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惨直播带货 黄圣依夫妻带货只卖1单 商家报警

日前,中国艺人杨子、黄圣依夫妇到抖音网红“表哥(覃进展)”直播间带货,但一场直播下来只卖出去1单,且未按合同行事,惹怒商家,报警称遭遇“合同欺诈”。

据香港01报导,王女士是某腊肉品牌的负责人,2023年12月,她在抖音上看到招商广告,经过考察后,与上海晟宸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晟宸泽传媒”)签订合同。她说:“晟宸泽传媒说他们请明星来做直播、代言是非常容易的”。

于是,王女士交了10万元的坑位费,晟宸泽传媒承诺“做两场大主播直播带货+一些小主播直播带货,并且保1:14,也就是保底140万元的销售额,否则等比例退款。”

合同显示,每场直播艺人为行业头部达人,助力嘉宾为明星。其中第一场直播时间为1月16日,由网红“表哥(覃进展)”、艺人黄圣依和杨子直播;第二场的时间及艺人嘉宾待定。

王女士称,她就是奔着明星带货去的,想将销量提上来。所以才将杨子、黄圣依夫妇的直播事宜写进了合同之中,并为此准备170万(人民币,下同)的货。

王女士说:“因为我们的(产品)是腊肉,年前是最好卖的,我就比较急,他们当时说交了钱就会安排一些小主播来播,大概能完成30%的销售额;大主播能做50%,还剩下20%会交给第二场大主播返场直播。”

王女士气愤表示,她没有想到的是,直播与晟宸泽传媒的承诺不同,晟宸泽传媒的工作人员先是说要准备大场直播,来不及做(小主播的)的直播了,但到大场直播,她们的产品只在早上播了2分钟,而且只有覃进展在,没有黄圣依和杨子。她当时表示疑惑,晟宸泽传媒说她们的产品下午会返场,然后才有同框,结果一直等到晚上,她们的产品却没有再出现过。

王女士表示,在直播之前,晟宸泽传媒还提醒她们多准备货,以免爆单,但她们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保质期只有180天),却只卖出去1单,销售额只有100来元。

王女士认为,晟宸泽传媒没有按合同履行。她说“好了要播的没播,承诺的比例没完成,晟宸泽传媒已经没有能力执行这份合同了”,于是要求解约退款,但被晟宸泽传媒方面一拖再拖。

1月中旬,王女士到晟宸泽传媒在上海市的办公地点,发现办公室内没有员工,并看到“蹲守在这里和她遇到同样问题”的品牌商家。为了维权,王女士和他们成立了一个群组,从最新的统计结果来看,一共涉及71个商家。其中,与部分商家签约的是上海好妈妈影视发展有限公司。

近段时间,这些商家陆陆续续在网上发声,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在舆论的压力下,黄圣依工作室于1月25日发布声明。

声明中称,1月16日,黄圣依和杨子是应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抖影传媒”)的邀请,作为嘉宾到“表哥(覃进展)”的直播间助力推介带货。

黄圣依工作室强调,两人没有作出过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权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诺,且两人全面履行完成了合约内容,包括约定的直播时长、需以嘉宾身份助力推介30个指定产品等。声明中写道:“对于任何未经授权使用黄圣依、杨子肖像或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我方将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后,黄圣依工作室表示,他们已第一时间敦促抖影传媒对各商家、各品牌方严格履约,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王女士则表示,她已经报警。除了她之外,还有人代表60余名商家报警。据悉,这些商家支付了3000多万元的直播服务费,但销售额没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金额,且相关公司拒绝按合同退款,他们认为相关公司涉嫌合同诈骗。

1月26日,负责该案的警员表示,案件已被受理,现正处于侦查阶段。

晟宸泽传媒的相关负责人表示,1月16日这一场直播的数据确实不佳,但他们的合同不是针对单场直播的,后续还会为这些商家安排其他直播场次,他们没有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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