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8孩鐵鏈女案結案判決 6人入獄

轟動一時的中國徐州8孩鐵鏈女案經法院審理,終於有了結論並宣判,判決「鐵鏈女」丈夫董志民虐待及非法拘禁罪名成立,處有期徒刑9年,其餘5人因拐賣婦女罪,判有期徒刑8年至11年不等。

據央視新聞報導,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6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董志民虐待、非法拘禁案,時立忠、桑合妞、譚愛慶、霍永渠、霍福得拐賣婦女案,7日作出判決。

判決認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

判決認定時立忠、桑合妞、譚愛慶、霍永渠、霍福得犯拐賣婦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10年、13年、8年6個月和8年,並處罰金。

另外的三名涉案人徐某東、李某玲及劉某柱因情節較輕及超過追訴時效,未被起訴。

徐州8孩案於2022年初曝光,網路廣傳的影片顯示,一名受害女子被人頸鎖鐵鏈,更生下8個孩子,引發輿論沸騰,紛指全案疑涉及人口拐賣、虐待及超生等。

之後江蘇省官方公布徐州8孩案的調查結果,確定「鐵鏈女」就是「小花梅」。

央視報導指出,小花梅早於1998年初被時立忠、桑合妞以治病為由,拐騙她離開雲南省福貢縣子里甲鄉亞谷村來到江蘇省東海縣,兩人並以人民幣(下同)5000元的價格賣給該縣農民徐某東。

小花梅與徐某東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上旬後去向不明。同年6月譚愛慶及其妻李某玲在河南省夏邑縣駱集鄉潭窪村發現小花梅並收留,另以3000元賣給霍永渠、霍福得。

霍永渠、霍福得又把小花梅帶至徐州豐縣歡口鎮,經劉某柱介紹,以5000元轉賣給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董志民。

董志民帶小花梅至董集村家中共同生活,剛到董家時小花梅生活基本能夠自理,能與人交流,但有時痴笑、目光呆滯。

1999年兩人生育長子,2011年至2020年又先後生育7子女。2011年、2012年小花梅生育二子、三子後,精神障礙症狀逐漸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後病症更明顯。

其間董志民僅於2013年上半年帶小花梅到鄰縣鄉鎮醫院門診開藥治療,之後未再送醫。2017年7月至案發前,董志民還拘禁小花梅,並以「布條繩索捆綁、鐵鏈鎖脖等虐待」。

報導表示,期間「小花梅的飲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時常挨餓受凍,居住場所無水電陽光,生活環境惡劣。董志民的虐待行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傷害。經鑑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評定為精神殘疾二級」。

徐州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饒本東表示,董志民收買被他人拐賣的小花梅,涉嫌犯收買被拐賣婦女罪,因收買被拐婦女罪法定最高刑為3年有期徒刑;而法定最高刑不滿5年有期徒刑,過了5年不再追訴。

因董志民及徐某東收買被拐賣婦女犯罪行為超過了5年的追訴時效期限,不符合報請核准追訴條件,依法不再追訴。

此外,1998年起參與拐賣小花梅的犯罪嫌疑人共7人,均超過20年追訴時效期限,但只追訴5人,因該5人在拐賣婦女犯罪中作用較大、情節嚴重,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另外2人在拐賣婦女犯罪中作用較小、情節較輕,未予報請核准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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