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外長建議將英國法官撤出香港

英國正考慮撤回香港最高法院的法官。此前,香港最知名的民主活動人士黃之鋒被拘留,並被告知將面臨5年監禁。

英國外交大臣拉布(Dominic Raab)表示,北京6月份在香港實施嚴厲的的國安法後,他已就英國法官「是否仍適宜」留在香港終審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展開磋商。拉布的這番話出現在一份有關香港局勢的英國政府定期報告前言中。

根據港版國安法,香港特首林鄭月娥(Carrie Lam)可以任命法官審理國安案件,這些案件也可以移送到中國大陸審理。

英國外交部表示,允許林鄭月娥任命法官「有損害香港司法獨立的風險」。香港政府則以「全面攻擊和無端指責」予以回應。

自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警方加大了對政治活動人士的抓捕力度。當地政府和親北京團體也把矛頭對準了那些被認為對中國不忠的教師、學者和記者。

『合法性外衣』

英國高級部長警告稱,如果香港的司法獨立受到國安法侵蝕,留在香港的英國法官將給該地區的法律體系披上「合法性外衣」。

1997年後,在「一國兩制」框架下,英國法官繼續留任香港終審法院,以維護該地區的法治。

香港實施國安法後,拉布和司法大臣巴克蘭(Robert Buckland)已致函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里德勳爵(Lord Robert Reed),認為英國法官沒必要繼續留在該地區,因為那已不是香港或英國的利益所在。

信中承認,判斷中國政府是否「實質上損害」了香港法院的獨立性還為時過早,但要求里德勳爵解釋,如果中國政府這樣做了,將會發生甚麼。

里德勳爵告訴同僚,如果英國法官現在就撤出香港,將對外發出負面信號,不僅被視為對香港人的拋棄,那裡的司法獨立也將失去寶貴支持。

來自澳大利亞的斯皮格爾曼(James Spigelman)已於9月份辭去了香港終審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法官職務,法官們的進一步辭職可能會損害該機構在中國境外的獨立聲譽,並會令在該地區的外國公司感到不安,他們要依賴香港的法律體系執行商業合同。

為香港民主而戰

就在英國政府有關香港的報告公布數小時前,24歲的黃之鋒在出庭時(Joshua Wong)承認,去年6月份在香港警察總部外組織了一場示威活動。他此前曾否認上述指控,但表示即便沒有出現在示威活動現場,他也會因這次集會被判5年監禁。當被帶離法庭時,他大喊「每個人都應該堅持下去,加油」。

過去10年以來,黃之鋒一直被北京視為眼中釘。11月23日,他與23歲的周庭(Agnes Chow)、26歲的林朗彥(Ivan Lam)一起被港警拘留,他們都承認了類似指控。預計他們將於12月2日被判刑。

黃之鋒曾因參與2014年的雨傘運動而入獄,當時年僅17歲。去年香港爆發抗議時,他仍在服刑。「也許當局想把我永遠關在監獄裡,」黃在Facebook中寫道,「但我相信,無論是監禁、禁止選舉,還是任何其它形式的權力濫用,都不能阻擋住我們的行動。」

拉布在報告中寫道:「國安法的出台,以及最近香港禁止民主派議員進入議會,是短短五個月內對《中英聯合聲明》的兩次實質性違背,令人嚴重質疑中國對『一國兩制』的承諾。」

「儘管局面變得日益複雜、困難,但各方如能從現在起彌合分歧還為時不晚。就我們而言,英國將繼續捍衛香港人民的權利,尊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中英聯合聲明條款。」

黃之鋒被《時代》(Time)、《財富》(Fortune)和《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雜誌譽為世界最具影響力人物之一,他也是網飛(Netflix)記錄片《約書亞:少年vs超級大國》(Joshua: Teenager vs Superpower)的主角。在去年的反送中抗議活動期間,他會見了多位歐洲和美國的政治領袖,並呼籲對中國進行制裁,這當然激怒了北京。根據國安法,推動香港獲得更大自治權或主張對其實施制裁屬於非法行為。

周庭為了參加後來被取消資格的議會選舉放棄了英國國籍。她是依據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名被捕的首批香港本土民主人士之一,如果罪名成立,她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林朗彥和黃之鋒曾就讀於同一所中學,他幫助發起的一場運動反對北京以「愛國」名義修改學校課程。他還曾因參與民主抗議活動而被四次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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