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慘直播帶貨 黃聖依夫妻帶貨只賣1單 商家報警

日前,中國藝人楊子、黃聖依夫婦到抖音網紅「表哥(覃進展)」直播間帶貨,但一場直播下來只賣出去1單,且未按合同行事,惹怒商家,報警稱遭遇「合同欺詐」。

據香港01報導,王女士是某臘肉品牌的負責人,2023年12月,她在抖音上看到招商廣告,經過考察後,與上海晟宸澤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下稱「晟宸澤傳媒」)簽訂合同。她說:「晟宸澤傳媒說他們請明星來做直播、代言是非常容易的」。

於是,王女士交了10萬元的坑位費,晟宸澤傳媒承諾「做兩場大主播直播帶貨+一些小主播直播帶貨,並且保1:14,也就是保底140萬元的銷售額,否則等比例退款。」

合同顯示,每場直播藝人為行業頭部達人,助力嘉賓為明星。其中第一場直播時間為1月16日,由網紅「表哥(覃進展)」、藝人黃聖依和楊子直播;第二場的時間及藝人嘉賓待定。

王女士稱,她就是奔着明星帶貨去的,想將銷量提上來。所以才將楊子、黃聖依夫婦的直播事宜寫進了合同之中,並為此準備170萬(人民幣,下同)的貨。

王女士說:「因為我們的(產品)是臘肉,年前是最好賣的,我就比較急,他們當時說交了錢就會安排一些小主播來播,大概能完成30%的銷售額;大主播能做50%,還剩下20%會交給第二場大主播返場直播。」

王女士氣憤表示,她沒有想到的是,直播與晟宸澤傳媒的承諾不同,晟宸澤傳媒的工作人員先是說要準備大場直播,來不及做(小主播的)的直播了,但到大場直播,她們的產品只在早上播了2分鐘,而且只有覃進展在,沒有黃聖依和楊子。她當時表示疑惑,晟宸澤傳媒說她們的產品下午會返場,然後才有同框,結果一直等到晚上,她們的產品卻沒有再出現過。

王女士表示,在直播之前,晟宸澤傳媒還提醒她們多準備貨,以免爆單,但她們準備了價值170萬元的臘肉產品(保質期只有180天),卻只賣出去1單,銷售額只有100來元。

王女士認為,晟宸澤傳媒沒有按合同履行。她說「好了要播的沒播,承諾的比例沒完成,晟宸澤傳媒已經沒有能力執行這份合同了」,於是要求解約退款,但被晟宸澤傳媒方面一拖再拖。

1月中旬,王女士到晟宸澤傳媒在上海市的辦公地點,發現辦公室內沒有員工,並看到「蹲守在這裡和她遇到同樣問題」的品牌商家。為了維權,王女士和他們成立了一個群組,從最新的統計結果來看,一共涉及71個商家。其中,與部分商家簽約的是上海好媽媽影視發展有限公司。

近段時間,這些商家陸陸續續在網上發聲,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在輿論的壓力下,黃聖依工作室於1月25日發布聲明。

聲明中稱,1月16日,黃聖依和楊子是應抖影文化傳媒(上海)有限公司(下稱「抖影傳媒」)的邀請,作為嘉賓到「表哥(覃進展)」的直播間助力推介帶貨。

黃聖依工作室強調,兩人沒有作出過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權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諾,且兩人全面履行完成了合約內容,包括約定的直播時長、需以嘉賓身份助力推介30個指定產品等。聲明中寫道:「對於任何未經授權使用黃聖依、楊子肖像或名義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活動,我方將堅決追究其法律責任」。

最後,黃聖依工作室表示,他們已第一時間敦促抖影傳媒對各商家、各品牌方嚴格履約,及時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王女士則表示,她已經報警。除了她之外,還有人代表60餘名商家報警。據悉,這些商家支付了3000多萬元的直播服務費,但銷售額沒能達到合同規定的最低金額,且相關公司拒絕按合同退款,他們認為相關公司涉嫌合同詐騙。

1月26日,負責該案的警員表示,案件已被受理,現正處於偵查階段。

晟宸澤傳媒的相關負責人表示,1月16日這一場直播的數據確實不佳,但他們的合同不是針對單場直播的,後續還會為這些商家安排其他直播場次,他們沒有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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