄悄倒掉摻了蒙汗藥的酒,也得跟兩個押送公人一起死在孫二娘的黑店裡,他算是犯罪流配的吧?

短短的幾百字,兩口子開店的所謂「三不殺」原則已經違反了兩條,這還是他們自己說出來的。張青還假模假式地把責任推給孫二娘,說她不聽自己的話。但是你看孫二娘殺便殺了,張青說過她一句不是嗎,處罰過她分毫嗎?連罰款7萬這種面子上的事兒都懶得做。

這個所謂的原則,在他們眼裡連個屁都算不上吧。

社會上輿論大嗎?當然大了,連長期在河北、山東行走的武松,都知道「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那裡過?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但是妨礙人家做生意了嗎?

人家不但在十字坡做生意,還在城裡城外開了幾家作坊,做的同樣的營生,生意興隆得很。

你在這裡提心弔膽擔心自己變成包子餡,或者義憤填膺痛斥他們的不法行為,他們躺在家裡數錢數得不亦樂乎,還在一邊笑話你傻呢。

你能把他怎麼辦呢?最多出事的時候又罰7萬塊,還不如一個賣菜大爺農殘超標罰得多。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讀宋史的趙大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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