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稱,為了幫助解決地方財政困難,中央正研究整合一個全新的地方稅種「地方附加稅」,理論收入近萬億(人民幣)。
據第一財經報導,近日公開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下稱《決定》)中,在深化財稅改革方面直面解決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層財政困難,其中一大核心思路是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適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
為此《決定》提出一個新的舉措,即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併為地方附加稅,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
為了給地方城市建設籌集財政資金,1985年中國開徵城市維護建設稅,它的徵稅對象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乘以相應的城建稅稅率(7%、5%、1%)後,即為需要繳納的城建稅。
城建稅屬於地方稅種,收入歸地方政府。財政部數據顯示,2023年全年城市維護建設稅5223億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比重約4.5%。
為了支持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為教育經費籌集資金,1986年中國開徵了教育費附加。為了進一步籌集教育資金,地方也獲授權可以開徵地方教育附加,1995年開始,內蒙古等省份先後開徵了地方教育費附加。為進一步支持地方教育事業發展,2010年財政部發文要求尚未開徵地方教育附加省份儘快開徵,地方此後全面開徵了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並非稅收,本質是政府性基金,目前轉列到一般公共預算中的非稅收入中,屬於收費,專項用於發展教育事業,均屬於地方收入。兩者徵收對象均為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計稅依據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教育費附加費率為3%,地方教育附加費率為2%。
目前記者尚未查詢到官方公開的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收入數據。不過根據財政部數據,2023年國內增值稅和國內消費稅收入合計約85450億元,按照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總計5%費率估算,兩者理論上收入大概為4273億元。再加上2023年5223億元城建稅,三個待合併稅費合計約9496億元。當然,由於上述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僅為粗略估算收入,考慮到征管、優惠政策等因素,實際收入跟估算收入會有出入。因此上述三個待合併稅費總收入僅為估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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