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市公司華訊方舟的一紙公告,讓許多人大跌眼鏡。
事情的起因,要從華訊方舟之前的財務造假風波談起。
據報道,2016年至2018年,華訊方舟通過虛構購銷交易的方式,虛增企業的經營利潤,總額達1.75億。
連續三年造假,行徑可謂惡劣,然而,華訊方舟公司只被罰了60萬。
然而,好戲還在後頭。
華訊方舟的最新公告,再次披露了一個讓人啞然失笑的消息。
華訊方舟因為之前虛構購銷交易,導致多交了稅,如今,這些多交的稅又被稅務部門退回來了。
沒錯,全都退回來了,下面是我在天眼查APP上查到的信息,退稅的總額高達1500多萬!
換言之,造假「慣犯」華訊方舟,不僅沒有付出應有代價,反而賺大了。
其實,類似上市公司「吹牛不用上稅」的荒誕劇,魚叔我早就不只一次看到。
2019年,上市公司寧波聖萊達電器同樣因為虛增利潤1000萬,被罰60萬。事後,稅務部門也退回了聖萊達多交的250萬元稅款。
顯而易見,某些上市公司之所以敢前赴後繼,玩財務造假,敢吹牛皮誤導市場,忽悠股民,原因就在於裡面的收益很大,違法成本卻很小。
通過財務造假可以把股價炒高,割股民韭菜,可以避免連續虧損導致的退市,這裡面的違法收益可以以億計。但是,所付出的成本,也就是頂格處罰60萬而已。
當然,新證券法修改後,把信息披露造假的處罰的上限提高到1000萬,看似對造假更有威懾性了。
但要記住,這是「上限」。
正常的話,也就罰個幾百萬而已。比如今年3月13日,新證券法生效後,首單財務造假案例出爐,上市公司廣東榕泰因造假被罰300萬。
相比造假帶來的巨額收益,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罰款,也算不上高。很難說,就能把造假企業和高管罰到肉痛,讓他們真正長記性。
至於稅務部門給造假企業退稅,更是一個大bug。和偷稅行為不同,虛增收入和利潤多交稅的行為,看似沒有影響到國家稅收,把因此多收的稅退回去,國家也沒有損失。
但實質上,這是利用稅收的公信力,為企業造假行為背書。換而言之,國家稅收制度事實上淪為了造假者的工具。它不僅損害了稅收法制的統一和公平,也背棄了誠實守信的商業原則,衝擊到正常市場秩序。
法治社會,「任何人不能從其自身的過錯中受益」,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
企業惡意造假,偷逃稅費應當處罰,同樣,企業通過造假,刻意多交稅,同樣不該為法律所容忍。
道理很簡單,如果造假者總是能從其造假中獲益的話,那無異於變相縱容造假。
從國外成熟證券市場的經驗看,上市公司及高管任何造假行為,後果是極為嚴重的,動輒罰款幾個億,十幾個億,此外還面臨股民的天價索賠,嚴重的甚至還有牢獄之災。
相比起來,我們的上市公司真是太幸福了!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魚眼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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