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強制接種疫苗 湖南民眾準備在株洲市發起遊行

近日,中國傳出消息,稱習近平親自製定今年十月底前達成十一億人完全接種COVID-19疫苗的計劃,為了完成任務,各級政府強迫民眾注射疫苗。湖南有民眾為了表達不滿,計劃在株洲市發起遊行,並已正式向公安提出申請。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8月26日,湖南程曉峰在接受採訪時稱,中國當局推出的COVID-19疫苗未經足夠臨床試驗就強制讓老百姓接種。民眾不僅無法投保強制保險,還要簽署自願接種疫苗的意願書。

程曉峰說:「它沒有臨床試驗數據就匆忙上馬,甚至有些疫苗沒有批准文號。沒有經過臨床試驗的話,它所表現出來的一些副作用,大家根本就不知道。我身邊的同學和朋友打了疫苗以後一直發高燒,燒了將近一個月。這都是後遺症嘛。這都是打疫苗以後的一些副作用。但是政府一直沒有公開,所以老百姓根本沒有知情權。最可恥的是,他們在現場還讓你填寫一個志願知情書,言下之意:打這個疫苗是你自己來的。你自願的。出了問題你自己負責,和我沒關係。」

因不滿當局所為,他向株洲市公安局親自遞交書面申請,要求8月30日傍晚在市內廣場舉行集會靜坐, 然後在市內遊行抗議,途徑主要街道,預計有數十人參與。

程曉峰表示,公安人員的態度十分差,接待人員當時就告訴他,不批。程曉峰迴應,「你應該按照法律程序給我回紙,表示你收到了我的申請書。他拒絕不給。我說,沒有也可以。根據遊行示威法,如果我沒有收到書面答覆,我就視為公安機關默許。我們8月30號會如期舉行遊行。」

程曉峰還稱,自從他提出遊行申請後,至少被株洲市公安約談兩次。

另一位株洲民眾陳思明認為,中國各地方政府強制民眾打疫苗,並不是真心為民眾的健康着想。他說:「一種政治宣傳嘛。為了說明中國的專制制度比美國的民主制度好。我不光沒有打疫苗,我也沒有接受核酸檢測。他那個核酸檢查靠不住,疫苗更是可信度不高……,我寧願得新冠肺炎病死。我也不願意被中國的疫苗嚇死。」

中國當局強迫打疫苗的情況無孔不入。本月初,四川律師謝德平由於被律協持續催促,公開發表聲明解釋為何抗拒接種疫苗。當時他列舉的理由,與程曉峰提出的理據相似。

2021年8月10日,綿陽律師謝德平向當地律師協會秘書處寫了一份《本人現階段不願注射新冠疫苗的情況說明》,寫明了他拒絕接種疫苗的理由及法律依據。

文中稱,「疫苗管理法第十八條規定,開展疫苗臨床試驗,應當取得受試者的書面知情同意。可見,本人依法有權拒絕疫苗臨床試驗,

疫苗管理法第十九條規定,在境內上市的疫苗應當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取得藥品註冊證書。但是,網上公開資料資料顯示,目前給大家注射的疫苗是「緊急使用授權或附條件上市」。許多疫苗只是在境外經過了三期臨床試驗,在境內並沒有經過三期臨床試驗,或者說目前的接種者都是三期臨床試驗的參與者。

疫苗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其網站上及時公布疫苗說明書、標籤內容。但是,國家衛健委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網站上,均不能查詢到「緊急使用授權或附條件上市」的疫苗說明書。

疫苗管理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疫苗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按照規定投保疫苗責任強制保險。因疫苗質量問題造成受種者損害的,保險公司在承保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付。但是,新冠疫苗在注射前需要接受實驗者簽署對疫苗的免責文件,許多接受實驗者在注射疫苗後出現意外情況時卻無法得到救濟和賠償。疫苗責任強制保險沒有落到實處。官方和廠家沒有為疫苗事故承擔應有的責任。

在最近爆發的南京機場境外輸入疫情中,37例新冠感染者中有36位都注射了新冠疫苗,只有1例沒有注射新冠疫苗。可見,不注射新冠疫苗不意味着更容易被感染,而注射了新冠疫苗也不意味着能夠得到足夠的免疫保護。換句話說,現有疫苗不一定具有實際效用。官方也已宣布即使注射完兩針新冠疫苗,今後也還要打加強針。

綜上所述,現階段廣泛接種的新冠疫苗不是疫苗管理法規定的正式疫苗,只是「緊急使用授權或附條件上市」的疫苗。本人對現階段新冠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相關單位轉嫁法律責任存在重大異議,故現階段不願接種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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