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警方破獲特大比特幣洗錢案 團伙頭目為一華裔

警方周三(10日)起訴了悉尼內西區和西南區的一名男子和五名女子,他們涉嫌參與比特幣洗錢集團。這是從去年十月份開始的悉尼重大洗錢案調查的一部分。警方透露,該犯罪集團通過比特幣洗錢金額超過500萬澳元。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新州警方網絡犯罪團隊指揮官Matt Craft星期四(11日)表示:「該集團提供一種類似『洗錢出租』服務,他們會收取一部分現金作為自己的酬勞。」

警長Craft說,該集團涉嫌通過兌換比特幣的方式將黑錢洗白,警方認為這是「非法的……違法所得最有可能來自出售違禁藥物」。

警方星期三在Newington和Strathfield的兩套公寓中執行了搜查令,沒收了電子設備以及現金和名貴珠寶。

他們將在法庭上指控一名48歲的Newington男子以欺詐手段將現金存入集團的銀行帳戶。

該名男子被控七項罪名,包括故意藏匿犯罪團伙成員、參與犯罪活動並助長犯罪活動。

警長Craft說,這個犯罪集團處理了超過540萬澳元的黑錢,但新州警察局仍在與澳洲聯邦警放和金融監管機構AUSTRAC合作,「計算」涉案總金額。

 一名24歲的Strathfield婦女被控一項參與犯罪集團並為犯罪活動做貢獻的罪名,以及四項故意處理犯罪所得罪。

據稱,她參與了該犯罪集團,並處理了價值300萬澳元的犯罪所得。

三名女性——-分別是24歲來自Homebush West,23歲來自Denham Court,和23歲來自Newington,每人都被控三項處理犯罪所得罪。

一名23 歲的Concord女子被控兩項魯莽處理犯罪所得罪,和兩項協同犯罪。

這些指控是在警察起訴30歲的Strathfield男子鍾意(音譯,YiZhong)之後提出的,此人據稱是該犯罪集團的負責人。

警方說,上個月當他們在Strathfield的Homebush路上攔住鍾先生的汽車時,發現兩袋現金共計100萬元。

 他被指控犯有24項罪行,其中包括19項故意處理犯罪所得、故意指導犯罪集團的活動,以及與毒品有關的相關罪名。

他被拒絕保釋,並於星期四在Burwood地方法院出庭。

鍾先生和五名女被告將於4月19日在中央地方法院出庭。

警長Craft說,「……根據(星期三)收集到的證據,我們認為還將逮捕更多與(此案)有關的嫌犯。」

據悉,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也稱加密貨幣。 它不是實體貨幣形式,其交易記錄在稱為區塊鏈的可公開訪問的數據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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