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2月25日消息,湖南省邵陽市中級法院於25日下午3時公開審理了一起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57歲的郭某和因生活瑣事與鄰居產生口角後,將鄰居家的女主人以及兩個孩子從天台扔下樓,最終導致兩死一傷。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郭某和死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郭某和在2009年開始建房時就與鄰居李某良、易某葉夫妻倆商量好,兩家房屋毗鄰的牆共用,兩家各出一半修牆的地基,各承擔一半修牆的費用,經核算後易某葉家需要承擔「共垛」費用13270元,而當時易某葉家也已經承諾自己建房時將會支付這筆費用。
到了2015年,易某葉、李某良在修建自家房屋時發現,郭某和建房時將水管埋在公共牆體的易某葉家這邊,致易某葉家房屋4樓頂部出現漏水現象,所以在郭某和索要「共垛」費用時,易某葉堅持要求將4樓漏水維修好才能給付。
2020年9月2日,郭某和喊來師傅幫易某葉家4樓頂部公共圍欄用鐵皮包好。下午17時許,在師傅完工後離開,郭某和與易某葉一起到4樓樓頂查看。此時郭某和再次索要「共垛」費用未果,於是兩人便在4樓樓頂天台發生了爭執並相互推搡起來,郭某和將易某葉推至天台邊上,將她抱起扔了下去。
易某葉的兒子李某聽到母親的喊叫後,便帶着2歲的表弟易某成來到4樓天台,沒想到兩人均被郭某和暴力丟至樓下。最終易某葉與易某成都因為從高空墜落致顱腦損傷後搶救無效死亡,10歲的李某重傷。
易某葉的大兒子李先生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稱,事發時自己和爸爸都不在家,聽到消息後才趕回家,一邊為母親處理後事,一邊照顧受傷的弟弟,「醫生說,弟弟後續的治療會很困難,將來有可能會癱瘓。」
2月25日下午3時,邵陽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被告人郭某和因與鄰居財務糾紛而採取暴力手段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2人死亡,1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故作出判決如下:判處郭某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計143575.6元。
對於這樣的審判結果,易某葉丈夫表示並不滿意,他表示針對民事賠償部分其將繼續向法院申訴;郭某和及其家屬對此結果也表示不服,將繼續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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