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頭正高,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一處老舊住宅區的二層樓來了兩個滿頭大汗的陸豐村民。
那是2019年7月初,他們找到同鄉所在的律所,想找個收費便宜的律師。實習律師張文鵬接待了這兩個村民:年紀小的周建華脖子上戴了條大金鍊子,「是個精神小伙」;年長的鄒付敬一隻眼看着張文鵬,另一隻眼斜視,說話辦事像是位「老江湖」。
他們是來找律師「舉報」的。這一老一小來自廣東省陸豐市河東鎮山蕉坑村,十幾天前,另一個村民周建銳在家中被帶走了,理由是對村裡的採石場有敲詐勒索行為。他們想請律師為周建銳辯護。
這次見面沒過多久,鄒付敬、周建華也被帶走了。周建華是在深圳火車站被帶走的,他剛剛結束了一趟出差。
他們那時不知道,還有另外4個同村的村民也陸續被帶走:年紀最大的黃君杈是在接送孫子、買完菜後,在深圳的家裡被帶走的;陳華波在惠州家裡被帶走時,小孩剛出生4天;周玉劍在廣西桂林的印刷紙廠上班時被帶走;周玉超去北京辦事,結果在酒店被帶走。
實習律師張文鵬怎麼也沒想到,未來5年,他和這7個村民的命運扭在了一起。
毀掉的農田,回不去的鄉
被捕後,7人被指控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公訴機關的指控理由是,村民以無證開採、污染環境為由,多次到具備合法手續的陸豐市秋冬聯泉石場鬧事,敲詐勒索錢財,到各級有關部門上訪,影響聯泉石場的經營,使石場蒙受重大經濟損失。
在村民的回憶里,採石場的出現打破了山蕉坑村的平靜。
從2007年開始,聯泉石場大量採石,挖山炸石的轟隆聲每天在響,灰塵漫天,飛石能濺到500米外村民的屋子裡。每當下雨,廢泥、碎石、渣土順着灌溉溝渠,流進山腳的農田,把農田填成沙堆。能耕種的農田越來越少了。
陳華波的農田恰好在石場下游,是最早被毀掉的農田之一。「農田是農民的根。」儘管他已經靠着汽車修理技術在惠州買了間平房,但他認為那只不過是漂泊的暫居地。
村民和採石場的矛盾持續了十幾年,鎮政府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處理相關衝突。山蕉坑村幾乎住不下去了,少數人留下,為採石場打工。有人忍痛賣了祖宅,買了鎮裡的房子,多數人選擇外出打工。
黃君杈回憶,早在20世紀90年代,山蕉坑村引進幾家小規模的採石場手工作業,他是村子第一個提出反對採石場的人,「有了採石場,村子的環境就廢了」。採石場出現不久,他就決定帶着妻兒到深圳打工。
2007年,聯泉石場獲得採礦證,開始機械化作業,山蕉坑村的環境惡化得更快了。雖然黃君杈人在深圳,但他對山蕉坑村有感情,堅持多年舉報採石場,但那些舉報資料寄出後,大多石沉大海。他還回村當過村幹部,和採石場博弈,為村民爭取了每年7.2萬元的補貼。
2018年5月,在河東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協調下,聯泉石場補給山蕉坑村5個村民共30萬元的費用,鄒付敬、黃君杈、陳華波、周建銳、周玉劍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按了手印,各自分得12.46萬、4.5萬、4.5萬、4.5萬、4.04萬元。
鄒付敬回憶,當時簽字時,鎮政府的許多工作人員都在現場,他想着拿了這筆錢,順着台階下就算了。在此之前,他和採石場對着幹了十幾年,還在維權時遇到騙子,被騙了10萬元。
沒過多久,在深圳工作的周建華難得回老家喝了頓喜酒。飯後站在村口抬頭一看發現,「自家的山怎麼被採石場挖了大半?」
此前,採石場已經兩次越界開採村民的自留山。那是周建華、周建銳、周玉劍、周玉超4個家庭的自留山。這4戶人家已在外地發展,周玉超回憶:「之前也越界,但人在外地,想着讓採石場賠點錢長教訓,別再越界就算了」。
這次越界比前幾次範圍更大,而且只要村民一離開陸豐,採石場就繼續越界。這讓這4戶人家有點惱火。
4人在自留山上種樹苗,想劃分界線,但採石場的工作人員直接拔掉樹苗,他們只好報警、向村委會投訴。為了越界開採的事,在中山市開海鮮檔口的周建銳,不得不每周開車往返於中山和陸豐之間維權。
周玉超回憶,那時候他就想,石場的態度不好,乾脆不拿賠償了,直接要求石場關停,並做復綠工作。
2018年9月,聯泉石場因越界開採關停了。石場前後兩任法定代表人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兩萬元。
周玉超一度以為,他們終於把採石場趕出了村子。沒想到,採石場關停的大半年後,事情急轉直下,先後收過採石場補償的村民陸續被捕。
實習律師張文鵬了解案情後,有些不平:「石場聲稱有正當手續合法開採,但實際卻因不斷越界開採、非法占用農用地被處罰,最終才被責令關停。」那份《調解協議書》也寫明,經雙方當事人自願同意,共識一致才訂出協議,雙方不准以任何藉口提起此事生非。
「周建華一分錢沒拿,只是在自己的自留山維權,反而被公訴機關說是無事生非,以強拿硬要等方式滋事。」張文鵬補充。
那時,張文鵬26歲,比周建華大兩歲,正在等待律師協會的實習面試。他那時對什麼類型的案子都有興趣,覺得這案子有冤情。「即便村民收了賠償款,公益和私利並不相悖,本來村民就是要保護賴以生存的土地。」
7個被捕的村民大多是初中文化,在外地打工。他們之間有些只是打過照面的點頭之交,有些是親戚、鄰居。有個人在外地安家十幾年,很少回村,以至於侄子都記不清自家叔叔生了幾個女兒。唯一的相同點是,他們都和採石場有過糾紛。
張文鵬成了村民的辯護人,他想邀請更多律師加入這個案件,但家屬實在掏不出太多錢。
律師劉沛文是張文鵬的朋友。劉沛文回憶,當時他剛剛執業,看到張文鵬轉來的起訴書,「幾乎是簡單清晰明了的案子,案情不複雜,一看就是很荒唐、明顯無罪的案子」,激發了他的興趣。
最初參與的五六個律師是張文鵬的同學、好友,大多很年輕,他們懷抱着「無罪」的辯護目標,收取較少的費用。
回到法律上去
7個村民被關在了看守所。陳華波形容,他一度想過死,但是翻案的想法又戰勝了求死的心,「我本身無罪,為什麼要認罪?」
他想不通:在鎮政府簽的字,又有政府工作人員參與協商調解,蓋着鎮政府的公章,為什麼會變成敲詐勒索?
其他6個人也不約而同地喊冤,在多次審訊中均不認罪。周建華表示,「坐完牢,我要出去告到底」。
周玉超在看守所,請律師轉告兒子三件事:照顧爺爺奶奶、官司要打下去、要團結。
律師郭會田看了案情認為,這是無罪的案子,也加入辯護律師團隊。最後,超10位律師加入本案辯護。
2021年5月,陸豐市人民法院先後對7人作出一審判決。7人因「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六年不等,並被追繳犯罪所得返還給聯泉石場。
一審結果讓7戶村民和律師們感到失望。
周玉劍被抓後,他的父親去世了、女兒因為他的案子輟學了、經營十幾年的印刷紙廠也倒閉了。他在看守所突發腦梗,送去醫院搶救,昏迷九天九夜,還做了心臟搭橋手術。
折磨人的,還包括一審判決書中一些村民的說法。那時,山蕉坑村被分成兩派,一派是仍在村子裡生活,為採石場工作的村民,希望採石場繼續經營,另一派是外出打工的村民,希望採石場關停。
「我就要翻案,寧可一天也不減刑」,周建銳在看守所數着日子,「刑滿是2024年6月18日,我那會兒30歲出頭,還有機會出去翻案、做事業」。
但這不足以讓7個家庭把信任完全託付給張文鵬。鄒付敬的兒子鄒貴帆回憶,父親被抓後的一年半時間裡,7個家庭聯繫得不多,他想找關係把父親從看守所里「救」出來,還被騙子騙了錢。
一審判決給他提了醒:找關係行不通,這個案子還得回到法律上去。
他在深圳長大,決定完全拋棄深圳的生意,回陸豐專心打官司,也慢慢認識了其他6個家庭的成員,把7個家庭重新攏在一起。
被逼到絕境,只剩堅持
不服一審判決的村民提起上訴。
在庭審上,村民的語言表達能力有限。郭會田律師也着急,「村民只會喊冤,不會說冤在哪兒,法的依據在哪兒,不會搜集證據」。但他在法庭上,也忍不住說:「如果這個判決在貴院生效了,我一定陪村民打到底。」
他同情這群樸素的村民,「老百姓不需要太多法律素養,被欺負了,賣房子也要告到底」。慢慢地,為村民辯護的律師超過10人,都是衝着「無罪」來的。一位法律援助律師也在庭上作無罪辯護。
張文鵬回憶,一審判決一度讓他感覺辯護無力,想把案子交給更有名氣更有經驗的律師,對方也有興趣接,但為7個村民辯護,每人要收10萬元,家屬掏不起,只能作罷。於是,作為最早接觸這個案子的辯護人,張文鵬只能硬着頭皮繼續管,「我不管就沒人管了」。
2021年7月,周建華被釋放,從看守所出來的第三天就去深圳找張文鵬,「我要幫其他6人早點出來,裡面太難熬了」。
張文鵬說,辦這個案,對村民的同情占了一部分,對法律的信仰占了一部分。他對家屬說:「這個案子是被蒙在麻袋裡打,我們要讓它暴露在陽光下,讓更多人知道。」
張文鵬和周建華提起公益訴訟的申請,請求汕尾市人民檢察院對當地不履行法定職責,導致石場損壞生態環境一事進行檢察監督。
汕尾市人民檢察院調查後發現,聯泉石場在2015年、2018年兩次越界開採,被責令停止開採、做出行政處罰;採礦權開採範圍是71.25畝,經鑑定,聯泉石場最後採礦總面積是213.45畝,其中林地面積189.6畝;責令石場關停後,採礦區、加工區、生活區、礦區道路復綠復墾推進緩慢,採礦區域和周圍生態一直受到侵害,且礦坑威脅周邊村民的生命安全。
律師們也從7個村民的卷宗中發現很多問題,比如一些有利於採石場的村民口供是同一時間錄的,且有90%很相似,許多口供只蓋了手印沒有簽名。
2022年2月,汕尾中院以「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該案發回重審。
司法的水平線
發回重審後,一群法官走出法庭,把合議庭開到山蕉坑村里。法官們帶着鏟子走到周玉劍的農田裡,一鏟子下地,剷出了碎石頭,還爬到礦坑旁勘驗。
只有親臨採石場,才能看到許多細節:石場關停數年後,被沙子覆蓋的農田長期無人耕種,長出雜草和小樹,連成一片,變成了荒樹林,還有未清理的碎石壘在農田上;站在高處俯瞰採石場,只有一側山坡復綠種了樹,其他四分之三的山體被挖空後,露出黃褐色的岩石。
2023年7月3日,在合議庭現場勘驗不久,陸豐市人民法院作出了刑事判決,鄒付敬、黃君杈、陳華波被不予起訴;另外4個村民被陸豐市法院認定「敲詐勒索」罪名成立,但可免予刑事處罰。
2023年11月,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陸豐市人民法院向鄒付敬、黃君杈、陳華波支付國家賠償各50多萬元。
劉沛文律師說,3人無罪、4人定罪免罰的判決,在當前的刑辯環境中,已經算是比較好的結果,但7個家庭堅持還要打,打到所有人無罪。
4個「定罪免罰」的村民再次上訴。為了打「持久戰」,律師們也想辦法給村民們省錢。郭會田是其中年紀最大的律師,他主動提出要住在村民家裡,給家屬省點錢。
幾個男性律師擠在了村民家裡,有人睡床,有人打地鋪,兩人蓋一床被子。郭會田說,律師們收取了微薄的費用,與付出嚴重不對等。過去5年,張文鵬在深圳和陸豐間往返了100多趟。
負責律師團吃住的是這幾戶人家的婦女,她們大多是山蕉坑村人,不會說普通話,有的也不識字。周玉超的妻子說,她掏空家底也要堅持到丈夫無罪。陳華波被抓時,妻子還在坐月子,40天後就去當保潔養家。
有時候,張文鵬對這群山蕉坑村的村民有些不解:「山蕉坑村每戶分到三畝多的地,村民明明在外做生意好好的,居然為了這三畝地回家維權。」
山蕉坑村屬於山區,不靠海,離縣城較遠,很多村民把這三畝多的田地當成命根子。他們在田地上種水稻、番薯,自留山種遍松柏。即便最近十幾年,外出務工的村民變多了,這個約50戶、350人的小村子就像鳥籠,逢年過節,把外出遊子的心收攏到一起。
陳華波說,農田被毀後,他連每年農忙回家幫忙收稻穀的機會都沒有了,「我將來是要葬在山蕉坑的」。
張文鵬說,希望「這個案子成為裁判案例,以後當農村環境嚴重被毀,村民要錢不再犯法」。
冤獄的痕跡
2024年3月25日,陸豐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書》:陸豐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本案證據不足,向法院撤回對周建銳四人的起訴,陸豐市人民法院准予撤回起訴。
村民和律師團的堅持有了結果:7人均無罪。
「這類案子中,極少數能有全部無罪的結果,」律師郭會田說,「村民的心太齊了。」
實習律師張文鵬張羅着在深圳辦了場慶功宴。鄒付敬在飯桌上念了幾首詩,是他在看守所時寫的。申請國家賠償之前,他大手一揮,流露出幾分豪氣,表示寧可不要國家賠償,要一隻眼睛。進了看守所以後,他的瞳孔移位和知覺性內斜更嚴重了。
對於這7個村民來說,恢復生活還需要一些力氣。
經歷了腦梗、心臟搭橋手術的周玉劍,釋放後去應聘片皮鴨的工作,被老闆婉拒了。他總是低着頭,跟着人群走在最後,「我後面的人生,沒有太多計劃了」。
周玉超原先在廣東省普寧市做印刷紙生意,雇了十幾個工人,年景好時能賺小百萬。從看守所釋放後,印刷紙廠已經倒閉了,56歲的周玉超回到河東鎮,當建築小工抬水泥。後來,他換了一份不用日曬的工作:在市場賣豬肉,每月能賺2000元。
2024年4月2日,陸豐市人民檢察院通知周建華等4人,領取不起訴決定書,這意味着,4人的無罪程序走完了最後一步。
周建華戴回了初見張文鵬時的大金鍊子。領完決定書後,他第一時間趕回佛山賣海鮮,他頂着黑眼圈說:「下午去(陸豐)檢察院(領取不起訴決定書),晚上還要回佛山接貨。」
周玉超當天凌晨5點就去賣豬肉了,下午才趕回家,他急匆匆地洗了個澡,換了身顏色鮮艷的新衣服,蹲在天井旁刷皮鞋——殺豬的豬油滴到皮鞋上了。
周玉超踩着擦得鋥亮的皮鞋走出家門去檢察院。沒走兩步,他說:「等了四五年,終於等到今天的好日子。」
文章來源:冰點周刊
本文由看新聞網轉載發布,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觀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看新聞網僅提供信息發布平台,文章或有適當刪改。
本文網址:https://vct.news/zh-hant/news/2de914af-0ccd-4143-882f-ed5eeccf36a3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