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警告 赴港旅行可能「因言獲罪」

10月24日,澳洲政府的Smart Traveller網站更新了赴香港旅行警告,提醒澳人在進入香港前所發布的某些言論可能被香港當局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犯罪」。 

香港今年3月生效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第23條)增加了39項危害國家安全罪名,以打擊所謂的「叛國、叛亂、煽動叛亂、破壞以及境外干預」等罪行。

澳洲外交部建議澳洲人對赴香港旅遊「保持高度警惕」,因為23條可以被寬泛地解讀,澳洲人在香港之外地區發布的社交媒體內容可能被當局視為犯罪。澳洲人如在無意中觸犯新版國安法,可能在未被指控的情況下被扣押長達16天,而且48小時內不得聯繫律師。

觸犯「港版國安法」的最高刑法是終身監禁。中國的法律不承認雙重國籍,如果持非澳洲護照進入香港或被認定為中國公民,澳洲政府可能無法提供協助。澳洲政府建議公民使用澳洲護照前往港澳或中國大陸。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僅經過短暫的公眾諮詢就被火速通過。國際人權服務社(ISHR)發文說,聯合國一致譴責香港新的國家安全法。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Volker Türk說:「對於這樣一項對人權有重大影響的重要立法,不經過徹底的審議和有意義的協商就予以通過,是香港人權保護的倒退。」

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表示,新版國安法打擊了香港的自治和香港人在世界各地的權利,鼓勵同儕監視,在香港激起文化大革命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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