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徐州的幾個真實橋段

2015年11月,徐州市豐縣法院順河法庭庭長黃濤,突然因為多份蓋着公章的「離婚保證書」,爆紅網絡。在時間跨度長達五年前後共計七份的保證書中,黃濤向自己的情人承諾,「非常愛你,不再欺騙你,把你的話當最高指示,2015年五一後辦理離婚」。

為了取信於情人,這些保證書上除了有模有樣的按有指印外,還居然加蓋有「豐縣人民法院順河法庭」的公章。除此之外,黃濤還向情人借款20萬,財色兼收。

就在這個勁爆新聞出籠的前幾天,在江蘇省高院評選表彰了年度全省「優秀人民法庭庭長」,黃濤赫然在列。但是顯然黃濤沒有履行加蓋了公章的承諾,導致情人忍無可忍,憤而向媒體舉報,斷送了一個優秀庭長的前程。

人們在疏理黃濤過往所判案例的時候發現,在2013年,從1987年就被拐賣至豐縣,歷經26年磨難的重慶女性王某某起訴至豐縣法院,要求離婚。審理此案的,正是黃濤。在判決詞中,黃濤以「結婚20餘年且生育子女,其婚姻基礎牢固,婚後感情較好。雙方因家庭瑣事偶有爭執在所難免」,要求「雙方互相理解,互相寬容,多為孩子和對方着想,共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最終,黃濤駁回了王某某的離婚訴求,不准離婚。

在豐縣法院過往的判例中,與人口拐賣的判例並非孤例。根據公開的中國裁判文書網,至少還有兩例。

1984年9月趙女士被從四川省綿陽拐賣至豐縣;整整三十年後,忍無可忍的趙女士於2014年向豐縣法院提告,要求離婚。豐縣法院判決書中認為「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已構成事實婚姻。雙方應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相互扶持,彼此相伴,共同維護家庭的完整……在今後的生活中,雙方應多做自我批評,互諒互讓,彼此關心體貼,多為對方利益着想……」

最後以「原告未提供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為由判決不准離婚。

另一個判例更為出奇。2012年,豐縣人董某以3萬元的價格收買一名精神病婦女,給其長子當媳婦。2013年因嫌該女痴呆,通過中間人王某,將該女以3.8萬元的價格轉賣給同縣的孫某,孫某又以該女痴呆、打人為由,將該女退回。後董某登將該女以3.3萬元的價格轉賣給山東省單縣張某。

兩次倒賣導致案發後,兩人被抓,董某僅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處罰金五千元。王某緩刑,處罰三千元。兩個買家安然無事。只留下一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受害人茫然無助。

徐州婦聯丁思英在2018年接受新華網訪談的時候說,「在婦女權益方面,徐州市婦聯不斷探索和總結婦女維權新舉措,形成了四級婦女維權崗、三大婦聯維權品牌、兩支調解隊伍和反家暴聯動一條龍的『4321』社會化維權工作機制。」

通過查閱公開信息,徐州婦聯2020年拿到的財政撥款共計3002.46萬元。其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婦女發展部、權益部、家庭和兒童工作部、 婦兒工委辦等7個處室,核定人員編制行政27名,行政附屬2 名,目前單位在職在編人員29名,行政附屬2名。

其「權益部」的職責為:

參與對重大典型信訪案件專項調查,為受害婦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會服務;參與研究制定有關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方面的政策,並進行宣傳、維護和監督執行;指導各級婦聯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參與社會綜合治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打擊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犯罪活動。

徐州婦聯在回答網友要求為鐵鏈女提供法律援助,質疑部門存在意義時,一句「再見」震撼網絡。

2021年3月,徐州婦聯下屬,鐵鏈女所在的豐縣婦聯被授予「2020年度江蘇省三八紅旗集體」榮譽稱號。

2018年10月,徐州作為住建部推薦城市,從全球官方推薦的58個參選城市中,獲得了聯合國人居獎,是唯一獲獎的城市。

聯合國人居署的評語是,徐州「以近年來持續加強生態修復和固體廢物處理,以及推進固廢智慧管理和源頭控制、網絡收集和轉運、循環利用,改善民眾生活環境方面做出的突出成就」。

在1989年5月浙江文藝出版社出版的謝致紅、賈魯生創作的長篇紀實文學《古老的罪惡:全國婦女大拐賣紀實》中,相當的篇幅描述了人口拐賣重災區徐州在1986年至1988年三年間人口拐賣的猖獗現象,根據該書作者的統計,僅僅是三年內人販子從全國各地拐賣到徐州市所屬6個縣的婦女高達4.81萬,其中年齡最小者僅有13歲。

鐵鏈女事發,源於一個不經意的正能量宣傳。2021年12月,受害人所在的豐縣歡口鎮為了響應鄉村扶貧和三孩政策宣傳,在選擇接受志願者幫扶的人選時,看中了有八個小孩的董志民。其各方面的條件都正好符合幫扶要求,而且為了有利於將董志民打造成愛家愛子的慈父形象,歡口鎮宣傳幹部還將其視頻上傳抖音,擴散影響。有蹭流量的播主隨即趕來拍攝獨家視頻,結果不經意的拍到了被鐵鏈鎖在屋內的楊某俠。隨後這條爆炸性的視頻引爆網絡,成為今年以來影響波及全球的互聯網大事件。

歡口鎮的第一版宣傳文稿中有這樣一段話:冬天已到,春天還會遠嗎?

(全文轉自作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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