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疏漏惹禍 維州家庭失32萬房屋押金

據澳洲新聞網報導,一個維州家庭看中一套320萬元的豪宅,以為買到夢想家園,沒想到一個法律「漏洞」讓他們失去了32萬澳元的房屋押金,變得一貧如洗。他們警告其他買家要當心購房合同中的陷阱。

42歲的Sam Gayed和37歲的妻子Nardine來自埃及,10年前移民到澳大利亞,一家人住在維州小鎮Bendigo。為了孩子們的學業,他們想搬到墨爾本,並在Balwyn區找到一棟價值320萬的「夢想家園」,支付了10%的訂金。

但現在,Gayeds夫婦名下沒有任何存款,租了一個「非常小的房子」住,他們不得不對孩子撒謊,說家裡發生了變故。

這一切都始於購房合同中的一些 「奇怪 」之處。當簽署合同時,這對夫婦注意到「視融資情況而定(Subject to finance)」的條款被刪除。

這是標準房屋合同中的一個重要條款,如果銀行不批准貸款,買方有合法權利退出,訂金會被退回。

Gayed先生回憶說,「當他們刪除這個條款時,我感覺有點奇怪。我們當然想要這所房子,我們已經對它產生了感情,我們喜歡它。”

房地產經紀人還告訴他,有其他潛在的買家在等着,這給Gayed先生帶來了壓力,所以他在修改後的合同上簽了字。「我很擔心他們會把房子[賣給別人],」他說。

「一切都很正常,如果他們堅持要取消這個條款,我們認為我們可以應付,我們不打算退出,」Gayed先生繼續說。

Gayed夫婦都是醫生。他們將家庭收入輸入了一個貸款計算器,並認為有資格享有醫生貸款計劃,該計劃允許醫療專業人員在無需支付抵押貸款保險(LMI)的情況下借到房屋價值的90%。

但在簽署合同後,他得到了一些壞消息–銀行的醫生計劃有200萬澳元的門檻,以前從未聽說過。

Gayed夫婦不能從銀行獲得90%的住房貸款,而只能獲得85%的貸款。

Gayed先生瘋狂地試圖湊齊現金,支付最後5%的房價,金額為16萬澳元,以及結算日應繳納的另外16萬澳元的印花稅。

他試圖出售他所擁有的公司的部分股權,然後試圖出售他家在Bendigo的房子。然而,這兩次銷售都沒能及時完成。

他要求房地產經紀人與賣家討論,是否可以支付房價的90%,並慢慢償還5%的費用。

但賣家拒絕了,交易告吹了。然後賣家拿走了Gayed先生的32萬澳元定金,當然這是他們依法享有的權利。

進行銷售的RT Edgar房地產經紀人Annabelle Feng告訴news.com.au,她收到了流產銷售的佣金。

她說,刪除「視融資情況而定」的條款是賣家的主意。「我們不能建議,我們只是告訴他們(購買者)有哪些選擇。他們可以自由地做出決定。」

Gayed一家不知道在遭受這樣的挫折後,是否還能在墨爾本擁有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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