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公民被判違反香港國安法 澳政府反對

包括一名澳洲公民在內的14名民主人士被以香港的《國家安全法》為名定罪,在全世界引來了譴責聲。澳洲外長表示對此「深感擔憂」,澳洲反對黨稱這些有罪判決「令人震驚」。

周四(5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判決14名泛民主派人士所謂「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其中包括持有澳洲和香港雙重國籍的吳政亨(Gordon Ng)。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當天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對今天作出的判決深感擔憂。」「澳洲對香港當局繼續廣泛應用《國安法》來逮捕和壓迫民主派人士、反對派團體、媒體、工會和民間社會表示強烈反對。

「我們知道,這些法律的實施也會對香港以外的個人產生影響,包括在澳洲的個人。

「澳洲政府一直跟中國和香港提及香港的權利、自由、自治和民主進程遭到系統性侵蝕的問題。」

黃英賢表示,澳洲政府會經常向「香港和中國政府直接提出有關領事和人權方面的擔憂」,並會一直這樣做下去,包括吳政亨的案件。

澳洲反對黨外交事務發言人Simon Birmingham表示,香港法院的判決「令人震驚」。「近年來,香港的自由與權利遭到了踐踏,這是一場悲劇,我們無法也不應該將其拋諸腦後。」他在一份聲明中說。

「中國政府的所作所為表明澳洲和其他同樣珍視自由和權利的國家對其持續不斷地施壓是必要的,中國政府曾承諾維護香港的自由和權利,但卻破壞了這些自由和權利。」

Birmingham 提及兩名來自香港的澳洲居民被香港當局懸賞捉拿,「澳洲不能也不應忘記或接受香港對個人人權的公然破壞。」他說,「聯盟黨大力支持兩黨發出的所有明確信息,反對削弱香港民眾權利和自由的行為。」

三年多前,香港警方在黎明時分突襲全港各處住宅,逮捕了47名民主人士,隨後港府根據臭名昭著的《國家安全法》,指控他們密謀顛覆國家政權。

此次被判有罪的14人中還包括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林卓廷、黃碧雲和陳志全等人。案件將在稍後宣判,刑期從三年到終身不等。

美國和一些國家批評審判是出於政治動機,並呼籲立即釋放被拘押的民主人士。歐盟外交事務辦公室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定罪「標誌着香港基本自由和民主參與的進一步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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