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英賢暗示 澳大利亞將逮捕內塔尼亞胡

澳洲外長黃英賢暗示,如果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訪問澳大利亞,澳大利亞政府將執行國際刑事法院 (ICC)的國際逮捕令。 

ICC上周指控內塔尼亞胡和以色列前國防部長加蘭特犯有戰爭罪,並向他們發出了逮捕令。 

周一(11月25日),在參議院的緊張交鋒中,黃英賢說,「與聯盟黨不同,我們實際上認為遵守國際法是一個原則問題,這符合澳大利亞的利益」。 

「我已經多次明確表示,衝突各方都必須遵守國際法,我再次表示,我們尊重國際刑事法院的獨立性及其在維護國際法方面的重要作用,」她說。 

國際刑事法院只對締約國擁有管轄權,但即便對締約國,執行逮捕令也很難實現。根據《羅馬規約》,澳大利亞於 21 世紀初成為締約國。

黃英賢反駁了阿爾巴尼斯政府的立場與美國不一致的批評,指出「美國不是《羅馬規約》的締約國」。

當被直接問及內塔尼亞胡進入澳大利亞是否會被逮捕時,黃英賢說她不會「猜測假設」。「我可以告訴你們的是,澳大利亞將始終履行我們在國際法下的義務,我們的做法將以國際法為依據,而不是政治,」她說。 

內塔尼亞胡辦公室在逮捕令發布後發表聲明稱。 

內塔尼亞胡表示,「以色列厭惡地拒絕國際刑事法院對其採取的荒謬和虛假行動,」「海牙的任何有偏見的反以色列決定都不會阻止以色列國保護其公民,」他說。 

「以色列不會、也不會承認這一決定的有效性。我們將繼續盡一切努力保護我們的公民,保護我們的國家免受伊朗恐怖軸心——伊朗及其恐怖主義代理人,包括哈馬斯、真主黨、胡塞武裝等的侵害。」

內塔尼亞胡發誓要繼續追捕哈馬斯,直到將其徹底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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