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2月25日消息,湖南省邵阳市中级法院于25日下午3时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57岁的郭某和因生活琐事与邻居产生口角后,将邻居家的女主人以及两个孩子从天台扔下楼,最终导致两死一伤。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某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和在2009年开始建房时就与邻居李某良、易某叶夫妻俩商量好,两家房屋毗邻的墙共用,两家各出一半修墙的地基,各承担一半修墙的费用,经核算后易某叶家需要承担“共垛”费用13270元,而当时易某叶家也已经承诺自己建房时将会支付这笔费用。
到了2015年,易某叶、李某良在修建自家房屋时发现,郭某和建房时将水管埋在公共墙体的易某叶家这边,致易某叶家房屋4楼顶部出现漏水现象,所以在郭某和索要“共垛”费用时,易某叶坚持要求将4楼漏水维修好才能给付。
2020年9月2日,郭某和喊来师傅帮易某叶家4楼顶部公共围栏用铁皮包好。下午17时许,在师傅完工后离开,郭某和与易某叶一起到4楼楼顶查看。此时郭某和再次索要“共垛”费用未果,于是两人便在4楼楼顶天台发生了争执并相互推搡起来,郭某和将易某叶推至天台边上,将她抱起扔了下去。
易某叶的儿子李某听到母亲的喊叫后,便带着2岁的表弟易某成来到4楼天台,没想到两人均被郭某和暴力丢至楼下。最终易某叶与易某成都因为从高空坠落致颅脑损伤后抢救无效死亡,10岁的李某重伤。
易某叶的大儿子李先生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事发时自己和爸爸都不在家,听到消息后才赶回家,一边为母亲处理后事,一边照顾受伤的弟弟,“医生说,弟弟后续的治疗会很困难,将来有可能会瘫痪。”
2月25日下午3时,邵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和因与邻居财务纠纷而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2人死亡,1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作出判决如下:判处郭某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43575.6元。
对于这样的审判结果,易某叶丈夫表示并不满意,他表示针对民事赔偿部分其将继续向法院申诉;郭某和及其家属对此结果也表示不服,将继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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