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樓市調控的走向牽動着很多人的心。深圳某房企一位營銷經理表示,現在離婚買房的路子徹底被堵死,但假結婚的案例可能會增多。
據時代周報報導,近日,一份深圳市住建局回復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復函在社交媒體上廣為傳播。復函顯示,復婚或再婚家庭買房時不用再考慮雙方離異前家庭擁有住房情況。按照圈內的理解,此舉意味着結婚與離婚不再追溯三年,對於少部分購房者來說,可以通過與無房人士假結婚的方式獲得購房資格。
這一政策讓不少投機者尋找到了操作空間。一位從事抵押貸款業務的工作人員向時代周報記者舉例稱,夫妻離婚後,兩套房給其中一方,剩下一人和一個無房但有購房資格的人結婚,買完房後再離婚,最後和原配復婚。
「此類操作方式目前價格12萬-15萬元不等,時間是2-3個月,銀行貸款出來後即可辦理離婚。因為現在的政策對購房人的資格要求提高了很多,市場價格也高了很多。」這位工作人員說。
對於此類做法的風險問題,上述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到時簽署5份協議,會通過合作協議、婚內協議、離婚協議等來保障購房者的利益。「不用擔憂,我們已經做了很多這類案例。」工作人員說。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律師指出,和無房的人結婚買房後再離婚,看起來操作很簡單,實際上在法律程序上並不簡單,而且伴隨着很大的責任和義務。
王玉臣表示,首先,一旦結婚,就會存在共同財產問題,除非有很明確的協議約定。而且結婚後雙方產生了互相扶持的義務,和互為第一順位繼承人的關係。在這期間,名義上的婚姻一方出了問題,或者不想離婚,不配合買房後離婚,會產生很多問題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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